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法定
程序法定的相关文献在1997年到2022年内共计66篇,主要集中在法律、法律、中国政治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66篇、专利文献89232篇;相关期刊60种,包括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湖北警官学院学报、辽宁警专学报等;
程序法定的相关文献由81位作者贡献,包括万毅、孙昕、敖博雅等。
程序法定—发文量
专利文献>
论文:89232篇
占比:99.93%
总计:89298篇
程序法定
-研究学者
- 万毅
- 孙昕
- 敖博雅
- 李斌
- 王译
- 葛伟
- 谢佑平
- 万洪宏
- 于海防
- 付慧姝
- 何一平
- 何德辉
- 刘乃忠
- 刘言波
- 单晓云
- 周怡
- 周跃武
- 多杰群增
- 姜沣格
- 孙伊百
- 孙彩虹
- 孙昕1
- 宋川
- 左超
- 常宁
- 廖晨
- 张云霄
- 张永宏
- 张永进
- 戴江波
- 扈力
- 智勐
- 李仕春
- 李刚
- 李旺城
- 李瓯雪
- 李逍遥
- 杨志强
- 杨诚
- 林哲
- 林喜芬
- 江国华
- 狄慧民
- 王健
- 王晓霞
- 王杰
- 王栋
- 石敏
- 缪锦堂
- 罗财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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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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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宋代司法重视程序正义,在众证定罪之前,三次讯问之际,法司应向嫌犯出示书证、物证等证人证言以外的其他证据,传统众证定罪原则所强调的言词证据之间互相印证的既有模式因此发生变化。三问程序的创制,是古代言词证据规则的重要创新,实质上是对特殊人群免于刑讯特权的间接否定,即实施三问以后,嫌犯不再享有豁免掠治之特别关照。在三问前置、刑讯为辅的规则之下,宋代众证定罪证据规则经体系重构而实现自洽,对于改变以口供为中心的司法传统,构建各种证据相互印证的机制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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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洪广;
韩欣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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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当前,我国经济犯罪处于高发态势,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这就要求公安机关一手抓打击经济犯罪、净化市场秩序,一手抓营商环境、服务经济发展。经侦民警只有具备良好的法律素质才能准确界定案件性质、才能刺破经济犯罪面纱。提升经侦执法质量,人才培养是关键。在经侦人才培养过程中应坚持罪刑法定原则、法秩序统一原则、程序法定原则、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坚持刑法总则与刑法分则的结合、刑法与刑事诉讼法的结合、刑事法与其他部门法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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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洪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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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商事主体法定原则作为商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其意旨贯穿于商法的始终.商事主体法定原则意在维护商事交易安全和效率,在商事主体立法中起统揽全局和理论支撑作用,不仅要厘清商事主体法定原则的具体内涵和外延,还要厘清"法定"所依"法"之范围.立法理念应在坚持任意性规范为主流手段的同时,适当引入强制性规范,不仅要保障其意思自由,而且要有利于其在法定强制下的自我规制,有必要有条件地承认更多类型的商主体,丰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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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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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为处置不同程度的违纪违法对象,界分党纪违反、职务违法与职务犯罪的判断标尺.在实然程序运行之过程中,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间程序衔接客观存在裁量空间,不仅导致处置效果呈现"入罪"或"出罪"倾向,更可有碍实体公正之实现.从程序适用衔接上,监督执纪程序转换应满足"法律保留"与"程序法定"之要求.在党规与国法协调衔接过程中,党规制定与解释主体应遵照党内法规、监察法以及刑事诉讼程序的一般性规律.善化党内法规纵向的立规制定与解释权,细化监督执纪衔接监察调查过程中有权主体的程序处置标准,补充监督执纪负责人异地办案及程序回转规定,丰富程序选择之必要说理依据,从而自内而外优化程序衔接之再监督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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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一平;
李瓯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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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采购人不委派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仅仅由或者全部由评审专家组成,不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也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采购程序法定的规定,但并不导致评标结果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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