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心理矫治
罪犯心理矫治的相关文献在1995年到2019年内共计72篇,主要集中在法律、法律、心理学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68篇、会议论文4篇、专利文献7883篇;相关期刊32种,包括广西公安管理干部学院学报、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辽宁警专学报等;
相关会议2种,包括中南地区第十九届监狱理论研讨会、第十三次全国法制心理会学术研讨会暨首次两岸四地刑事司法心理研讨会等;罪犯心理矫治的相关文献由69位作者贡献,包括章恩友、刘胜利、洪泓等。
罪犯心理矫治
-研究学者
- 章恩友
- 刘胜利
- 洪泓
- 于海霞
- 何为民
- 吉春华
- 孔彦格
- 祝效民
- 翟中东
- 连春亮
- 郑红丽
- 丁强2
- 何煊3
- 刘勤
- 刘树学
- 刘毅1
- 刘燕
- 刘艳
- 卢薇
- 古璇
- 史常新
- 叶扬
- 吕辉峰
- 周勇
- 孙霞
- 宋胜尊
- 张军
- 张天笑
- 张庆国
- 张灵
- 徐淮湘
- 徐由海
- 徐轶元
- 戴艳玲
- 朱体壮
- 李伟
- 李平
- 李志艳
- 李晔
- 李玉成
- 李艳秋
- 李莉娟
- 杜仁义
- 杨木高
- 杨竞
- 杨露春
- 杨鸿儒
- 王春岚
- 白水人
- 纪智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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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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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现今教学模式中,传统单一的课堂教学方式已经逐渐不适应现行的教育改革.以罪犯心理矫治方案制作教学设计为例,展现现代化信息化教学技术在法学课程教学中的教辅作用,教学设计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开展交互式教学、团队合作教学,体现线上与线下学习同步、远程教学与课堂教学结合、虚拟现实技术与教学实训活动互通、学生为主教师为辅等新型教学特点,进一步论证信息化技术在法学课程教学中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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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毅1;
丁强2;
何煊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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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我国当代的罪犯监管改造工作中,心理矫治日益受到重视,为提高罪犯的教育改造质量、降低重新违法犯罪率做出了重要贡献。随着当代监狱改造的不断发展,监狱改造模式已经更倾向于注重综合手段的运用及在罪犯分类基础上建立改造目标。(1)如何在监狱改造中探索一套针对暴力犯的心理矫正手段,通过系统地运用心理学的理论和方法技术,矫正与改造暴力犯的不良心理结构与人格缺陷,具有明显的现实价值和理论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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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晓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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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罪犯心理矫治的涵义、内容和工作模式尚未取得共识.归纳总结理论研究成果及实践工作,可以把罪犯心理矫治定义为:监狱心理矫治专业人员和社会心理学工作者主要运用心理学的理论、技术和方法,科学评估罪犯心理状况,帮助罪犯解决心理问题,治疗心理障碍及心理疾病,矫正犯罪心理,促进罪犯心理成长,使其不再重新犯罪的活动.心理问题、心理障碍、犯罪心理、心理危机与心理成长是罪犯心理矫治的工作内容.心理问题相对应于心理咨询工作模式,心理障碍相对应于心理治疗工作模式,犯罪心理相对应于心理矫正工作模式,心理危机相对应于危机干预工作模式,心理成长相对应于心理矫治综合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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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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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罪犯心理矫治可以预知危险,消除隐患,探寻规律,为监狱超前防控提供科学依据,稳定监内改造秩序,指导安全防范工作,维护监狱安全稳定;可以修正罪犯模糊认知,把握罪犯心理特点,帮助罪犯调整心态,应对服刑期间出现的各种心理问题,应对刑释后社会生活,切实提高罪犯改造质量。创新罪犯心理矫治工作必须根据社会管理和监狱管理创新以及"治本安全观"的相关要求,明晰罪犯心理矫治工作进一步发展战略、加强心理矫治人员专业化队伍建设、建立相对完善和科学的心理矫治运行机制、借鉴国外经验和利用社会资源,全力提升心理矫治工作效能,全面挖掘罪犯心理矫治工作跃升的新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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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勤;
徐由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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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着装时必须穿黑色或深色皮鞋,鞋跟不得高于4厘米;发辫不得过肩,必须配戴警用发夹,发辫放入发夹网兜内。着装时,不准戴戒指、手镯、手链、项链、耳环等饰物——工作状态时,江西女子监狱的女民警胡佩燕和她的姐妹们,一眼看过去,难免单调而乏味,然而走近会发现,她们原本都是警花丽人。(一)一切似乎童话般。赶新潮,追偶像,标新立异美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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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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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罪犯心理矫治必须根据社会管理和监狱管理创新的有关要求,结合监狱实际和罪犯思想、心理、行为特点,探索和推进监狱监区心理矫治工作。按照"教育为本""底线思维""归零意识"等要求,更新矫治质量、效率意识、成本意识、科技强教等心理矫治理念,引领监区心理矫治超前推进;进行科学化设置、专业化保障、规范化运行,筑牢监区心理矫治基础建设;建立监区罪犯心理防控联动、多元激励以及协同协作等机制,铆足监区心理矫治发展后劲儿;开展针对性监区心理健康教育,实施有效的监区心理咨询及心理危机干预,推进监区罪犯自我矫治,提升心理矫治效能,全面提升罪犯教育改造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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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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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罪犯群体危险性的高低不仅受到罪犯个体危险性高低的影响,同时受到外界一些干扰因素的影响.这些干扰因素对罪犯群体危险值的贡献不同,可分为近源性干扰因素和非近源性干扰因素.近源性干扰因素对罪犯群体危险性的影响较大,单一近源性干扰因素一般会导致罪犯群体危险值升高15%以上,而单一非近源性干扰因素导致的罪犯群体危险值上升,一般不会超过10%.近源性干扰因素和非近源性干扰因素在某些特定环境或场合下会相对转化,形成罪犯群体危险值的升高或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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