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子生产经营
种子生产经营的相关文献在1990年到2022年内共计125篇,主要集中在农业经济、农学(农艺学)、法律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125篇、专利文献950119篇;相关期刊55种,包括江苏农村经济、种子科技、种子世界等;
种子生产经营的相关文献由87位作者贡献,包括刘世林、乔艳辉、何建勇等。
种子生产经营—发文量
专利文献>
论文:950119篇
占比:99.99%
总计:950244篇
种子生产经营
-研究学者
- 刘世林
- 乔艳辉
- 何建勇
- 侯炳焯
- 冯维芳
- 冯运红
- 刘建敏
- 刘振伟
- 刘武成
- 史建中
- 叶明瑛
- 吴亚军
- 吴嘉雨
- 周伯涛
- 周克玉
- 周永顺
- 周满伟
- 孙宝国3
- 安富建
- 尹涛
- 左文明
- 布赫
- 布阿依谢姆·麦麦提敏
- 廖新英
- 张存信
- 张帆
- 张希明
- 张新民
- 张明辉
- 张民权
- 张翊
- 方树安
- 曾汉章
- 本报讯
- 李全衡
- 李凤文
- 李华飞
- 李庆国
- 李昕怡
- 李景昕
- 杨俊涛
- 柴士俊
- 梁小军
- 梁连秀
- 沈静文
- 潘家永
- 焦学俭
- 王东
- 王华山
- 王博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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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作如下修改:一、将第一条修改为:“为了保护和合理利用种质资源,规范品种选育、种子生产经营和管理行为,加强种业科学技术研究,鼓励育种创新,保护植物新品种权,维护种子生产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种子质量,发展现代种业,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和林业的发展,制定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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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明霞;
尹涛;
韩化雨;
范立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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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种子备案工作,作为将种子管理中心由事前许可向事中、事后监管转移的重要措施,是建立完善的种子追溯机制、规范种子市场、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的一项重要工作。寿光市农业农村局严格按照《种子法》相关要求,对辖区内生产、经营的种子备案,严格审查,从源头上严把种子质量关。结合5年的网上备案工作实际情况,发现网上备案的信息还不能完全真实、全面、全程记录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活动,追溯效果与理论期望仍有较大差距,种子备案仍存在诸多问题和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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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月28日,农业农村部网站发布《2022年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强化种子生产经营监管,加强对种子生产基地及疑似种子生产田的排查力度,在种子下地前和苗期及时开展检测,查早查小,防止非法转基因种子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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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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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各有关单位:2021年,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依法履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职责,持续强化研究试验、南繁试验、进口加工、种子生产经营等环节监管,农业农村部加强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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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作如下修改:一、将第一条修改为:“为了保护和合理利用种质资源,规范品种选育、种子生产经营和管理行为,加强种业科学技术研究,鼓励育种创新,保护植物新品种权,维护种子生产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种子质量,发展现代种业,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和林业的发展,制定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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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第一条为了保护和合理利用种质资源,规范品种选育、种子生产经营和管理行为,加强种业科学技术研究,鼓励育种创新,保护植物新品种权,维护种子生产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种子质量,发展现代种业,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和林业的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品种选育、种子生产经营和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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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家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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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俗话说:“春种一粒子,秋收万颗粮”。作为“农业芯片”,种子是发展现代农业,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事关农民增收、农业增效,事关“中国饭碗”。为了进一步规范品种选育、种子生产经营活动,保护知识产权,保证种业市场健康和安全发展,国家立法机关对2000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再度做了修改。修改后的《种子法》已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它进一步扩大了对植物新品种知识产权保护的范围和力度,完善了侵权赔偿制度,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从而给种业侵权者戴上了“紧箍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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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和合理利用种质资源,加强种业科学技术研究,激励育种创新,规范种子生产经营和管理行为,维护种子生产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发展现代种业,维护国家种源安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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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东;
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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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实施“一法两条例”取得明显成效2016年以来,玉溪市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云南省农作物种子条例》《云南省林木种子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两条例”)着力推进种子体制改革,依法加强种质资源保护、种子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等工作,对推动玉溪市现代种业和高原特色农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提供了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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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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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公告第5号《北京市种子条例》已由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1月1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2022年1月10日(2022年1月10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第三章育种创新第四章品种管理第五章生产经营第六章扶持与保障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和合理利用种质资源,加强种业科学技术研究,激励育种创新,规范种子生产经营和管理行为,维护种子生产经营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