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阳明心学自明代流传至今,出现在了看守所,被几名犯罪嫌疑人视为自我审判的依据和重启人生的教科书。哪怕只属于民间阅读,但展开了司法叙事。如果说人们不曾涉嫌犯罪时,内心本有善念,再借用阳明心学点燃,便会让善念越发充盈。犯罪的原因若在于道德人格不够完善,日后只需找回失却的心之本体,必将促使善念重新闪现,会让人以一种不同于过去的心态和眼界看待万事万物。犯罪必将遭到法律的否定,难免会让犯罪嫌疑人万念俱灰,阳明心学适时出现,则能让他们敢于认罪和积极担责。道德认罪与依法认罪原本两分,但在阳明心学的论域内,前者是源头式认罪,后者是衍生式认罪。由源头到衍生,体现着知行合一。当代情形是历史经验的重演,在明代亦可看到类似事例。古人今人都具有反身向内的道德天性,王阳明早已针对人的良知做足了文章,促使古往今来每当有人想要为善去恶,就会接受阳明心学。当代司法有了它的加入,便突破了原本只以落实法律作为要义的局限,昭示出古代的先贤思想并非只能表现为静态的历史文字表达,而是还可以获得动态的书写,最终呈现出亦古亦今的叙事样貌。古今司法借用阳明心学提点案犯,无疑为阳明心学事功功能的发挥找到了落脚点,更为思想史的司法书写提供了契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