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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合同

监理合同的相关文献在1992年到2022年内共计225篇,主要集中在建筑科学、经济计划与管理、工业经济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225篇、专利文献6893篇;相关期刊148种,包括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经济技术协作信息、集团经济研究等; 监理合同的相关文献由216位作者贡献,包括李纳、王怀栋、于清峰等。

监理合同—发文量

期刊论文>

论文:225 占比:3.16%

专利文献>

论文:6893 占比:96.84%

总计:7118篇

监理合同—发文趋势图

监理合同

-研究学者

  • 李纳
  • 王怀栋
  • 于清峰
  • 吴健巍
  • 孔庆宇
  • 曹永忠
  • 李伟
  • 杨子君
  • 赵玮
  • 于祥海
  • 期刊论文
  • 专利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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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序:

年份

    • 孟召辉
    • 摘要: 文章结合水利施工进程、项目监理的概念和合同特点,从合同签订、合同分包、施工建设、工程变更与索赔等角度全面识别了水利项目监理合同风险,并提出有针对性的风险控制措施,旨在减少不必要的资金损失和经济纠纷,确保水利项目预期目标的实现。
    • 汪海涛; 崔立柱
    • 摘要: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项目法人委托,依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制度、项目建设文件、建设工程合同以及建设监理合同,对工程建设实行监督管理。监理作为保证工程质量、提高工程效益的密集型服务行业,是水利工程建设中不可缺的重要组成。监理制的实施,在水利工程建设领域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果。但目前水利工程建设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影响了监理工作的正常开展,本文就监理工作开展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加强监理工作创新进行探讨。
    • 刘亚婵
    • 摘要: 高速公路监理合同管理工作中,在认识层面、素质方面、技术层面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为解决这些问题,提出针对性的优化和改进对策,旨在贯彻执行技术规范,对监理规范进行不断完善和优化,以保证高速公路监理合同管理工作的全面有序开展.
    • 赵玮
    • 摘要: 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建设作为重要的工作内容,需要做好工程项目管理工作,要确保高速公路的整体质量,确保高速公路的安全性和行车的舒适度.做好高速公路监理合同管理工作,确保高速公路工程项目施工建设的规范性,严格的依照合同的内容去执行和落实,从而增强整体的质量和安全性.但是在监理合同管理中,业主和监理单位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问题,若业主在监理意识不强,业主过度干涉监理工作的开展,监理单位工作不到位等.文章主要分析了高速公路监理合同管理的现状,探讨如何有效的优化建立合同管理工作,希望对高速公路施工建设与管理有所帮助.
    • 赵玮
    • 摘要: 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建设作为重要的工作内容,需要做好工程项目管理工作,要确保高速公路的整体质量,确保高速公路的安全性和行车的舒适度。做好高速公路监理合同管理工作,确保高速公路工程项目施工建设的规范性,严格的依照合同的内容去执行和落实,从而增强整体的质量和安全性。但是在监理合同管理中,业主和监理单位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问题,若业主在监理意识不强,业主过度干涉监理工作的开展,监理单位工作不到位等。文章主要分析了高速公路监理合同管理的现状,探讨如何有效的优化建立合同管理工作,希望对高速公路施工建设与管理有所帮助。
    • 胡芳江
    • 摘要: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合同的设立是基本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是对外开放与开放国际建筑市场的需要,也是提高建筑企业的经济效益需要.通过充分发挥监理职能,充分维护工程法人和建设单位合法权益,是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管理的有力保证,是实现水利工程建设的最终目标.为规范水利工程施工质量以及合同各环节管理,本文将进行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合同计价方式探讨,以期规范水利工程监理行为.
    • 尹鲲鹏
    • 摘要: 近年来,我国社会经济水平得到快速的提升,从而带动了各个领域的快速发展壮大。为了能够为社会的稳步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动力基础,人们对高速公路工程项目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想保证高速公路各项施工工作都能够达到规定的标准,那么就需要项目参与方签署合同,对各项工作给予规范性的约束。全面的落实高速公路监理合同管理工作,结合业主、施工单位以及监理机构之间所存在的经济关系,通过对高速公路项目实施全面的管控,从而对整个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加以保证,尽可能的规避各类风险的发生,提升各项工作的效率和效果。因为受到以往传统管理理念的影响,当下我国高速公路监理合同管理工作整体水平还没有达到成熟的状态,所以我们还需要对监理合同管理工作进行进一步的完善,才可以为高速公路工程领域的良好发展起到辅助作用。
    • 摘要: 近日,山西省能源局下发通知,明确指出山西省境内所有煤矿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改扩建、资源整合、技术改造等)开工均由煤矿主体企业自行批复,省、市、县能源局(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行政审批管理部门不再办理开工报告审批。通知规定了新建、改扩建、资源整合煤矿建设项目开工应具备的条件和资料:项目核准文件或重组整合方案批复文件;采矿许可证;产能置换方案确认文件;初步设计批复文件;安全设施设计批复文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批复文件;文物考古勘探竣工意见书(新建和改扩建增扩资源项目);消防设计审核文件;合法的用地手续;经会审的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施工单位施工资质证书、工程中标文件及施工合同;项目监理单位资质证书、监理合同;施工队伍进驻,完成所需的“四通一平”;其他有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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