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
科创板的相关文献在2016年到2022年内共计913篇,主要集中在财政、金融、经济计划与管理、工业经济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911篇、专利文献640609篇;相关期刊365种,包括经济研究导刊、董事会、中国资产评估等;
科创板的相关文献由1035位作者贡献,包括泰奇、肖丽琼、叶小杰等。
科创板—发文量
专利文献>
论文:640609篇
占比:99.86%
总计:641520篇
科创板
-研究学者
- 泰奇
- 肖丽琼
- 叶小杰
- 夏珖玘
- 冯圆圆
- 宋鑫
- 林楠
- 陈婉
- 吴秀波
- 封文丽
- 李盼
- 杜康
- 邱冬阳
- 刘慧
- 刘玉龙
- 吕江涛
- 故小白
- 曹奥臣
- 朱家明
- 段江娇
- 潘清
- 章刘成
- 罗培新
- 赵毅
- 邵梦
- 陈峥嵘
- 于澜
- 何舒婷
- 侯宇宸
- 俞文捷
- 信凤杰
- 况杰
- 刘一寒
- 刘义进
- 刘婧婧
- 刘畅
- 刘美延
- 刘超然
- 原诗萌
- 史富莲
- 史振奇
- 史晓琛
- 吴传德
- 吴子玥
- 吴础华
- 吴美花
- 唐煜
- 姚成二
- 孙庭阳
- 孟凯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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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爽;
王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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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信息披露是注册制改革的核心,科创板首次公开披露IPO审核问询与回复,是对核准制下信息披露制度的重大改革.科创板IPO审核问询能否发挥预期的信息挖掘和价值发现功能,帮助投资者评估新股价值,提升IPO定价效率?文章研究表明,科创板IPO审核问询回复函的信息特征显著影响了机构投资者询价意见分歧,具体表现为:回复函叙述性披露内容越多、可视化信息量越大、文本可读性越高,机构投资者询价意见分歧越低.公司研发投入越多,回复函信息特征对询价意见分歧的影响越大.此外,当交易所明确指出回复函存在信息质量问题或者首轮问询后仍多次被问及核心科技问题时,回复函信息特征对询价意见分歧的影响显著减弱.在控制了机构投资者"抱团压价"等非理性因素的影响后,结论依然稳健.文章基于科创板IPO信息披露的分析,从定价效率视角提供了评价科创板注册制改革的经验证据,也为监管方进一步提高审核问询质量,提升IPO定价效率提供了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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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崧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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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科创板是完善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举措。本文以科创板首批上市的25家公司为对象,分行业分析科创企业融资结构现状,通过分析各行业内源融资、外源融资的异质性,指出科创板上市公司融资结构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改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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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佳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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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科创板的提出有效补充了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推动了国家创新驱动战略的实现,科创企业价值评估是科创板市场健康发展的基础。本文对科创企业进行分析,发现由于其自身特点和现存方法的特性两方面导致了五个评估难点。基于此,建议提高补充评估方法的普适性,探索非财务驱动因素,明确评估方法选择路径,加强科创企业价值评估方法体系建设,以期对科创企业评估研究有所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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奚佩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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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9年3月,我国科创板引入表决权差异安排,其本质是一种双层股权结构,通过设置特别表决权A类股份和普通表决权B类股份,较好地满足了企业融资需求和控制需要。但在实践中,表决权差异安排会使得中小投资者的管理性权利被特别表决权所削弱。因此,为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在后续规则的修订过程中,应当对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行使采取必要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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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大客户依赖制造科创板*ST第一股?虎年春节前夕,恒誉环保公告预计全年归母净利润亏损千万元上下,其财务数据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中"营业收入+净利润"之财务类退市组合指标,公司上市第二年就出现亏损,将成为科创板首只*ST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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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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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上证指数没有系统性风险。但并不表示赛道股和核心资产(包括科创板和创业板里的高估值股票)不跌。凡是涨多了的股票,都会跌。跌多了,就会涨。所以,股票市场不需要线性思维,更多的是周期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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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瑾瑶;
胡阳;
郑晓娜;
黄玉;
公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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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资本市场在双循环理论中占据重要地位,在海外上市曾经对我国企业具有重大意义,但过度依赖外循环对企业造成了一定的风险隐患,内循环缺失所暴露出的风险隐患在国际形势下行时更为严重。本文经过研究强调应该重视内循环的主导地位,与此同时国内资本市场需要做出相应变革,吸引更多优秀的企业到国内挂牌上市,从而促进国内经济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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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云逸;
李延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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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同股不同权因其可以满足我国经济的发展需求,有利于创始团队集中控制权,满足科技创新企业融资需求,促使实现公司民主,逐渐被国内资本市场认可,认为有实现同股不同权的必要性。本文通过分析科创板的“同股不同权”实施情况,发现“同股不同权”在上市门槛、信息披露制度、内部监督机制以及超级投票权的限制规范上依旧面临诸多问题。因此,我国科创板在引用同股不同权为创新型经济带来活力的同时,要不断争取新经济企业的话语权,拓宽股东诉讼渠道,健全信息披露制度,引进固定期限型“日落条款”,从而完善完善科创板上市公司同股不同权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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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翼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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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现如今,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不同股东利益呈现分离化趋势。传统的股东同质化理论已无法涵射现阶段股份公司的治理模式,应在"一股一权"治理结构的基础上增设"双层股权"结构,通过该结构进一步规范我国股份公司治理结构、提高我国证券市场国际地位、增强我国资本市场对外资的吸引力。在新一轮的资本市场改革中,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引入了双重股权结构,并对其进行了本土化改进,但双层股权结构不是完美无缺的,我们应从设立信息披露机制、加强独立董事与监事职权、健全证券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双层股权结构本土化制度设计,为这一新的公司治理模式提供合法性与合规性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