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责任保险
环境责任保险的相关文献在1994年到2022年内共计356篇,主要集中在财政、金融、法律、法律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325篇、会议论文31篇、专利文献157457篇;相关期刊221种,包括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制博览、法制与社会等;
相关会议21种,包括第30届中国气象学会年会、2013年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大讨论活动会、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暨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12年年会等;环境责任保险的相关文献由389位作者贡献,包括张瑞纲、杨萍、游桂云等。
环境责任保险—发文量
专利文献>
论文:157457篇
占比:99.77%
总计:157813篇
环境责任保险
-研究学者
- 张瑞纲
- 杨萍
- 游桂云
- 贾爱玲
- 王育才
- 林芳惠
- 王晓丽
- 阚小冬
- 陈冬梅
- 夏座蓉
- 孟春阳
- 於方
- 李然
- 熊英
- 王换娥
- 王洁
- 诸江
- 任以顺
- 兰巧丽
- 刘丹
- 别智
- 卢爱珍
- 吴绍凯
- 周厚武
- 周游
- 夏四
- 孙巍
- 安平
- 张丽娟
- 张众
- 张澄澄
- 张珊珊
- 张翼杰
- 张雷
- 徐芝兰
- 易令正
- 朱文英
- 朱晓燕
- 李冰
- 李宾
- 李建勋
- 李志学
- 李成
- 李政明
- 李梓源
- 李磊
- 杨威杉
- 杨志坚
- 杨绸绸
- 林巧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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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祎恒;
张百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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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经济迅速发展的同时,环境问题也日益严重,各地环境事故频发,造成大量人身以及财产的损失,环境责任保险制度应运而生,但我国环境问题仍然没有得到很大程度的改善,完善我国环境责任保险制度迫在眉睫。运用实证主义分析法、文献分析法和比较分析法,分析我国目前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的现状与问题,并对完善环境责任保险制度提出建议。通过完善法律、加大政府管理力度等措施,使环境责任保险制度从制定到落实都有条不紊。以此有利于国家的环境治理,从而进一步减少环境责任保险事故的发生和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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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卓鹏;
张生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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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环境责任保险制度在我国部分地区试点多年,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总体还存在有待提升和完善的空间。通过分析环境责任保险制度在我国的实施现状及现实困境,从完善环境责任保险相关法律制度体系、完善环境责任保险制度具体设计、完善政府宣传引导激励机制和监督机制等方面提出对策建议,以期在“十四五”期间找到突破路径,促进环境责任保险制度在我国健康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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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政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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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的实施与生效对我国未来的发展具有非凡意义,本次《民法典》增加了对环境污染责任者的惩罚性赔偿,是绿色民法典的价值属性和社会属性的体现。本文分析了环境污染责任惩罚性赔偿的立法目的和内涵,认为惩罚性赔偿具有损害补偿、惩罚和遏制不法行为的多重功能,而且惩罚性赔偿金可与刑事罚金、行政罚款同时适用。本文也从主观要件、行为要件和结果要件三个方面分析了环境污染惩罚性赔偿的归责原则,从定量标准和定性标准的角度阐述了环境污染责任赔偿金的标准。环境责任保险制度是传统的侵权法与保险制度结合的产物,目前在我国的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因此,一方面需要政府部门提供财力支持,另一方面需要保险公司以共同保险和再保险的方式分散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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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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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问题也越来越严重,环境侵权事件频发,给人们的生命健康和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害。环境侵权区别于一般侵权行为的特征使得传统的侵权救济方式无法完全满足对环境损害的救济,需要引入环境责任保险。环境责任保险可以解决因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巨大而导致的个别企业难以承担、受损害人得不到救济、政府代负担严重等问题,是新兴的有效解决环境污染问题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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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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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问题也越来越严重,环境侵权事件频发,给人们的生命健康和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害.环境侵权区别于一般侵权行为的特征使得传统的侵权救济方式无法完全满足对环境损害的救济,需要引入环境责任保险.环境责任保险可以解决因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巨大而导致的个别企业难以承担、受损害人得不到救济、政府代负担严重等问题,是新兴的有效解决环境污染问题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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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宝丰;
王有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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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全民倡导绿色发展的今天,农村环境问题和治理引起越来越多人的关注和研究.为有效解决农村环境污染损害赔偿问题及加强环境保护,实现地方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在农村地区的适用研究显得尤为必要.通过文献研究等方法对该制度现存研究的整理归纳,以及对我国已开展的农村环境保险试点实践总结发现,当前我国农村环境责任保险制度存在立法上的不足,以及在保险费率设置、保险模式选择和环境风险评估中存在问题.对此,应当通过完善相关立法,科学合理设置环境保险费率,成立专门的环境风险评估队伍等对策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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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瑞纲;
李学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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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环境保护意识的提升带动了我国环境责任保险的发展,但环境责任保险的风险管理作用并没有得到充分发挥.我国各地区之间的环境责任保险发展水平参差不齐,通过系统研究该险种实施过程中东部和中西部试点地区的共性和特性,了解它们各自的发展状况,从中发现实施环责险的各地区普遍存在法律法规不完善、产品设计脱离实际以及宣传力度不足等问题.为了进一步优化我国环境责任保险的发展环境,在对各地环责险试点过程优劣势进行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提出了加强法规体系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以及推动政策宣传的可行性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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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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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经济社会正处于飞速发展中,因处理污染物的配套措施、相关方法以及制度思想无法匹配等原因,一些地方企业单位进行生产作业时,经常出现环境事故,进而造成生态环境严重损害.在此背景下,可借助保险制度分散企业风险,分摊政府负担,帮助受害人及时获得经济补偿.由于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等方面不完善,以及在相关企业环境事故风险难以界定、投保增加企业成本等多重因素影响下,使得环境责任保险虽然对社会和公众有益,但实则保险市场各方积极性并不高.因此,对环境责任保险制度在我国的发展状况进行分析,并将该制度与我国现阶段所处的国情加以结合,探索出一套适合我国当前需要的方案,构建更为完善的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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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政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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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的实施与生效对我国未来的发展具有非凡意义,本次《民法典》增加了对环境污染责任者的惩罚性赔偿,是绿色民法典的价值属性和社会属性的体现.本文分析了环境污染责任惩罚性赔偿的立法目的和内涵,认为惩罚性赔偿具有损害补偿、惩罚和遏制不法行为的多重功能,而且惩罚性赔偿金可与刑事罚金、行政罚款同时适用.本文也从主观要件、行为要件和结果要件三个方面分析了环境污染惩罚性赔偿的归责原则,从定量标准和定性标准的角度阐述了环境污染责任赔偿金的标准.环境责任保险制度是传统的侵权法与保险制度结合的产物,目前在我国的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因此,一方面需要政府部门提供财力支持,另一方面需要保险公司以共同保险和再保险的方式分散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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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 Zhixue;
李志学;
WANG Xiaofan;
王小凡
- 《第30届中国气象学会年会》
| 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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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环境保护问题愈来愈凸显出其重要性和必要性.由于环境污染具有突发性、积累性、持续性等特定属性,其带来的损害是难以估量的,具有很高的风险.因此,适时地建立环境责任保险制度是解决该冲突的有效途径之一.通过对西方发达国家环境责任保险发展经验的研究,为中国建立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的路径提供了选择,如建立完善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选择合理的模式、规范承保范围、科学组建承保机构、严格限定责任限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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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冬梅;
夏座蓉
- 《中国保险学会2011学术年会》
| 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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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世纪70年代至90年代,美国的环境保护立法和司法解释是一把"双刃剑",既创造了大量的环境责任保险需求,又造成了保险公司亏损严重.到了90年代中后期,环境责任保险市场开始展现出健康发展的趋势:产品更具有针对性,用途得到扩展,环境风险管理融入整个风险管理体系.带给我国环境责任保险市场的启示是:应提高环境立法的可预期性,建立健全环境法律法规要与保险人管理环境风险的目标达成妥协,促进环境风险责任的界定和细分,在多方合作中循序渐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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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景禹
- 《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学术研讨会》
| 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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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生态文明建设是历史进步和我国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现代化是历史性跨越的根本途经。环境责任保险有利于受害方得到赔付、企业健康发展、政府减轻负担,降低环境纠纷的交易成本,并发挥预防环境事故、保护生态环境的作用。我国的环境责任保险面临较快发展机遇。我国的环境责任保险宜采取自愿与强迫相结合的方式,以赔偿直接损失为主,突出重点、先易后难的逐步推广。我省应加强探索。创造条件,在推广环境责任保险上有所突破。应在我省经济态文明建设的大局意识,注重政府管理和市场化发展相结合,探索建立和完善相关法规,加大生态文明建设的宣传与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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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 Hongwei;
王宏伟
- 《2013年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大讨论活动会》
| 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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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放射源退役是我国辐射安全监管中面临的一个难题.从放射源使用单位和政府部门监管两个角度,分析了放射源退役难的问题.认为用源单位未能合理统筹退役资金安排和使用是其根本原因,它是一个经济问题.我国现行的放射源生产、销售和使用审批与监管制度在放射源退役问题上存在局限性,破解的关键在于引入经济手段来解决经济问题.在综合分析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概念、起源及其作用的基础上,提出了运用经济手段,建立放射源退役机制的措施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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