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犯
结果犯的相关文献在1982年到2022年内共计349篇,主要集中在法律、法律、社会科学丛书、文集、连续性出版物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191篇、会议论文2篇、专利文献156篇;相关期刊126种,包括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等;
相关会议2种,包括2007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2007年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年会等;结果犯的相关文献由450位作者贡献,包括王志祥、王火生、孙胜波等。
结果犯
-研究学者
- 王志祥
- 王火生
- 孙胜波
- 臧海阳
- 马香兰
- 孙丽
- 孙绍伟
- 徐建波
- 朱理望
- 杨军
- 梁伟
- 王维蔚
- 马力
- 马卓
- 马骢
- 马鸿春
- 齐燕松
- 丁奇
- 何珊
- 佟美鸿
- 侯焕效
- 修建成
- 修霞
- 刘刚
- 刘宗柱
- 刘永霞
- 卫中壮
- 友冈浩之
- 叶新
- 叶明伟
- 吴乐尚
- 姚洪艳
- 姜程亮
- 孙金国
- 孟庆华
- 安锐
- 宋晓瑾
- 宋金华
- 崔立美
- 康乐
- 康乐1
- 张勇
- 张印发
- 张开骏
- 张永忠
- 张炜
- 张煜林
- 张燕利
- 张飞飞
- 徐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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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煜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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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非法经营罪以广泛存在的经营行为为规制对象,具有沦为口袋罪的条件.多年来积累的大量司法解释,存在入罪标准详尽、出罪缺乏参考的情况.实务中存在扩大适用以及扭曲适用的问题,威胁着行为主体的行为自由.该罪属结果犯,应摒弃实务中行为定罪的倾向.刑法上的非法经营行为在实质上需具有行政违法性,不具有实质行政违法性的行为不应进入刑法规制的范围.在刑事违法性的审查中,应考察经营行为性质是否具有其他理解的可能,如存在其他理解则不宜以本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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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营;
张云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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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结合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立法内容与实践立场,可以认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属于结果犯.一方面,刑法将本罪纳入规制范围主要是基于骗取国家税款的现实危害性,而单纯的虚开行为并无骗取国家税款的现实危险.另一方面,司法实践中对于有实际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为虚增业绩、融资、贷款等非骗税目的且没有造成税款损失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不以本罪处理,也从实践侧面反证了该罪为结果犯的理论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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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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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未成年人网络权益保护逐渐成为社会共识,防范网络侵害未成年人权益需要行政、民事、技术等多元举措,相比技术、行政、教化措施,刑事归责路径更为严厉与直接.当前网络教唆未成年人犯罪、网络性侵儿童、网络贩卖婴幼儿等侵害未成年人网络犯罪日益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未成年人网络用户具有特殊性,网络服务提供者有义务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文明健康的网络环境,防控侵害未成年人相关网络犯罪风险.造成不特定多数未成年人权益损害的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的行为应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网络服务提供者构成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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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伟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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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司法工作人员相关渎职犯罪在一般预防必要性与特殊预防必要性方面都具有与普通犯罪不同的特性。检察机关在确定司法工作人员相关渎职犯罪追诉期限时,不仅需要明确追诉期限延长、中断的适用情形,确定追诉期限的起算点和终点,还应当对行为犯、结果犯、状态犯、继续犯、连续犯以及“逃避侦查或审判”“立案侦查”“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危害结果”等概念作出界定,可以运用结果犯、继续犯、连续犯、在追诉期限内又犯罪等特殊规定解决实践中遇到的追诉期限计算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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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阳;
黄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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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污染环境罪究竟是结果犯还是行为犯,刑法理论对此存在较大争议.根据《刑法》第338条的文本判断,该罪是结果犯.但在司法实践中,污染行为与污染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证明极为困难,法院依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行为犯"规定进行定罪量刑的案件较多.该罪的犯罪形态在刑法文本与司法实践上不统一.对此,《刑法修正案(十一)》将该罪的构成要件由"后果严重"修改为"情节严重",旨在对该罪的这一争议问题做出规范评价.为进一步协调刑法规范、司法解释与司法实践之间的冲突,在充分地开展比较研究和规范分析的基础上,建议在《刑法修正案(十一)》中增加该罪基本犯为行为犯的条文表述,从而使刑法逐步向司法解释及司法实践靠拢,同时设置严密合理的罪刑阶梯,以此彰显有效制裁污染环境犯罪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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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煜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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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非法经营罪以广泛存在的经营行为为规制对象,具有沦为口袋罪的条件。多年来积累的大量司法解释,存在入罪标准详尽、出罪缺乏参考的情况。实务中存在扩大适用以及扭曲适用的问题,威胁着行为主体的行为自由。该罪属结果犯,应摒弃实务中行为定罪的倾向。刑法上的非法经营行为在实质上需具有行政违法性,不具有实质行政违法性的行为不应进入刑法规制的范围。在刑事违法性的审查中,应考察经营行为性质是否具有其他理解的可能,如存在其他理解则不宜以本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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