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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例

义例的相关文献在1936年到2022年内共计156篇,主要集中在中国文学、中国史、汉语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156篇、专利文献574篇;相关期刊125种,包括船山学刊、人文杂志、西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等; 义例的相关文献由150位作者贡献,包括孙赫男、李成晴、田访等。

义例—发文量

期刊论文>

论文:156 占比:21.37%

专利文献>

论文:574 占比:78.63%

总计:730篇

义例—发文趋势图

义例

-研究学者

  • 孙赫男
  • 李成晴
  • 田访
  • 纪健生
  • 刘宁
  • 吕友仁
  • 周啸天
  • 张大可
  • 徐建勇
  • 严修
  • 期刊论文
  • 专利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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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梓茜; 唐燮军
    • 摘要: 以迥异于魏收《魏书》的笔法和框架重新书写拓跋魏的国史,是隋初史官魏澹受诏编纂《后魏书》的缘起和目标。尽管《后魏书》在帝纪编列、史论设置等方面,较诸《魏书》确实多有不同,但两书对于同一人物、事件、制度、现象的记载或评论,绝不可能截然相反,《后魏书》也因此曾被用于弥补《魏书》之佚失。事实上,《后魏书》不但有助于补阙,而且该书以西魏为正统的政治立场、叙事结构及其史论设置原则又给《西魏书》带来了深刻的影响。
    • 杨昭
    • 摘要: 公羊家法至何休始得齐备,“义例”的阐明是解说《春秋》的关键所在。首先,何休在董仲舒的基础上整合提出了“三科九旨”,这一学说历来被视作公羊家的标识。何休“三科九旨”说继承董仲舒等先儒学说,表现在:董仲舒与《公羊传》一样都仅仅将三世用以区分褒贬用辞的不同,何休将三世说理论化为王道由微至著的过程,而不仅仅是对个别事件的褒贬刺讥;《公羊传》主讲夷夏之防,董仲舒明确提出三个层次之分,何休将之发展为与三世统一、不断变动的内外例,体现王道的发展;董仲舒的核心是大一统,在元之道落实中,由于四时交替而有三统循环,何休则侧重于立足一王之道上的三统共存。其次,何休使得公羊体系更加清晰明确,严密而有层次:一、常例,即每一类事件如何书写的义例,从中体现褒贬。二、变例。孔子于常例基础之上,另外设置了褒贬的体例,通过日月时、称谓不同程度的使用,或者是通过对常例的违反,体现出对事件或人物刺、讥、贬、绝或隐或善的评判。《春秋》中还有对于特殊人物的讳例,以及对于常例不书的不书例,体现出“《春秋》以道名分”的宗旨。三、《春秋》大义隐藏在前二者之后,是孔子判定书与不书,或褒或贬的依据。
    • 黎思文
    • 摘要: 义例是李善注解《文选》的核心概念。借重《左传》将“凡例”分散在注释中的体例,李善为引书为证提供了周密的理论支撑:根据作者祖述、士人风尚和文学接受的注释需要,遵循“举先明后”—“转以相明”—“引后明前”的引书时序;在兼顾注释精度和阅读体验的基础上,对全书引文进行“从省避复”的空间布局。通过“自有其例”和设置“旧注是者”“其有乖谬”者、“引证疏略”者三层旧注信用等级,李善注内化了萧统《文选》的编纂原则,极力协调旧注与《文选》的冲突。在注释实践中,李善还通过附带条件的解释和增设变例来缓和义例与《文选》、旧注和自注之间的矛盾。以义例的方式注解《文选》是李善注成为征引式训诂典范的重要因素,在学术方法上促成了集部地位的升格。
    • 廖铭德
    • 摘要: 康熙十二年马元《韶州府志》16卷,实由澹归和尚纂,今为10卷残本;康熙二十六年唐宗尧《韶州府志》18卷是以马元《韶州府志》为蓝本,其间差异甚少.乾隆四十年因"澹归和尚《徧行堂集》文字狱案",澹归著述皆遭禁毁,这两部《韶州府志》也被芟削;但是《徧行堂(前、续)集》有劫幸本.赵贞信据《续集·重修韶州府志序》对这两部《韶州府志》的关系有初考.将马元、唐宗尧《韶州府志》及《前集·韶州府志义例》互勘,可补马元《韶州府志》之阙.
    • 禅馨
    • 摘要: 北魏末年的河阴之变令洛阳数千王公卿士惨遭屠戮,也因此产生了一批产生年代、志主背景、制作过程相似的墓志.通过对比研究河阴死者墓志死因、卒日等关键信息的书写义例,可以发现在以丧家为主体的北魏后期墓志制作中,官方、执笔者和缺席的墓志所记死者在不同层面上发挥作用,衍生出墓志在"直书"与"避讳"之间的多重表达空间.
    • 摘要: cqvip:《中国古代墓志义例研究》是石河子大学文学艺术学院杨向奎教授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国古代墓志义例研究"(项目编号:12CZWB48)的结项成果,2018年1月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墓志文献是继殷墟甲骨、汉晋木简、敦煌文书、元明内阁大库之后的又一大宗史料,是学界重要的研究课题之一。对以补史、正史、纠史为主流的出土墓志研究而言,《中国古代墓志义例研究》的切入角度另辟蹊径,让人耳目一新。
    • 田丰
    • 摘要: 王船山认为,从解经角度来看,《春秋》每个义例皆有限度,用定例概之会导致混乱,以变例去修订同样会遭际困难.君子之是非判断与流俗之异不在是非大端,而在其权衡精审.定例把圣人精意敉平为例法或教条而失去教化旨归.学者不当执着于以"常例"或"变例"来把握事件与伦常,而当投入个体事件中去体察伦常之精微,获得把握事物整全性之能力.从创制角度来看,经典必须善恶并显而察变,对经典的习读,是对复杂历史事件中正义应当如何实践的分寸感的寻觅.解经之道既不执于常例,又达乎"万世之论"的回答不是知识与方法论,而是工夫论.学者察于古今,明乎事变,通过工夫论生成心体本身.在船山《春秋》学中,它表现在对《春秋》义例如何因理势而变的历史分析.
    • 王海宾; 孙赫男
    • 摘要: 《八朝名臣言行录》开创了以记录"名臣"言行事迹为中心的"言行录"体例。朱熹"有补世教"的编纂目的及审慎的纂史态度,促成了《八朝名臣言行录》别具一格的体例。该书收录北宋"名臣" 104人,其以时系人,以人系事,提纲挈领,以叙人臣之迹,以寓"八朝"之史。该书的"体裁"源于正史列传,经朱熹改造后形成了新的史书体裁,每位"名臣"的传记由小传、正文、注文组成,体现了其不同于列传的编纂结构。《八朝名臣言行录》以"编纂"代"著述",直录原文,自注出处,取材浩博,考证精当,其内容上具备"征实"和"善叙"两个特点,兼具故事性和教育性,易于接受和传播。
    • 吕友仁
    • 摘要: 本文認爲,賈公彦《周禮疏》有如下七條義例:一、有所選鄭注乃謂鄭玄一家之學例。换言之,就是指鄭玄的全部著作。二、有注可破經例。三、有疏可破經例。四、有疏可破注例。五、有疏當補注之未備例。六、有"以一家爲主,旁及異聞,廣採博搜"之例。七、有旁及異聞用來作爲反面教材例。
    • 汪少華
    • 摘要: 讀古人書,須識其義例,而古書義例的尋得並非易事。吕友仁《孔穎達義例研究》是一部真正讀懂、科學評價孔穎達《五經正義》的優秀之作,對孔穎達《五經正義》十二條義例的揭示是"通貫全書""籀繹遺編"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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