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效判决
生效判决的相关文献在1986年到2022年内共计315篇,主要集中在法律、中国政治、经济计划与管理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313篇、专利文献1865篇;相关期刊157种,包括人民检察、中国检察官、政府法制等;
生效判决的相关文献由338位作者贡献,包括唐国强、乔育平、刘学在等。
生效判决
-研究学者
- 唐国强
- 乔育平
- 刘学在
- 周元卿
- 孙军帅
- 曹建飞
- 曾妍
- 杨涛
- 游伟
- 白永侠
- 石岩
- 石磊
- 缪学凯
- 钟京涛
- 陈业雷
- 黄贵耕
- 丁海湖
- 乔玲
- 亚生
- 亦可
- 伯阳
- 何建
- 何挺
- 何玲
- 余帆
- 佚名
- 俞玲华
- 倪寿明
- 公丕祥
- 兰旺
- 关永生
- 刘丕训
- 刘仁文
- 刘仁海
- 刘军民
- 刘姣丽
- 刘干
- 刘晓东
- 刘晓玲
- 刘晓纯
- 刘武俊
- 刘永集
- 刘淑芬
- 刘玉生
- 刘秀丽
- 刘腾
- 刘芳
- 刘逊芝
- 刘雅玲
- 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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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法释[2022]4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经协商,现就婚姻家庭民事案件判决的认可和执行问题作出如下安排。第一条当事人向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申请认可和执行内地人民法院就婚姻家庭民事案件作岀的生效判决,或者向内地人民法院申请认可和执行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就婚姻家庭民事案件作出的生效判决的,适用本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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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例】某区人民法院执行人员找到被执行人张某依法执行生效判决。然而,张某拒不配合并试图逃跑,逃跑过程中还用剪刀刺伤了法警右臂。案发后,张某主动赔偿了法警损失,并取得了其谅解。法院认为张某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并暴力袭击人民警察,依法应从重处罚。鉴于张某已经认罪认罚,并获得了受害人谅解,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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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慧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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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男子在厂房屋顶拆除瓦片时,不慎从高处坠下受伤,造成近30万元损失,除要求接受劳务方承担赔偿责任外,他还一并主张该厂房的出租方和承租方也要承担责任。究竞应由谁作为定作人来承担选任过错赔偿责任呢?近日,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一审生效判决对此给出答案,出租方依法应当履行租赁物维修义务,作为定作人的出租方,承担30%的选任过错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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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春波;
周蓉蓉(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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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月26日上午,随着审判长、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朱理敲响法槌,浙江嘉兴市中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嘉兴中华化工公司”)等与王龙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王龙集团公司”)等侵害技术秘密纠纷上诉案最终落下帷幕。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终审判决被诉侵权人王龙集团公司等赔偿技术秘密权利人1.59亿元。由此,该案也成为人民法院史上生效判决赔偿额最高的侵害商业秘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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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艳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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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伤害另一方并构成犯罪,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法院应当予以受理并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未按照生效裁判所确定的内容履行赔偿义务,被害人申请强制执行的,法院可以将被告人名下的财产执行给被害人。夫妻双方离婚分割财产时,此前法院生效判决所确定的赔偿款应作为被害人的个人财产,不纳入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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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欠歌;
陈利梅;
陈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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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裁判要旨】迟延履行金是指被执行人因未能在生效判决、裁定及其他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履行相应非金钱给付义务而应承担的迟延履行责任,具有经济补楼性、经济惩罚性和法律救济性。迟延履行金不同于迟延履行债务利息,也不同于房屋占有使用费,不能在民事诉讼程序中提出,须在执行程序中提出,由执行法官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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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被保险人起诉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获生效判决支持但未实际执行到位的,有权要求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并不违反“一事不再理”原则,保险人履行保险赔偿责任后依法获得保险代位求偿权。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怠于通知致使保险人未能参与定损的,损害了保险人的知情权和参与定损权,其依据侵权生效判决所确认的损失金额主张保险理赔的,保险人有权申请重新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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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霞;
康天翔;
石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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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了正确理解和准确参照适用第92号指导案例,现对该指导案例的选编过程、裁判要点、参照适用等有关情况予以解释和说明。一、选编过程及指导意义该案由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4年9月17日作出生效判决。2016年年初,最高人民法院案例指导工作办公室在审查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例中,发现该案例确定的裁判规则具有一定指导价值,并就此征求了最高法院知识产权庭、研究室民事处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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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向健;
杨治;
石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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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了正确理解和准确参照适用第83号指导案例,现对该指导案例的选编过程、裁判要点、参照适用等有关情况予以解释和说明。一、选编过程及指导意义该案一审由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8月12日作出(2015)浙金知民初字第148号民事判决后,被告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不服,提起上诉。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11月17日作出(2015)浙知终字第186号生效判决。本案曾被评为2015年中国法院十大知识产权案件,经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审判长联席会议讨论,建议作为指导性案例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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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海波;
陆俊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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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情简介A公司(发包方)、C公司(施工方)签订施工合同。因A公司余款未付,C公司起诉A公司支付余款,生效判决支持C公司诉请。A公司以工期逾期为由另案起诉C公司并申请财产保全,并提供B公司(保险公司)出具的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以下简称“诉责险”)保单保函,后A公司撤诉。C公司遂以财产保全申请错误为由起诉A公司、B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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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大学
- 公开公告日期:2022-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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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发明涉及法律判决技术领域,具体是涉及用于法律判决的编码器训练方法、判决预测方法和设备。本发明构建了样本案例三元组,其中样本案例三元组中与样本原始案例不相似的样本不相似案例为高频案例。通过样本案例三元组对编码器进行训练,由于样本不相似案例为高频案例,在训练编码器的过程中,能够约束高频案例的类内区分和低高频案例的类间区分,从而能够弱化高频案例对编码器的影响,从而提高了编码器对案例编码的准确性,在准确编码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了对案例判决结果预测的准确性。另外,由于本发明是依据法条和罪名构建的案例三元组,因此案例三元组中引入了法条和罪名,实现了编码器的细化,从而提高了对案例判决结果预测的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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