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年度
纳税年度的相关文献在1982年到2022年内共计447篇,主要集中在财政、金融、经济计划与管理、法律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447篇、专利文献302篇;相关期刊165种,包括财会月刊(会计版)、中国乡镇企业会计、国际商务财会等;
纳税年度的相关文献由258位作者贡献,包括顾学锋、徐双泉、杨斌等。
纳税年度
-研究学者
- 顾学锋
- 徐双泉
- 杨斌
- 胡俊坤
- 邢国平
- 刘心一
- 周俊琪
- 宋国林
- 小云
- 廖永红
- 徐运宏
- 曹卫
- 曾祥高
- 朱冬
- 梁仁琼
- 樊其国
- 永红
- 范晓宏
- 赵丽敏
- 钟关辉
- 黄国俊
- 丁军
- 丁希宝
- 丁悦
- 丁淼
- 万云
- 乔均
- 乔建功
- 习近平
- 于杰
- 付月伟
- 仲崇林
- 任振礼
- 何承中
- 侯江玲
- 储乃中
- 冷奎
- 刘中林
- 刘佐
- 刘剑文
- 刘厚兵
- 刘宁
- 刘宝柱
- 刘小玲
- 刘峰
- 刘建华
- 刘拥军
- 刘斌
- 刘春
- 刘晓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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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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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刊讯】近日,国家发改委等12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若干政策的通知》,详细介绍了包括财政税费、金融信贷、保供稳价、投资和外贸外资、用地用能和环境等5个方面共18项政策举措。《通知》指出,加大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力度,中小微企业2022年度内新购置的单位价值500万元以上的设备器具,折旧年限为3年的可选择一次性税前扣除,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可减半扣除;企业可按季度享受优惠,当年不足扣除形成的亏损,可按规定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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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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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号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合理有序建立健全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制度,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就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以下简称年度汇算)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年度汇算的内容2021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以下称纳税人)需要汇总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以下称纳税年度)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税率表见附件1),计算年度汇算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纳税年度已预缴税额,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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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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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二、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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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瑞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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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企业发生的广告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多少的部分,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答:《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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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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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进一步支持稳就业、保就业、促消费,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对上一完整纳税年度内每月均在同一单位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且全年工资、薪金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本年度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时,累计减除费用自1月份起直接按照全年6万元计算扣除。即,在纳税人累计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月份,暂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在其累计收入超过6万元的当月及年内后续月份,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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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林波;
刘厚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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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已经开始。《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明确,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哪些支出可以扣除,是否有比例限制,有哪些细化规定?本刊分上中下三篇进行梳理解析。一、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扣除比例为100%[政策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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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永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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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和各项扣除后小于零的数额,为税法所说的亏损。符合条件的亏损可以企业所得税前弥补,但亏损弥补有不同的适用政策和处理方法,实务中须引起注意。一、不同类型企业亏损,弥补年限不同税法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最长不得超过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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鲍泽玉;
刘小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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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按照纳税义务的不同,区分为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境外、外取得的全部所得负有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非居民个人仅就来源于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本文结合现行税收政策,就无住所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无住所个人适用税收协定除外)缴纳个人所得税问题分析如下:一、居民个人与非居民个人的界定居民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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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海瑞;
杨笑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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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20年新年已至,面对有史以来第一次个人所得税(简称"个税")汇算清缴,无论是对税务部门而言,还是对个税纳税人来说,都是一个极大挑战。《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简称《个税法》)及《实施条例》和相关规定明确,从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开始进行2019年的个税汇算清缴;个人取得的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应当以纳税人个人为申报主体。同时规定,纳税人可以委托扣缴义务人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办理汇算清缴。但无论是自己进行汇算清缴,还是委托其他单位、个人或扣缴单位代为汇算清缴,均须纳税人个人签字确认,以明确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