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自由
离婚自由的相关文献在1957年到2022年内共计253篇,主要集中在法律、中国政治、社会学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253篇、专利文献43181篇;相关期刊198种,包括法学、法律适用、法律与生活等;
离婚自由的相关文献由245位作者贡献,包括张梓建、本刊编辑部、于乐等。
离婚自由—发文量
专利文献>
论文:43181篇
占比:99.42%
总计:43434篇
离婚自由
-研究学者
- 张梓建
- 本刊编辑部
- 于乐
- 刘杨
- 刘禄学
- 卢小龙
- 张岐鑫
- 张庆林
- 徐成
- 易兴明
- 李克凝
- 李忠芳
- 杨晓娟
- 物道精致生活
- 王灵
- 王静
- 田鹰
- 秀峰
- 童道才
- 苏敏
- 金占良
- 陈小勇
- 陈群峰
- 陈银燕
- 陈鹿林
- AMILI
- 一石
- 一铃
- 丁宗杰
- 万春红
- 上官子木
- 书之帛
- 于世平
- 于晶
- 伊人
- 伊纪民
- 何卫涛
- 何哲身
- 余华林
- 余婧
- 余良才
- 余连祥
- 傅明华
- 傅潇漫
- 傅郑生
- 党忠民
- 全宏瑞
- 关威
- 关经伦
- 冯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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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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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民国初期,离婚自由遭遇旧婚律与传统习俗的压迫同时,在实践离婚自由上也遭遇多种因素的制约。新旧思想交融下的离婚已经不是什么新鲜的事物,但是离婚却给社会带来一系列严重的问题。受到封建社会的压迫、束缚,当时大多数妇女在婚姻中处于绝对的劣势,如果离婚生计将难以为继,就有了离婚自由救济之说。然而积重难返,一朝一夕很难有所改变。但已经是妇女解放的开始,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旧式婚姻观,进一步解放思想及当时的社会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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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纪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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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22年《妇女杂志》出版离婚问题号,引发了一场关于离婚自由的争论。这场争论不仅仅是一场离婚是否自由的讨论,还涉及到新旧思想的冲突、具体的离婚自由案件和离婚自由的救济方法,以及离婚的法律问题等等。然而,法律的限制使得离婚自由的实行更加艰难。这场激烈的争论引发了一场离婚自由的风潮,一定程度上撼动了中国的旧式婚姻观念,深刻反映出当时社会所面临的女性争取自由的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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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雨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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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首次增设了“离婚冷静期”制度,旨在为轻率、冲动离婚提供“缓冲带”。从法理层面考察,离婚冷静期作为平衡婚姻关系私人性与公共性的法律制度,构成对离婚自由的合理限制,符合现代婚姻家庭法律制度的逻辑表达。从现实层面考察,离婚冷静期制度与我国轻率离婚频发的实际情况存在耦合,是建立完整、科学离婚法律制度的内在需要。为促使我国婚姻法律制度不断走向科学与完善,须在探究离婚冷静期法理内涵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对当前离婚冷静期制度予以优化,以实现其保障婚姻家庭关系和谐稳定的诣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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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晓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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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民法典》对符合法定判离情形(第1079条第3款)的协议离婚是否适用离婚冷静期(第1077条)未予明确,既导致实践中出现协议离婚较诉讼离婚门槛更高的怪相,也存在对冷静期过于扩张解释适用的困境。离婚冷静期制度“一刀切”的规范模式容易造成弱势群体如受家暴、遗弃的家庭成员二次受害的风险增加,实践操作中诉讼离婚门槛低于协议离婚门槛,离婚制度构建过程中诉讼离婚与协议离婚适用标准不一、相互割裂等问题。离婚冷静期的初衷在于反对轻率离婚,在《民法典》已全面实施的背景下,通过解释论将已符合《民法典》第1079条法定判离情形下的当事人排除适用离婚冷静期,是对伦理价值与自由价值的衡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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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梓建;
刘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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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协议离婚冷静期是对离婚自由这项宪法基本权利的程序性法律限制。其追求对离婚所涉各方主体利益的调和,蕴含着良好婚姻家庭观的价值指引,在目的上具有正当性。对冷静期的“尺度”进行审视,其在适当性、必要性和均衡性上均符合比例原则的要求。在尊重个人对私人生活的选择权为前提下,可以以冷静期的形式对协议离婚作出必要合理的法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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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梓建;
刘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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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协议离婚冷静期是对离婚自由这项宪法基本权利的程序性法律限制.其追求对离婚所涉各方主体利益的调和,蕴含着良好婚姻家庭观的价值指引,在目的上具有正当性.对冷静期的"尺度"进行审视,其在适当性、必要性和均衡性上均符合比例原则的要求.在尊重个人对私人生活的选择权为前提下,可以以冷静期的形式对协议离婚作出必要合理的法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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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道精致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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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无论你来自何处,长安有你容身之处长安大,有百万人口,比西方拜占庭都城大7倍,比巴格达城大6倍,是当时全世界最大的城市。城大能容,中西汇聚,处处可见外来事物,无论你是西域来的商人、使臣,还是自南北上的唐人,无论你是何种饮食习俗,何种宗教,长安都可以接纳。唐人接纳了胡人饮食之风,不拘繁文缛节,更享受食物本身及酒肉带给他们乐趣,尤其是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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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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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我国离婚率显著上升,《民法典》第1077条之设立是对于我国离婚现状的积极回应,该制度的设立没有限制当事人的离婚自由,但不宜针对所有离婚案件统一适用.在离婚冷静期制度设立的同时,应构建相应的配套措施.灵活的调解制度、专业的家事调查员制度和家庭法庭的设立,均有利于离婚纠纷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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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万儒;
段虹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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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告中国“民法典时代”正式到来。《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首次明确了登记离婚中的“离婚冷静期”制度,掀起了公众对“离婚冷静期”讨论的热潮,其中质疑和反对的声音居多,多数人认为“离婚冷静期”的设置限制了离婚自由,但是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孙宪忠认为,针对近几年突出的“闪婚闪离”现象,通过设置一个月的婚姻冷静期给离婚当事人增加一个“门槛”,让那些对婚姻权利和义务缺乏认识的当事人,有一段冷静思考、妥善抉择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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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道精致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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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无论你来自何处,长安有你容身之处长安大,有百万人口,比西方拜占庭都城大7倍,比巴格达城大6倍,是当时全世界最大的城市。城大能容,中西汇聚,处处可见外来事物,无论你是西域来的商人、使臣,还是自南北上的唐人,无论你是何种饮食习俗,何种宗教,长安都可以接纳。唐人接纳了胡人饮食之风,不拘繁文缛节,更享受食物本身,酒肉带给他们乐趣,尤其是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