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正义
自然正义的相关文献在1993年到2021年内共计70篇,主要集中在法律、法律、政治理论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70篇、专利文献16603篇;相关期刊67种,包括现代哲学、华东政法大学学报、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等;
自然正义的相关文献由77位作者贡献,包括林志猛、梁捷、丁建峰1等。
自然正义—发文量
专利文献>
论文:16603篇
占比:99.58%
总计:16673篇
自然正义
-研究学者
- 林志猛
- 梁捷
- 丁建峰1
- 万绍和
- 于风娟
- 付喜林
- 俞海山
- 刘亮
- 刘平
- 刘毅
- 刘玉贤
- 刘贵平
- 刘韵
- 单江东
- 双艳珍
- 向章平
- 姜明安
- 孙德鹏
- 孟春阳
- 宋喜巍
- 宋艳玲
- 尚海龙
- 尹晓红
- 展万程
- 崔永敏
- 康子兴
- 廖小明
- 张一敏
- 张明新
- 戴建华
- 戴桂洪
- 易葳
- 曾蓉
- 朱佳峰
- 朱海平
- 李伟
- 李佳臻
- 李明
- 李春林
- 李胜利
- 李致远
- 李语湘
- 杨寅
- 杨玲
- 柯闻秀
- 毕洪海
- 汤维建
- 沈晓阳
- 王旭
- 王晋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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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明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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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检察听证,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制度上,都是对传统法治的重要创新。首先,检察听证制度是对西方国家自然正义和正当法律程序理论的超越和创新。主要表现在:其一,自然正义和正当法律程序通常仅限于追求形式法治、形式正义的目标。而我国检察听证不仅追求形式法治、形式正义的目标,更注重追求实质法治、实质正义的目标,即保障公权力相对人的实体权益得到真正实现,其被公权力主体侵犯的权益获得实际有效的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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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佳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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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葛四友教授在《分配正义新论》中试图对分配正义理论作一个后果论重构。本文将论证:(1)葛四友未能有效辩护作为重构正义理论之基础的后果论道德观,恰当地理解人的观念和道德的功能,对道德原则只能作义务论式的说明;(2)在一个基于义务论道德观的分配正义理论中,我们仍然能够以及应该以某种方式吸收最大化原则。这样设想的社会正义原则回应了后果论同情者的一个重要直觉:在对法律与公共政策的设计与评判中,“最大化后果”似乎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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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海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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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现实中各种非正义消费的广泛存在,迫切需要理论界研究消费正义问题。界定消费正义概念、确定消费正义内涵和外延是消费正义理论建构的基础。如果一个人的消费行为,对自然、对他人、对自身不造成侵害,那么这种消费行为就是正义消费,或者说具有正义性。消费正义应当包括三个子目标:消费的自然正义、消费的社会正义、消费的人本正义。消费正义的必要性在于,当今现实中的种种消费行为已严重侵害到自然、侵害到他人甚至侵害到人自身,这种侵害根源于消费所固有的三种属性:自然属性、社会属性、人本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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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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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行政程序中的正当程序原则,来源于英国法上的"自然正义"和美国法上的"正当法律程序".在中国,行政程序法也已被列入国家立法规划之中,可见,程序正当原则在一国的立法进程与司法实践中具有重要影响.本文主要从行政程序的发展演变和制度构建角度进行梳理,分析其源头与发展过程,力求揭示行政程序在中国的制度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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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志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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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理想国》这部讨论“正义”的对话中,柏拉图检审了各式各样的习俗正义观,而后转向哲人式的“自然正义”习俗上将正义看作是说实话、欠债还钱、损敌扶友、守法等等,但这样理解的正义都有其局限。柏拉图通过将正义类比于技艺,并上升到最精确的技艺和自然正义,让我们看到了正义的本质所在。在《理想国》中,苏格拉底引出正义问题是因为,克法洛斯谈到,对“正直和守规矩”的人而言,财富才有最大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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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志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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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柏拉图的《理想国》呈现了正义的种种限度和悖论.“习俗正义”仅从法律分配、损敌扶友、强者利益等政治性视角来理解正义,而真正的正义应是“自然正义”,不仅要依据人的自然本性分配对其灵魂好的东西,而且要处理好整个政治共同体的利益.但自然正义能否实现正是哲人王的悖论所在.柏拉图彰显正义的诸多难题,既是为提防政治理想主义,又是为避免彻底的政治现实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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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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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涉外民商事数量的增加,国家之间承认和执行相互法院的判决在国际私法中占据着越来越重要的地位,但在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的判决中会出现各种理由导致无法完成,这里通过探讨英美两国对于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存在的理由,并结合我国在这方面的规定,为我国在拒绝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理由方面给出立法建议,完善我国在这方面的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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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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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CAS一直以成为全球体育仲裁领域最高权威为发展目标,里约奥运会AHD共办理28起仲裁案件,裁决数量为历届奥运会之最.经济来源受限、组织结构受困,导致CAS生而不独立.排他性强制仲裁协议、任意适用先例的习惯、兴奋剂纠纷严格责任原则的适用,进一步损害运动员仲裁权益,违背“自然正义”.体育仲裁亦是自治的法律秩序,有必要通过重塑仲裁员选任程序,落实仲裁庭管辖权自裁原则,确立遵循先例规则,适用混合归责制度等尽可能保障运动员个体利益.同时,未来中国体育仲裁之制度设计有必要参考CAS常设仲裁庭和向重大体育赛事派驻临时仲裁庭的双元模式,在确保仲裁机构财政来源和组织结构公正独立的基础上予以程序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