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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员

船员的相关文献在1960年到2022年内共计2682篇,主要集中在水路运输、交通运输经济、法律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2486篇、会议论文83篇、专利文献113篇;相关期刊738种,包括中国远洋航务、航海教育研究、航海等; 相关会议38种,包括2015年苏浙闽粤桂沪航海学会学术研讨会暨长三角科技论坛航运分论坛、中国航海学会航海心理学专业委员会2015年学术年会、2013年“苏浙闽粤桂沪”航海学会学术研讨会等;船员的相关文献由2899位作者贡献,包括刘少才、凝冰、张锦朋等。

船员—发文量

期刊论文>

论文:2486 占比:92.69%

会议论文>

论文:83 占比:3.09%

专利文献>

论文:113 占比:4.21%

总计:2682篇

船员—发文趋势图

船员

-研究学者

  • 刘少才
  • 凝冰
  • 张锦朋
  • 丁春雷
  • 佚名
  • 刘一凡
  • 陈鹏
  • 刘昭青
  • 张晓
  • 张荣忠
  • 期刊论文
  • 会议论文
  • 专利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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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 东海救
    • 摘要: 2022年2月21日清晨,位于上海高东机场东偏南约82 km处,某外籍货轮上2名中国籍船员突发疾病,急需送岸就医。接获险情通报后,交通运输部东海救助局立即指令东海第一救助飞行队待命直升机前往救助。7:30,B-7356救助直升机组做好防疫措施后,立刻从高东机场起飞执行救助任务。
    • 莉莉吴
    • 摘要: 相传,海妖塞壬在大海中央留下一份宝藏,只有真正的勇者才能够得到它。几百年来,无数人驾船去寻找塞壬的宝藏,始终一无所获。你是一位船长,特意带着船员们出海寻找塞壬的宝藏。
    • 摘要: 公开日期:2022年01月28日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外防输入"工作,保障国际航行船舶船员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和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做好国际航行船舶船员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就加强国际航行船舶船员新冠肺炎疫情远端防控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本公告适用于所有拟入境并计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口进行船员换班的国际航行船舶。
    • 江雪; 李雪英
    • 摘要: 为提高我国船员素质,通过对船员教育培训现状分析,依据蓝海战略理论,挖掘分析船员培训前景,发现船员培训市场的增长点,在油船、化学品船和液化气船船员,LNG燃料动力船船员和极地航行船舶船员等特殊培训方面有较大的市场需求。上海海事大学船员培训中心的相关特殊培训项目已经全面启动,将培养更多优秀的高素质船员,为海洋强国、航运强国建设及上海航运中心建设作出更大贡献,为我国海上运输业的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 叶凌恺
    • 摘要: 商用无人船航运技术快速发展,岸基操作人员法律地位问题学界已有讨论,人员一体化讨论与缺乏系统完整的概念界定不利于岸基操作人员法律地位的真正厘清。本文基于目前岸基操作人员的权责范围,将其分为航行操作、动力保持、无线电通讯、船舶维护人员。笔者将各类岸基操作人员同国际海事条约与各国法律船员定义条款进行形式与实质对比,岸基操作人员形式上具有船员法律地位,船舶配员、船舶避碰、劳工保障等方面在实质适用上仍有冲突,这些问题需要通过调整原有海事法律规定或制定新规范来解决。
    • 东海救
    • 摘要: 20分钟,东海第一救助飞行队B-7356机组发现目标货船,绞车手通过吊运救生员的方式,安全地将受伤船员带回了机舱。2022年5月8日,交通运输部东海救助局接险情信息:位于上海高东机场东南方向约66 n mile处,某外籍货船上1名中国籍船员手指开放性骨折,亟需送岸医治。东海救助局立即指派东海第一救助飞行队执行该救助任务。
    • 黄莎
    • 摘要: 我国是世界上船员规模最大的国家,社会保障是船员最关注的基本权益,完善船员社会保障,是建设海洋强国和共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应有之义。对标国际公约和国内法律要求,基于相关机构多次调查数据发现,目前船员社会保障在实践中面临制度构建不全、落实刚性不足、运行效率不高等问题,船员水上劳动和生活的职业特殊性未纳入考量,船员用工方式向劳务化、个体化、灵活化转变,相关法律规制、监管机制、管理体制方面缺陷等深层次原因,影响制约着船员社会保障的高质量发展。瞄准建制目标,立足国内实际,借鉴境外经验,构建理论框架,提出“四位一体”的对策建议,即通过实现发展理念的转变升华、立法规制的完备统一、制度体系的完善创新、管理技术的科学高效,探索推动中国船员社会保障高质量发展的应然路径。
    • 曹艳春; 马钱丽
    • 摘要: 船员是建设海洋强国的基础力量,完备的法律制度是船员劳动权益保障的重要前提。由于我国船员劳动权益保障法律层级低、体系分散,船员劳动权益保障尚显不足。为此,建议我国针对船员劳动权益保障单独立法。单独制定《船员法》应当在顶层设计中突出船员“关键工人”的地位;体系上依照船员雇佣的客观情况,平衡自由船员的灵活性与安全性;内容上从船员职业特殊性角度出发,系统完善船员特殊劳动权益保障法律体系。
    • 张磐
    • 摘要: 为了维护海上人命安全,规制船员见危不救的行为,依法履行船员人命救助义务,根据船员见危不救的行政处罚案例,对船员见危不救是否应该入刑进行分析,认为船员见危不救应该入刑,并给出增设船员见危不救罪、设置适当的刑罚等立法建议。船员见危不救入刑可打击船员见危不救的违法行为,维护海上人员的生命安全,确保了航运业的健康发展。
    • 杨文丛
    • 摘要: 为使人工智能船舶在海事海商领域的应用与我国《海商法》及相关规定更加平稳衔接,分析现有的国际公约、规则,以及我国国内法的规定,通过类比指出人工智能船舶对现行法律存在的影响,结合当前人工智能船舶的研究阶段与相关规定,提出建议:人工智能船舶符合"船舶"的概念,应受到法律监管;人工智能船舶具有更强的技术性和特殊性,应提出更严格的适航标准,对其信息系统应提供更严密的保护;在人工智能系统需要人为操控时,岸基操作人员在职能上类似于船员或船长,与传统船长法定职能存在差别;人工智能船舶可能不适用《国际海上避碰规则》,且碰撞发生后承担责任的主体在不同情况下也会有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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