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利益合同
第三人利益合同的相关文献在1995年到2022年内共计98篇,主要集中在法律、法律、经济计划与管理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98篇、专利文献649793篇;相关期刊84种,包括广东行政学院学报、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等;
第三人利益合同的相关文献由98位作者贡献,包括吴文嫔、王莹滢、余文星等。
第三人利益合同—发文量
专利文献>
论文:649793篇
占比:99.98%
总计:649891篇
第三人利益合同
-研究学者
- 吴文嫔
- 王莹滢
- 余文星
- 冼先品
- 刘尊思
- 王晓林
- 肖俊
- 董晓曦
- 赵敏
- 郭丽韫
- 陈岑
- 韩冰
- 丁忠
- 丁晓春
- 乔琪勤
- 余慧
- 俞桂芳
- 傅彤
- 刘圣杰
- 刘宏奎
- 刘小东
- 刘影
- 刘青文
- 单润泽
- 吴为满
- 吴旭莉
- 吴玮
- 周世江
- 周天华
- 周媛
- 周海岭
- 周菊
- 奚庆
- 孙光春
- 孙嘉琪
- 季奎明
- 崔起凡
- 幸黄华
- 庄海丽
- 张俊
- 张娜娜
- 张曜天
- 张永华
- 戴寅华
- 方阳
- 易先勇
- 朱铭来
- 李乐乐
- 李俊英
- 李小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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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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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期《民法典研究》专栏有三篇文章。吴文嫔的《论(民法典)中受益第三人请求权基础》关注第三人利益合同中第三人对债务人的给付请求权的请求权基础,这既是一个实体法问题,同时也涉及程序问题,较为复杂。该文从第三人利益合同制度在我国民法的建立过程、受益第三人法律地位的演变着手,分析《民法典》对受益第三人直接给付请求权的明文化规定的关键性作用,进而研讨请求权基础的规定对受益第三人诉讼地位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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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文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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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第三人利益合同之受益第三人享有对债务人的直接给付请求权,这是受益第三人能独立提起诉讼的请求权基础。两大法系代表性国家皆立法明文规定了受益第三人的给付请求权,给予受益第三人请求权基础,从而确认第三人的原告诉讼主体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顺应现代契约法发展趋势,改变了合同法不真正第三人利益合同的规定,第465条对合同相对性原则作了灵活性规定,第522条第2款规定了第三人利益合同,明文化受益第三人的直接给付请求权,从而奠定受益第三人对债务人提起诉讼的请求权基础,受益第三人由此获得独立的诉讼主体资格,得以对债务人提起给付之诉与损害赔偿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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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桂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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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案例检索,与离婚协议、赠与子女相关的案例数量大,呈现增长趋势,但就其性质及法律适用存在同案不同判.就"赠与子女"条款与离婚协议其他条款间关系而言,应当采用离婚协议整体说,各个条款相互牵连,构成一个整体.就该条款产生的父母与受益子女之间的关系而言,应认定成立附离婚条件的第三人利益合同,受益子女有权独立诉请义务方履行且在符合特定条件下能排除普通金钱债权之强制执行.就合同撤销权而言,受益子女不享有撤销权;区分经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调解书认定的赠与条款与登记离婚协议,前者协议双方不得申请撤销,只能依据民事诉法申请再审;后者协议双方可根据民法典婚姻编规定行使撤销权,就婚姻编缺少明确规定的情况下适用总则编或参照适用合同编相关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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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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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时,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将房屋等财产"赠与"子女,而后承诺"赠与"的一方反悔,不愿配合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或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离婚协议中的财产"赠与"条款.对于这样的案例实践中各地法院的裁判尺度并不统一,法律适用、理由阐述、裁判结果不尽相同.本文认为,离婚协议中约定将财产"赠与"子女的条款应当是一种利益第三人条款,基于《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二条的规定以及利益第三人合同的法理,子女有权作为原告提起诉讼要求承诺"赠与"的一方将财产给予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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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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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当前关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规定与实践缺乏对受益公众的救济,为保障受益公众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中的获得感,可运用第三人利益合同制度构筑受益公众的救济进路,即当承接主体未能依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合同向受益公众履行合同义务时,受益公众对承接主体享有独立的请求权.通过第三人利益合同的视角来解析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合同,不仅厘清了购买主体、承接主体、受益公众三者间的公私合作法律关系,更为受益公众的司法救济提供了法理基础和比较法经验.第三人利益合同的救济路径在我国也存在适用空间:在实体法上,现行的合同规则以及即将施行的《民法典》中的一般性第三人利益合同制度构成了受益公众的请求权基础;在程序法上,除了通常的民事私益诉讼,民事公益诉讼也为受益公众提供了一个补充性质的维权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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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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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民法典颁布之前,债务承担制度是以合同法第84条为核心进行建构,适用于第三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免责债务承担.但实践中债务承担纠纷在性质和类型上都超出这一范围,由此引发了学理和司法实践的争议,民法典回应这一问题,通过第552条系统地确立了多种类型的债务加入制度(并存债务承担),满足了现实生活的需求.但仅有的一个条文难以驾驭债务加入所涉及的复杂关系,在适用上还需要通过学理予以解释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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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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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民法典》第522条给予真正第三人利益合同中的第三方以合同履行请求权,在以往司法实践中对于第三人利益合同中第三方的合同履行请求权是否涵盖仲裁协议这一问题,存在着不同的做法。笔者对国内外仲裁协议在第三人利益合同中向第三方扩张的相关判例进行比较,提出在真正第三人利益合同中,第三方的合同履行请求权应涵盖仲裁协议,仲裁协议应扩张至第三方以保障第三方的权益;对于不真正第三人利益合同,亦可借鉴普通法系国家的做法,将仲裁协议扩张至第三方以符合效益与公正的价值取向。仲裁协议在第三人利益合同中的效力扩张是对《民法典》第522条保护合同当事方与第三方权益的程序性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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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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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民法典中引入了"第三人利益合同",在合同的履行、变更与撤销、合同解除等多个方面,第三人请求权将和当事人既有的合同权利发生冲突,但法律尚未对两者的关系如何协调作出规定。本文对第三人请求权与债权人请求权、当事人的合同撤销权及变更权、当事人的合同解除权之间可能发生的冲突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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