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税务机关
主管税务机关的相关文献在1989年到2022年内共计1532篇,主要集中在财政、金融、法律、经济计划与管理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1532篇、专利文献2485篇;相关期刊236种,包括财会月刊(会计版)、涉外税务、税收征纳等;
主管税务机关的相关文献由569位作者贡献,包括纪宏奎、张运祥、邢国平等。
主管税务机关
-研究学者
- 纪宏奎
- 张运祥
- 邢国平
- 刘厚兵
- 左爱萍
- 徐增宏
- 阮智广
- 刘植才
- 樊其国
- 程辉
- 一心
- 严峻
- 刘桂云
- 孙金民
- 李晋芳
- 毕秋杰
- 王向东
- 石永新
- 胡建国
- 赵惠敏
- 郭建民
- 隋可索
- 任荣夫
- 何税官
- 余增长
- 冯树全
- 刘佐
- 刘升平
- 刘厚兵1
- 刘建华
- 刘文岗
- 张国勇
- 彭志华
- 徐运宏
- 成卉
- 晨竹
- 曹全清
- 杨并
- 王选汇
- 税务总局
- 纪玮
- 胡墩峰
- 赵辉
- 郭茂根
- 金秋萍
- 陈云
- 陈进军
- 高勤章
- 丁一
- 丁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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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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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尊敬的个体工商户(一般纳税人):您好!为支持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发展,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实施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近期,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等文件,如您是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个体工商户,即可自愿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参与纳税信用评价,以便于您及时享受有关政策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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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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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全球经济一体化、远程服务技术进步推动了国际业务发展,也会催生复杂的增值税征收规则。为了准确理解和应用跨境应税行为的增值税规则,笔者研究了英国、西班牙、新加坡等国家相关增值税法规。关于跨境应税行为的增值税规则,我国与欧美国家征免观点总体一致,但部分条款有差异,需要主管税务机关做出进一步解释和加强国际税收协调。文中主要以英国增值税法规《741A公告》为例加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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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现就《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第三批)的公告》(以下简称“本公告”)相关事项解读如下:一、本公告出台的背景自2019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实施,至2021年1月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35号,以下简称“35号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管理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20号,以下简称“20号公告”)实施,税务总局参照交通部门以往的管理模式规定,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以下简称“专用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实行以下工作机制,即由相关企业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采集系统,提交将车型列入《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税图册》(以下简称《免税图册》)的申请,工信部将相关信息传递给税务总局,税务总局审核编列发布《免税图册》,纳税人依据《免税图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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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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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更好地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开展好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进一步精简享受优惠政策办理流程和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减征、免征政策的,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时按规定填写申报表相应减免税栏次即可享受,相关政策规定的证明材料留存备查。二、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应当在首次申请增值税退税时,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退税申请材料和相关政策规定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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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赢;
刘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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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最近,A企业接到主管税务机关的协查通知。原来,经税务机关查证,A企业的上游供应方B企业存在虚开发票行为,A企业从B企业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很可能是虚开发票。面对协查通知,A企业不知道该如何处理?经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帮助,A企业积极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了相关证据资料,证明A企业取得的发票属于善意取得。同时,该企业充分与税务部门沟通,详细说明了与取得虚开发票相关的具体交易情况。最终,很好地完成了配合协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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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大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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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非上市公司中,自然人股东转让其股权的现象十分普遍。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然人股东转让其在非市公司中持有的股权,应该按次缴纳个人所得税。被转让股权的非上市公司自然人股东依法缴纳(不征)个人所得税后,由主管税务机关依法出示相关清税证明单,凭清税证明单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股权转让确认手续。从笔者多年税收征管的实践看,由于少数非上市公司财务核算的真实度相对较差,财务核算真实性存疑,税务部门对自然人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真实交易价格难以真实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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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水利建设基金等政府非税收入项目征管职责划转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号)等相关规定,按照"便民、高效"原则,我省确定调整农网还贷资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的征管方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按照属地原则,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所属供电分公司,分别以市(州)供电分公司为主体,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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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税有关问题执行口径的公告》(2020年第34号),结合北京资源税特点,现将有关问题公告如下:一、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34号规定,纳税人申报的应税产品销售额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或者有自用应税产品行为而无销售额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按应税产品组成计税价格确定其应税产品销售额。应税产品组成计税价格公式中成本利润率为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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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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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0号发布)规定,政策性搬迁涉及企业所得税优惠主要区别体现为:一是企业取得搬迁补偿收入,不立即作为当年度的应税收入征税,而是在搬迁周期内,扣除搬迁支出后统一核算;二是给予搬迁企业最长五年的搬迁期限;三是企业以前年度发生尚未弥补的亏损,搬迁期间从法定亏损结转年限中减除。政策性搬迁企业所得税的具体优惠政策以及会计处理如下:一、政策性搬迁的范围只有属于政策性搬迁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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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国兵;
杜兆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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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面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的复杂形势,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医疗保险局等部门主动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出台系列税收支持政策,积极发挥税收调控经济的职能作用,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多项税费减免,增强企业复工复产信心1.增值税。对与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有关的生产企业,实行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的临时政策。从2020年1月1日起,凡是与疫情防控有关的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可以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