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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责刑相适应

罪责刑相适应的相关文献在2000年到2022年内共计142篇,主要集中在法律、法律、中国政治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142篇、专利文献97750篇;相关期刊108种,包括广西公安管理干部学院学报、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公安理论与实践)等; 罪责刑相适应的相关文献由155位作者贡献,包括韦仕俩、王立志、刘志龙等。

罪责刑相适应—发文量

期刊论文>

论文:142 占比:0.15%

专利文献>

论文:97750 占比:99.85%

总计:97892篇

罪责刑相适应—发文趋势图

罪责刑相适应

-研究学者

  • 韦仕俩
  • 王立志
  • 刘志龙
  • 徐澍
  • 李晓瑞
  • 杨诗韵
  • 毛爽妍
  • 王丽芳
  • 王秀芳
  • 赵廷光
  • 期刊论文
  • 专利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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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亚倩; 何昕航
    • 摘要: 在涉及无人驾驶车辆的交通肇事案件中,践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成为刑法亟需解决的问题。L5驾驶系统的车辆具有自主性、控制能力与可培养的辨认能力,并能够独立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对于其能否具有刑事责任主体地位,学界存在肯定说与否定说的争议。可以将其类型化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法律人以获得法律主体地位进而成为犯罪的主体,独立承担刑事责任。在刑事责任分配中,除了追究车辆本身的刑事责任,车辆的设计者、生产者、所有者、使用者和销售者如果没有尽到相应的注意义务,也需承担相应刑事责任。在刑罚方面,从刑罚的目的出发,可以通过痛苦体验技术对无人驾驶车辆设立“人身刑”以及基于“财产基金”设立财产刑。
    • 李兰英
    • 摘要: 在既往实践中,司法机关常常把民间互助会集资后引发倒会的行为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论处。随着《刑法修正案(十一)》和《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的出台,相应的民间集资规范应有所调适,但目前针对民间互助会集资行为的定性和规制依然存在诸多弊病。其中,几乎无差别地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相关行为予以定性,特别是互助会不同成员的刑事责任分配不均衡等问题尤为突出。将积极退赃退赔所吸收大部分资金的行为人出罪、将不具备公众性特征的互助会集资行为以合同诈骗罪评价等做法,有助于民间互助会非法集资行为实现更为合理的刑事规制。
    • 陈俊秀; 张楚彬
    • 摘要: 在买卖妇女儿童犯罪态势趋缓、被拐儿童低龄化、收买非伤害性显著的背景下,“异罪同罚”面临着违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以及忽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法治风险,无论基于责任刑抑或是预防刑均无法自圆其说。职是之故,应当坚守“买卖异罚”的刑罚立场,转向从刑法教义学层面纾解买卖妇女儿童罪刑的公众质疑。买卖妇女儿童犯罪保护法益的特殊性、犯罪行为及危害结果的差异性是现行法对“买”“卖”行为分别采用双轨评价和单轨加重评级模式的现实基础。此外,应通过建立数据互联共享机制、完善打拐DNA数据库和创新社会治理方式等路径进行综合整治。
    • 徐娜
    • 摘要: 我国刑法共同犯罪只包括故意犯,过失犯均单独定罪量刑.关于共同过失犯罪的法律地位,学界对此观点不一,学者们研究也颇为丰硕,刑事责任该如何认定也有所涉及.由于法律与实践之间存在空白,共同过失犯罪中的刑事责任的裁定依据,尤其是在共同过失行为导致危害结果发生且不可分割的情形中,法律原则起到重要作用.本文从案例出发,分析审判实践中刑法基本原则在其中的作用,并且借此探讨共同过失犯罪是否应当写入刑法,又是否会影响刑法原则的适用.
    • 张印
    • 摘要: 将“以贩卖为目的收买毒品的行为”认定为贩卖毒品罪既遂,超出“贩卖”的词义射程,引发诸多风险。《禁毒解释》对于“贩卖”内涵的界定并非完全意义的标准犯罪构成。单一模式下应以“契约说”为“着手”标准,以“交易说”为“完成”标准,同时排除控制下交付的交易属性;复合模式下应基于行为人已与买家达成合意的推定,认定其与卖家达成契约构成“着手”,与卖家进行交易实现“完成”。应结合行为人所处阶段及其预防必要性,依据处罚原则所赋予的自由裁量权综合确定刑罚尺度,由此实现停止形态认定和量刑的精细化,贯彻罪刑法定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 徐浩源
    • 摘要: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是罪刑法定原则的实质侧面,二者具有内在的统一性。为了能较好地彰显这两个刑法基本原则的精神实质,法条竞合的刑法适用规则应当在从属关系的独立竞合情形下适用特别法优先原则,交叉关系的交互竞合情形下则适用重法优先原则。我国现行刑法的保险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之间存在法条竞合,并且是一种交叉关系的交互竞合,当保险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时,应当适用法定刑更重的合同诈骗罪。与此同时,我国现行的保险诈骗罪与诈骗罪之间也存在法条竞合,只不过是一种从属关系的独立竞合,当保险诈骗数额客观上虽未达保险诈骗罪入罪门槛,但主观恶性极大而未得逞或者客观上也确实达到了诈骗罪的入罪门槛时,应当分别以保险诈骗罪未遂与相应数额的诈骗罪既遂论处。
    • 乔玥鸣
    • 摘要: 禁止重复评价原则的根本是为了匡扶法的秩序性和正义性,既包括定罪原则也包括量刑原则.禁止重复评价原则的概念是禁止对同一犯罪事实情节在定罪时和量刑时作出二次甚至二次以上的刑法评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所涉重复评价问题集中体现在:数罪并罚、酌定从重以及实质累加这三种情况.由于我国对该罪贯彻了从重处罚的精神,又将该罪和其组织领导者的犯罪背景看作是从重处罚的情节之一,相关立法和解释中该罪的领导者及参加者是作为从重处罚的评价对象,故要求对组织领导者以及其行为从严处罚,以上就导致了酌定从重下的重复评价问题.对策是在立法上对何谓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更加明确清晰的解释,司法上应尽量正确应用"宽严相济"的形势政策以及刑法的基本原则,以规定出与罪责刑相适应的处罚,规避罪责刑不相适应的处罚.
    • 张成东
    • 摘要: 刑法学界就《刑法》第294条第4款的数罪并罚规定是否违反禁止重复评价原则,存在"肯定说""否定说"和"例外说"之争。经分析不难发现,"肯定说"还有待进一步论证,"例外说"的区分标准也存在疑问。相较之下,"否定说"更为合理。"否定说"的合理性论证可以从三个方面展开:准确界定禁止重复评价原则;合理区分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行为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成员实施的其他犯罪行为;彻底贯彻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 董亚楠; 王辉
    • 摘要: 【裁判要旨】判断在公共场所当众犯罪的构成,第一层面是对公共场所的判断,即实施犯罪的场所必须在行为之前已经足以被认定具有公共性特征。而第二层面的审查,要看行为人是否系当众犯罪,还要结合行为人对被害人的伤害程度、对公共秩序的损害结果以及行为人主观恶性等方面综合判断,以达到罪责刑相适应
    • 徐澍
    • 摘要: 没收财产刑的合宪性检验表明,该刑不会侵犯犯罪者受宪法保护的基本权利,符合宪法原则.但刑法分则对没收财产刑的制度安排存在着是否符合比例原则的疑虑.我国刑法分则主刑与附加刑的正比例关系在分则各罪之间不足、与没收财产刑相匹配的主刑轻重不齐使主刑与附加刑的比例失衡.反有组织犯罪法(草案)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将强化这种失衡,立法机关应删去该条规定,立法统筹各罪附加刑的配置,司法机关也应在司法裁判中避免这种失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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