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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宪

立宪的相关文献在1975年到2022年内共计290篇,主要集中在法律、中国史、政治理论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289篇、专利文献1篇;相关期刊231种,包括法制与社会、当代法学、江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等; 立宪的相关文献由286位作者贡献,包括雷颐、张鸣、潘崇等。

立宪—发文量

期刊论文>

论文:289 占比:99.66%

专利文献>

论文:1 占比:0.34%

总计:290篇

立宪—发文趋势图

立宪

-研究学者

  • 雷颐
  • 张鸣
  • 潘崇
  • 伍梦云
  • 吕则龙(图)
  • 夏泉
  • 孙宏云
  • 孙霞
  • 廖保平
  • 张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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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西村裕一(著); 王丹红(译)
    • 摘要: 日本在继受德国的“国体”概念时深受其影响,这是不争的事实。然而,在引进和使用这一概念进而构建日本的立宪制时,却并非是对拉班德等学术理论的简单照搬。面对日本传统思想与欧洲思想的差异、天皇主权与立宪制之间的紧张关系,以天皇主权是否正当为焦点,以穗积八束为代表的明治学者们围绕“国体”的解释展开了诸多尝试,提出了国体政体二元论、体用论等诸多解释工具,体现出不同文化思想交融的复杂性及其对理论体系与国家制度建构的直接影响。
    • 陈廷湘; 曾琦
    • 摘要: 陈独秀1922年发表的《造国论》尽管只是对当时革命目的提出的一家之说,但创建一个现代民主国家却是近代先进国人对中国社会现代转型的共同诉求。从数十年的论争看,近代先进国人的确都抓住了创建现代民主国的关键--法治。近代中国,从清末预备立宪起就开启了创建法治国家的运动,变法失败后,维新群体的立宪活动、辛亥革命、捍卫共和斗争、国民革命运动及南京国民政府的建政等,虽然具体内容差异极大,但均行进在创建民主法治国的轨道上,且无论理论论争或实际追寻都未找到可通之途。创造民主法治新国问题仍就留存在近代史上。
    • 夏泉; 李慧
    • 摘要: 清末新政时期,学部经过三年筹议,决定将强迫教育作为普及教育的手段,京师成为清廷与学部试行强迫教育的首选。学部为京师制定了详细的强迫教育章程,督学局和八旗学务处采取了一系列积极措施。该政策试行后京师小学堂数量和入学儿童数量有所增长。但直至清亡,京师并未实现教育普及,主要原因是各项新政同时进行,经费支绌、八旗教育积弊已久、私塾大量存在和普及教育规划超前。京师推行强迫教育的过程可折射出清政府兴办新政及宪政道路的艰难与曲折。
    • 宋水英; 曾志灵
    • 摘要: 1904-1908年间,法政速成科的入学人数超过1868人,名字可考的粤籍留日生有87人,毕业生则有77人.清末粤籍留日学生在法政速成科毕业后,有人继续升学亦有人选择回国.回国者从事教育,任职广东法政学堂,培育法政人才;亦有人通过学成考试、入官考试,踏入仕途.部分粤籍留日生对清政府抱有幻想,鼓吹保皇立宪,也有相当部分人在日本接受西方民主思想后认识到革命的必要性,走上革命的道路,为推翻封建王朝贡献了伟大的力量.他们之间的政治对立,引发了两场论战.不论是在鼓吹立宪还是在宣传革命的过程中,粤籍留日生共同唤起了青年知识分子对参与政治的觉醒,促使民主革命运动迎来最终的胜利.
    • 夏泉; 李慧
    • 摘要: 清末新政时期,学部经过三年筹议,决定将强迫教育作为普及教育的手段,京师成为清廷与学部试行强迫教育的首选.学部为京师制定了详细的强迫教育章程,督学局和八旗学务处采取了一系列积极措施.该政策试行后京师小学堂数量和入学儿童数量有所增长.但直至清亡,京师并未实现教育普及,主要原因是各项新政同时进行,经费支绌、八旗教育积弊已久、私塾大量存在和普及教育规划超前.京师推行强迫教育的过程可折射出清政府兴办新政及宪政道路的艰难与曲折.
    • 孙宏云
    • 摘要: 1905年张之洞聘请日人松平康国担任政法顾问,之后曾就立宪和官制改革问题向松平咨询.后者主张中国借鉴日本和英国的历史经验,逐步推进立宪;官制改革先京官后外官,裁撤军机处和内阁,设立责任内阁.张之洞不仅反对实行责任内阁制,对于地方官制改革方案也颇多驳议,但他并不反对立宪,主张稳健推进,则又与松平康国的意见基本一致.事实上张之洞也长期务实地从事着立宪的准备工作,包括开办仕学院以开官智,聘请政法顾问咨询立宪改制事宜.张之洞对于立宪的理解并非成于朝夕之间,而是通过接触各种渠道的信息而形成的,松平康国的角色即为其中之一因素.
    • 焦洪昌
    • 摘要: 托尔斯泰说,历史是国家和人类的传记。曹辛之也说,我们从平静的小河里,从反射的玻璃上,看到忧患和欢乐的交替。婴孩长大了,年轻人变老了,记忆给我们带来慰藉。把这一束光、一团朦胧,静静地凝固在这纸片上。我想,一国的宪法史又何尝不是呢?它把国人立宪、行宪的光辉历程,把宪法发生、发展的神奇故事,真实地记录下来,生动地昭告给每一位共和国的公民。
    • 秦奥蕾
    • 摘要: 《民法典》创设了"离婚冷静期",其立法目的是减少冲动离婚、降低日益增长的离婚率,正当性自不待言,但加诸婚姻解除以普遍限制也带来"干预婚姻自由"的争议。民法典根据宪法制定,宪法规定应该对民法相关内容产生拘束力。宪法第四十九条对婚姻的基本立场是保护性的。婚姻保护的宪法目的是什么?在宪法框架下对离婚冷静期争议进行判断引起溯源婚姻保护立宪目的的旨趣。我国四部宪法均规定了对"婚姻"的保护,其规范构造与具体内容保持了连续性.
    • 阮生雄; 刘玉娣(译)
    • 摘要: 根据《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宪法》,国会颁布《国会组织法》。第一章国会的地位、功能、任务和权力第一条国会的地位和功能1.国会是人民的最高代表机关,是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2.国会行使立宪和立法权,决定国家重要事务,对国家活动进行最高监督。第二条国会任期1.每届国会的任期是5年,从本届国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开幕之日到下一届国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开幕之日。
    • 彭剑
    • 摘要: 在相当长时间里,学界基本认定张之洞对立宪态度消极.1993年,孔祥吉先生根据新发现的两条史料提出相反的见解.而2016年发表的侯宜杰先生的论文,则通过重新解读那两则史料,认为张之洞对立宪一事,一直态度消极.侯先生对孔文两则史料的驳难能够成立,但不能据此认为张之洞对立宪消极.1904年,张謇游说关注宪政问题时,有细节显示,张之洞做出了积极的姿态.从1905年与袁世凯、周馥联衔奏请立宪起,张之洞对宪政改革一事,一直有一个基本的认识,即需要有一个预备阶段,这个阶段,若从1905年算起,是12年.1907年初讨论外官制改革时,张之洞虽然提了很多意见,但是,其本心并非反对宪政改革.1908年颁布的九年筹备清单,虽然抽去了召开国会的关键内容,但还是在一定程度上尊重了张之洞等人的意见.并且,就发生在军机处的争论来看,张之洞是力主宣布开设国会年限的,他在这个问题上,态度是积极的.九年清单颁布之后,张之洞一直遵循这一清单,这是稳步推进改革的表现.总之,张之洞对立宪的态度,可以用稳健积极一语概括,他是立宪的稳健积极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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