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损害赔偿制度
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相关文献在1987年到2019年内共计117篇,主要集中在法律、社会科学丛书、文集、连续性出版物、社会学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115篇、会议论文2篇、专利文献7002篇;相关期刊93种,包括法学、法治与社会、法律适用等;
相关会议2种,包括2011侵权责任法理论与实务研讨会、2010年海峡两岸法学论坛暨江西省犯罪学研究会年会等;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相关文献由126位作者贡献,包括关今华、曹登润、张冬青等。
精神损害赔偿制度
-研究学者
- 关今华
- 曹登润
- 张冬青
- 彭智宇
- 李叶欣
- 李楠
- 段志会
- 王普明
- 罗云峰
- 黄敏秋
- 于京珍
- 任天一
- 任祥慧
- 但雪晴
- 何俊萍
- 余桂芳
- 关国正
- 冼小堤1
- 刘东方
- 刘保玉
- 刘勇
- 刘卫东
- 刘守烈
- 刘必松
- 刘志慧
- 刘昊默
- 刘聪
- 刘英团
- 刘长秋
- 卢英
- 史志炜
- 史浩敏
- 叶丹
- 叶平
- 吴
- 吴佳隽
- 吴郁
- 周念军
- 唐红卫
- 孔云
- 尚有江
- 山高飞
- 张伟
- 张凯军
- 张晓东
- 张栋栋
- 张静
- 徐小飞
- 愈蓉
- 方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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冼小堤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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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日前,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草案二审稿提请审议。草案二审稿确工“自甘风险”规则,规定“自助行为”制度,并进一步完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侵犯知识产权的惩罚性赔偿、网络侵权责任、损害生态环境责任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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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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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对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发挥了重要作用.在经过2010年、2012年两次修改后,国家赔偿制度更加完善.但是,在司法实践中,精神损害赔偿仍存在功能定位失误、赔偿标准缺失、赔偿范围较窄等问题.文章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建立专门的赔偿程序、合理认定侵权程度、扩大赔偿客体范围、明确具体赔偿额度等完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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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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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精神损害赔偿就是指自然人因其人身权利受到不法侵害,从而使其人格利益及身份利益受到损害或遭受精神的痛苦,被侵权人本人或者死者的近亲属要求侵权人以财产赔偿等方式进行救济和保护的民事法律制度.随着现代人们法律维权意识的逐渐增强,人作为"人"的一系列基本权利越来越重到重视,依法治国的必要性也日益凸显,精神损害赔偿制度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它的确立不仅提供了保护自然人合法权益的法律救济方式,同时也是完善和发展我国法律制度,适应国际立法趋势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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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祥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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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方当事人的违法或者违约行为给另一方当事人造成人身、财产或者精神上的损害时,受损害一方理应获得由加害方所提供的赔偿或者补偿,这种赔偿或者补偿应当是全面而充分的才能很好地保护受损害一方当事人的利益,而这也是侵权责任法的核心所在.虽然我国对精神损害赔偿制度规定的已经较为详细,例如:过错责任的适用、举证责任的明确、适用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案件的类型等,但是我国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本文将从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概述、我国所确立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不足、国外所确立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以及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完善四个方面展开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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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必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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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社会的发展,合同法也处于不断的发展变化中,特别是司法实践对精神损害物质赔偿的承认,有力推动了我国对违约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确认的进程,人们对违约适用精神损害赔偿的认识也有了很大的进展.从合同法扩张的趋势来看,人的精神利益的保护与合同关系存在着交叉的情形,合同中可以渗透出人的精神利益,而以人格利益为主要内容的合同也不断出现.这样为人的精神利益通过合同来保护成为一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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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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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精神损害赔偿就是指自然人因其人身权利受到不法侵害,从而使其人格利益及身份利益受到损害或遭受精神的痛苦,被侵权人本人或者死者的近亲属要求侵权人以财产赔偿等方式进行救济和保护的民事法律制度。随着现代人们法律维权意识的逐渐增强,人作为“人”的一系列基本权利越来越重到重视,依法治国的必要性也日益凸显,精神损害赔偿制度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它的确立不仅提供了保护自然人合法权益的法律救济方式,同时也是完善和发展我国法律制度,适应国际立法趋势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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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英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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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背景:增加精神损害赔偿,这是2010年新《国家赔偿法》的一大亮点。近年来的司法实践中,此项规定不断完善,实现了国家赔偿中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重大发展,精神抚慰金不断得到重视。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院长王敬波教授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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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志华;
吴佳隽
- 《2010年海峡两岸法学论坛暨江西省犯罪学研究会年会》
| 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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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世纪以来,人类的物质生产和精神生活得到了更深的发展和进步,与此同时,人们在现实生活中所产生的冲突所涉及的领域也有更多的冲突发生。为此,世界上一些国家除对传统的保护物质性财产权利的法律制度进行完善外,还提出了保护非财产权的法律观念,并将这种对精神生活的非财产损害与金钱内容联系起来,以此来保护权利主体的人格尊严、人身价值和精神利益,由此在法律上确立了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主体、客体、抚慰金方式等方面作出了相关规定,但仅限于民事方面。而在刑事诉讼,目前我国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还没有明确的规定,需要进一步的完善。笔者试就我国刑事精神损害赔偿制度谈些粗浅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