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形式
立法形式的相关文献在1982年到2022年内共计348篇,主要集中在法律、中国政治、经济计划与管理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343篇、会议论文5篇、专利文献8281篇;相关期刊252种,包括法学、江淮法治、民主与法制等;
相关会议5种,包括中国法医学会全国第十三次法医临床学学术研讨会、2007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2007年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年会等;立法形式的相关文献由308位作者贡献,包括阿计、李建华、傅剑清等。
立法形式
-研究学者
- 阿计
- 李建华
- 傅剑清
- 傅达林
- 吕耀东
- 孙凯
- 张德江
- 张笑荷
- 王帆
- 莫玲
- 马怀德
- Pieter Bottelier
- 丁玉翠
- 丁金光
- 万克夫
- 乐世华
- 任晓兰
- 任生
- 任轩
- 何青峰
- 余应敏
- 侯维轶
- 侯进锋
- 傅光明
- 傅波华
- 傅红兵
- 傅鸣珂
- 傅鸿栋
- 储兆瑞
- 全承相
- 冯亮
- 冯新华
- 冯沙
- 凌军辉
- 凌平
- 凌点
- 刘力超
- 刘捷萍
- 刘文忠
- 刘新桥
- 刘明祥
- 刘春华
- 刘春青
- 刘杰锋
- 刘登山
- 刘英团
- 刘阳
- 初立君
- 勿日汗
- 华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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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本次常委会会议于2月27日上午对《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衔级制度的决定(草案)》进行了分组审议。普遍认为,士兵衔级制度是军人衔级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士兵衔级制度以立法形式专门作出决定,有利于推进高素质专业化士兵队伍建设,有利于确保士兵制度改革于法有据、稳妥推进,是履行宪法职责、贯彻落实宪法关于军人衔级制度的具体体现,赞成将决定草案提请本次会议表决通过。同时,有些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人员还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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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面对雅典社会成员的集体焦虑,梭伦在财富面前保持守正心态,他所要解决的正是妨碍雅典进行正常分配的人身自由权利。首先,他以立法形式废除了威胁公民人身自由的债务负担;其次,以立法形式规定任何人都有权向过错方追责的权利;再次,立法确定民众有申诉之权利。梭伦宁愿遭受双方的仇视,也要为城邦订立最优良的法律。梭伦的政治理想是建立在合理分配基础之上的美好愿景,这与僭主追求显然是两种不同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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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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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21年1月1日,新中国首部《民法典》正式施行。在这部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的法典物权编中,第十四章专章增设了一项新的物权权利“居住权”,共用6个法条的立法形式,明确了居住权的定义、设立、登记及消灭等事项,这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民法典》的重大制度创新。《民法典》实施后,如何落实好这项全新的用益物权类型,是当下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贯彻执行《民法典》的重要工作之一。要想了解居住权登记我认为可以带着以下三个问题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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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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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国际关系中,科学技术日益成为不可忽视的变量。近年来,以中国为代表的新兴经济体日益成为全球科技创新合作的重要力量。2021年中共中央对国家科技工作提出“深入研究构建符合国情的科技创新路径”的要求,并以立法形式强调建立国际科技合作机制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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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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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生老病死,是人生无法摆脱的自然规律。当生命无可挽回地走向终点,是否采取徒增痛苦的创伤性抢救措施,是否使用无谓拖延的生命支持系统等等,是无数患者亲属和医疗机构所面临的两难选择。对此,近期完成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提供了全新的解决方案,明确患者如立有生前预嘱,在患者不可治愈的伤病末期或者临终时,医疗机构实施医疗救治措施应当尊重其意思表示。由此,深圳在全国率先以地方立法形式创设了生前预嘱制度,赋予公民“临终决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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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进锋;
张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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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波多里奇卓越绩效项目1987年以立法形式确立,最初通过推动和鼓励各类组织采用稳健、领导力驱动和顾客导向的质量管理体系,帮助美国渡过了20世纪80年代的质量危机。30多年来,卓越绩效准则随着组织竞争力和长期成功的驱动因素而不断演进。通过这一演进,波多里奇卓越框架(见图1)为当今的组织提供了一个非规定性的领导和管理指南,以系统的方法促进各类组织向卓越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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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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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据民政部门统计,近年来我国结婚率成下降趋势,离婚率却呈持续上升趋势,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的夫妻当中,冲动型、草率型离婚屡见不鲜。面对日益严峻的离婚形势,作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的《中国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首次以立法形式对此作出了回应,并在第1077条对离婚"冷静期"制度进行了规定。该制度对当今社会高离婚率现象进行了法律层面的设计,体现了立法的与时俱进及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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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淳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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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老年人面临的“数字鸿沟”问题日益凸显。全国人大代表、民革广东省委会主委程萍建议,及时总结多地以地方立法形式保障老年人受教育权利的成功经验,尽快在国家层面开展老年教育立法工作,对老年大学和其他老年教育机构的法律地位等内容做出明确规定,为积极应对老龄化社会提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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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日汗;
侯维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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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内蒙古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日前表决通过《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这是内蒙古自治区首次出台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综合性地方性法规,填补了自治区地方立法工作的一项空白。条例将于2021年5月1日正式施行。条例明确,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是各民族最高利益,对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作出具体规定,并将内蒙古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丰富经验以立法形式加以固定,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苏木乡镇、进学校、进连队、进宗教活动场所、进网络。条例对开展"民族政策宣传月""民族法治宣传周",以及树立培养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典型等作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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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文
- 《中国商法学研究会2017年年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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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中国“民商不分的混合立法模式”下,由混合于民法规范的商法规范与单行商法构成的商法规范体系存在着明显缺陷.为克服中国现行商法体系缺陷,应推动中国总纲性商法规范的立法化,实现民商区分的立法要求.在具体立法形式上,目前最现实的方案是制定《商法通则》,但不排除制定《商法典》的可能性.所谓民商区分,就是要对民事关系和商事关系区分对待,分别适用不同法律或者根据不同法律理念适用相同法律规范.因此,民商区分的关键问题就在于确定民事关系与商事关系的判断标准.在民商分立国家的商法典中,是以商人身份作为适用商法的依据,而商人身份又涉及商行为的判断问题.易言之,商人与商行为既是商法的核心范畴,也是确定商事关系的判断标准.但中国总纲性商法规范的核心范畴可确定为经营者与经营行为,并将其确定为民商区分的判断标准.至于营业制度,则不必纳入基本商法基本范畴,而将其作为总纲性商法规范的重要内容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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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福友
- 《中国商法学研究会2017年年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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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服务业主导产业模式标志社会进入追求生活质量阶段,民法应通过制度创新对此作出回应.服务交易连通生产与消费环节的特点提出了商事行为与民事行为并存同一交易下该如何调整的新问题.服务接受者对服务业者存在严重的交易依赖,服务业者应坚持与商品交易不同的商业模式,即在坚持服务业内含的伦理约束下追逐营利.服务合同应在民法典编撰中实现有名化,重点通过规定服务业者义务的立法形式,维护服务接受者在服务交易中的信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