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董必武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奠基人之一,董必武法学思想内容丰富,对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的指导意义.以董必武法学思想为指导,探讨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路径: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需要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培植法律信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需要科学规划,对不同的法治发展阶段进行不同的对策研究;法律体系形成之后的技术重构需要过滤机制,以去恶存良,要科学立法,要立好法,能够体现人民意志、实现公平正义的法,并应有一种经常性的、动态的制度安排,通过修改、补充,不断完善现有法律及法律体系;以法治管理国家权力,科学配置权力,依法设权,依法治权,分权制衡,以权制权,平等保护,建立有力的监督机构,将权力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强化程序法治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必由之路,要有法必依,应建立一套比较完备的执法程序,约束和规范各类执法行为;正确把握依法办事与网意、民意的关系,尊重民意、以民意来约束权力,慎重辨别民意,科学把握民意,正确看待民意,正确认识民意,及时回应民意.但依法办事还是应该成为原则,才能防止矛盾激化、能防止普通的个人纠纷演变成大规模的社会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