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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听证

立法听证的相关文献在1999年到2021年内共计290篇,主要集中在法律、中国政治、法律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287篇、会议论文3篇、专利文献24篇;相关期刊135种,包括法治与社会、法制博览、法制与社会等; 相关会议3种,包括2004年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年会、2003年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年会、2003年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年会)等;立法听证的相关文献由253位作者贡献,包括阿计、刘金川、谢章泸等。

立法听证—发文量

期刊论文>

论文:287 占比:91.40%

会议论文>

论文:3 占比:0.96%

专利文献>

论文:24 占比:7.64%

总计:314篇

立法听证—发文趋势图

立法听证

-研究学者

  • 阿计
  • 刘金川
  • 谢章泸
  • 丁爱萍
  • 宋靖
  • 梁洪亮
  • 魏小琴
  • 黄信瑜
  • 万强
  • 伍青萍
  • 期刊论文
  • 会议论文
  • 专利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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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正生
    • 摘要: 目前我国的行政法立法工作取得长足进步,但是面临的困境依然不容小觑,比如听证的范围缺少相关法律条文来规定,什么事项可以举行行政立法听证,谁拥有启动行政立法听证的权力,又要按什么标准授予行政机关以外的主体启动权,缺少法律对听证笔录的效力规定等等.要做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工作的重点之一是我国的行政立法听证制度应该如何进行和完善.具体可以采取这样的措施:首先可以鼓励公众积极参与行政立法听证活动;其次,要用立法明确行政立法可听证的范围和事项,让听证有法可依;第三,充分发挥听证笔录在行政立法中的作用,将信息及时反馈给公众;最后,要明确行政立法的启动主体,让听证制度不再是一种摆设.
    • 摘要: 9月18日,长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长春市养犬管理规定(修订草案)》立法听证会。长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甘琳参加听证会。养犬管理是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关系密切的民生问题,长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已于8月28日对《规定》进行了第一次审议。为了把这部法规修订好,根据《长春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听证办法》的规定,长春市人大常委会围绕《规定》中社会各界十分关注的焦点事项进行听证.
    • 郑文阳
    • 摘要: 立法中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机制是为保证重大社会利益分配的民主性、公平性、合理性而在立法过程当中所设置的一系列论证咨询程序和手段的总称.当前我国立法中主要的运行机制包括立法评估、立法听证、立法论证,但这些机制存在规范设计不够精细,制度操作的任意性大、结果的应用和反馈机制缺失等问题.要完善立法中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机制,就必须在坚持民主协商、平等尊重、公平原则、交易费用原则的前提下,从人大代表、社会团体、专家学者三个角度健全其主体制度,并在此基础上实现立法评估、立法听证、立法论证的制度深化.
    • 张希
    • 摘要: 立法听证制度在我国经历了从听证制度到立法听证制度、从只有“听证会”三个字到专门独立的法条规定的演变历程.立法听证制度目前的运行现状,是将着眼点放在立法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的问题上.论及各地就立法听证制度的细则做出各种不一的规定,给立法听证制度的运行带来诸多障碍,从而可提出拟定全国统一的立法听证制度实施细则成为必要.从立法听证制度的具体实施细则展开,在现行立法听证制度框架内,明确听证参与主体的角色构成和权利义务、明确立法听证的论辩性并打破知识垄断以及完善听证报告采纳制度三项制度建议,将进一步突破了现有立法听证制度框架,纳入律师代理参与制度、招募成立职业的听证组织团队以及将立法听证启动时间提前这三项制度创新设计.
    • 边蕾
    • 摘要: 山西省共有9个地级市拥有地方立法权.地方人大在制定地方规章和地方性法规时,应当体现社会普遍性利益,通过立法听证程序使所立法规指导民生、体现民意.针对山西省地级市立法听证制度现状,结合立法听证制度在英美法系的法律传统,构建民主化的山西省地级市立法听证制度.
    • 胡敏
    • 摘要: 行政立法是法定的行政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活动.在司法实践中往往存在着立法机关对行政机关授权过宽,使之行政机关在行政立法过程中享有太多自由裁量权.于是,世界各国普遍采取立法机关授权立法控制、司法违宪审查控制的方法来有效地控制行政机关的行政立法权.随着民主思想的不断高涨,公民主动要求参加国家政治生活的愿望也更加强烈,能够充分体现民主精神的公众参与理论也慢慢兴起,行政立法中的公众参与使得人民主权理论能够在行政立法过程中得到延伸,能够让公众参与行政立法全过程,从而有效地防止行政立法过程中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滥用,使行政立法权能够良好运行.本文分析了我国行政立法过程中公众参与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我国完善行政立法过程中公众参与制度的建议.
    • 闫晓洁
    • 摘要: 立法听证有利于公民基本权利的实现,有助于提高立法质量.目前,我国立法听证存在的法律依据相对模糊,听证规则不具体,听证制度公开透明化程度不够,公众参与度不高等方面的问题.建议细化立法听证的适用范围,区分正式听证和非正式听证的适用范围等.
    • 摘要: 提高地方人大协商工作质量和水平,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正确方向,善于总结借鉴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实践经验,总结借鉴基层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中的有益成分,总结借鉴人大工作中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有效做法,按照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科学内涵和基本要求,
    • 无1
    • 摘要: 在现代民主政治体制中,地方人大立法听证制度意义重大。但就其现实运行状况而言,却存在诸多问题,例如,地方人大立法听证的成本高昂且缺乏激励机制,相关机构热情不足;关于地方人大立法听证事项的范围过于抽象且属于授权性条款,实际可操作性不足;地方人大立法听证程序当中利益相关人员参与性不足;听证会具体制度安排不利于充分听取民意;地方人大立法听证制度实效性不足等。为有效应对当前地方人大立法听证程序中存在的问题,可以尝试从以下四个方面予以完善:即健全地方人大立法听证工作机制,完善听证激励机制;进一步明确“可以”举行立法听证会和“应当”举行听证会的情形;畅通地方人大立法听证程序当中利益相关人员参与机制;切实保障立法听证当事人在听证程序中所享有的各项权利;建立地方人大立法听证评估预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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