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相关文献在1993年到2022年内共计1911篇,主要集中在贸易经济、世界各国经济概况、经济史、经济地理、财政、金融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1874篇、会议论文37篇、专利文献86200篇;相关期刊661种,包括东南亚纵横、广西社会科学、经济与社会发展等;
相关会议24种,包括2014中国渔业经济专家研讨会、2013中国-东盟文化论坛、第十届中国工业企业物流论坛等;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相关文献由1877位作者贡献,包括张建中、许宁宁、王郁等。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发文量
专利文献>
论文:86200篇
占比:97.83%
总计:88111篇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
-研究学者
- 张建中
- 许宁宁
- 王郁
- 范祚军
- 吴砚峰
- 李世泽
- 杨丽艳
- 张伟
- 曹平
- 朱新光
- 李光辉
- 李珏
- 郑国富
- 齐峰
- 丘雪薇
- 叶华光
- 周毅
- 李嘉
- 杨鹏
- 潘永
- 蒋德翠
- 邹忠全
- 陆建人
- 陈慧
- 陈秀莲
- 韦铁
- 颜芳
- 乐国友
- 何丰伦
- 何昊
- 侯伟强
- 农日东
- 冷希洛
- 刘丽
- 刘晓静
- 刘波
- 周后红
- 和矛
- 唐文琳
- 唐秋艳
- 孙健
- 孙露露
- 崔庆波
- 崔现强
- 庄丽娟
- 张蕴岭
- 本刊编辑部
- 李欣广
- 李飞
- 杜远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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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艳;
杨习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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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0年1月1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简称CAFTA)的正式启动为双边经贸往来开拓了更广阔的道路,增进了中国与东盟成员国之间的经济往来、贸易合作和政治互信,为各成员国之间更紧密的经济合作开辟了新的目标和前景。通过引力模型,运用理论与实证相结合的方式,从贸易创造效应、贸易转移效应角度分析CAFTA的建立对中国及东盟产生的经济影响。同时结合实际情况,解释产生不同贸易创造效应和贸易转移效应的原因。并根据结论,提出中国与东盟成员国开展更加深入广泛合作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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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林;
吕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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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区域自由贸易协定大大降低了对外贸易政策的不确定性,对中国多产品企业出口种类产生显著影响。本文利用2001~2013年的中国海关数据库及工业企业数据库,使用双重差分法(DID)分析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立对中国多产品企业出口种类的影响。研究发现:签订区域贸易协定会大大降低区域贸易政策不确定性,导致中国多产品企业出口种类增加。这一结论在改变样本年份、两期DID等方案后依然稳健。本文从跨国区域合作视角拓展了多产品企业出口产品决策研究范围,为中国高质量实施区域自由贸易战略提供了实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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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歆莹;
周婷;
孙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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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后疫情时代,世界经济不均衡复苏逐渐成为国际格局的新特征。东盟地区的经济复苏也存在着明显的二元差距,对中国与东盟区域的农产品供应链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影响。新加坡、文莱等东盟国家的经济复苏速度较快。为进一步提振经济,这些国家采取了改进生产方式、发展直达消费者的快递业务、吸引外资、推行数字化教育等措施增强了农产品供应链的稳定性。然而,越南、印度尼西亚等国的经济复苏较为迟缓,仍处在持续封锁状态,致使我国与这部分东盟国家农产品供应链的发展不容乐观,区域粮食安全受到威胁。针对此问题,本文提出采取针对性政策来稳定农产品供应链、充分利用RCEP削减农产品的关税及非关税壁垒、健全农业贸易风险预警和贸易保障机制等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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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钰琴;
郭玲;
李尧尧;
叶茂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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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制造业是我国的支柱产业,制造业的巨大出口量一直是我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之一。2010年,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成,中国与东盟经贸关系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中国与东盟国家的双边贸易日益密切。通过近年来中国制造业主要出口国的相关数据与对东盟国家的制造业出口数据,运用贸易引力模型实证得出结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成立对于提升中国对东盟自由贸易区伙伴的制造业出口具有促进效应,且这种促进效应会随着双方的贸易交流以及相关贸易协定、政策的出台逐步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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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东南亚纵横》(双月刊)由广西社会科学院主管,广西社会科学院东南亚研究所主办,是介绍和研究东南亚各国情况、中国与东南亚各国关系的学术刊物。 《东南亚纵横》刊登东南亚各国政治、经济、外交、社会、文化、军事、历史、地理、法律、民族、华侨华人,东盟组织,中国与东南亚各国关系,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中国与东盟的经济合作,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中国—东盟博览会,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泛北部湾经济合作,沿边开发开放,学术研究动态,在东南亚经历的访谈和回忆录等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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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丽平;
陶斌智;
王丽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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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珠宝市场上等级鉴定和认证服务具有独特复杂性,我国鉴定机构应提高第三方服务水平,国内认证体系也尽量在自愿性基础进行统一,市场监管机构应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为国际认证夯实基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下中缅宝石贸易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自2001年正式宣布启动以来,中国与东盟2004年11月签署中国—东盟自贸区《货物贸易协议》,于2007年1月签署中国—东盟自贸区《服务贸易协议》,于2009年8月签署中国—东盟自贸区《投资协议》,均已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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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华宇;
龙金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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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文章通过阐述中国对东盟水果贸易现状,基于引力模型的相关设定进行变量的扩展,选择2008—2019年的面板数据,采用FGLS估计法对中国和东盟水果出口贸易的具体因素进行了回归实证分析。研究的主要结论是:中国和东盟各国的国内生产总值、两国间的地理距离、东盟各国人口总数以及人民币年平均汇率对中国与东盟之间的水果出口贸易均有显著的影响。笔者根据相关的影响因素,对未来的发展做出政策分析,并提出相关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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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宓;
李世美;
邹忠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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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正式建立对外国直接投资影响既有贸易自由化产生的间接效应,也有通过投资促进和投资便利产生的直接效应。基于2000—2018年准自然实验的双重差分方法,实证检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正式建立对外国直接投资的促进效应,结果表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立对成员国的外国直接投资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成员国的经济规模、经济增长速度、对外开放度对外国直接投资均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立对政府清廉、社会治安好、履行合同效率高的成员国的外国直接投资促进效应显著,但对不够清廉、社会治安差成员国的外国直接投资促进效应不显著,对履行合同效率低成员国的外国直接投资促进效应不稳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对外国直接投资的促进效应不受国家税率高低的影响。基于此,在建设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升级版的过程中,中国与东盟国家应扩大合作范围,深化贸易与投资一体化;与此同时,中国与东盟各国应深化制度改革,创造更好的制度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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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璟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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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构建中国与东盟间的商法趋同合作机制不仅是实现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CAFTA)高质量发展的法治保障,亦是丰富国际法律合作模式的制度创新。商法的国际性特征推动跨区域商法趋同,而商法趋同的世界经验则为中国与东盟法律合作提供了模式参考。构建中国与东盟商法趋同合作机制有助于解决区域范围内国际商事公约和商事示范法“碎片化”的适用困境,满足两地区域经贸关系发展和商事法律合作的现实需求。中国与东盟应在CAFTA框架下,立足本区域商法规范的一体化状况,采用“统一化”和“协调化”相结合的趋同模式,围绕商事基本法、商事合同、商事运输等重点领域,从规则制定、机构协调、纠纷解决、法律培训等环节入手,构建区域商法趋同的常态化合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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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照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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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前言在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进程中,受到贸易壁垒、行业保护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多边贸易问题重重。因此,谋取区域经济的一体化发展成为了各国在发展中的一种共识,它能够将区域经济差异等因素降到最低,以更加稳妥、保守的姿态推动区域经济的繁荣。为适应这一发展潮流,我国开始了在自由贸易区建设上的探索。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立于2010年,是亚洲最大的自贸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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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威巍;
孙琛
- 《2014中国渔业经济专家研讨会》
| 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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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按照《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安排,2010年1月1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以下简称为CAFTA2)正式建立,这意味着双方贸易的发展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同时有更有利于双方在地缘优势,物流优势等基础上发展全方位的合作关系.2012年,双边贸易额突破4000亿美元,预计到2015年,双边贸易额将突破5000亿美元.本文从农产品贸易,服务贸易以及贸易溢出效应三个维度综合分析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对于中国的影响,得出双边农产品的贸易呈现竞争性和互补性并存的现状,主要以互补性为主,服务贸易将是双方在后期合作中应该着力发展的领域,同时在其他经济领域,双方也要加强合作,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现已成为世界第三大自由贸易区,后续还有极大的贸易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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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威巍;
孙琛
- 《2014中国渔业经济专家研讨会》
| 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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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按照《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安排,2010年1月1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以下简称为CAFTA2)正式建立,这意味着双方贸易的发展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同时有更有利于双方在地缘优势,物流优势等基础上发展全方位的合作关系.2012年,双边贸易额突破4000亿美元,预计到2015年,双边贸易额将突破5000亿美元.本文从农产品贸易,服务贸易以及贸易溢出效应三个维度综合分析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对于中国的影响,得出双边农产品的贸易呈现竞争性和互补性并存的现状,主要以互补性为主,服务贸易将是双方在后期合作中应该着力发展的领域,同时在其他经济领域,双方也要加强合作,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现已成为世界第三大自由贸易区,后续还有极大的贸易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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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威巍;
孙琛
- 《2014中国渔业经济专家研讨会》
| 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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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按照《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安排,2010年1月1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以下简称为CAFTA2)正式建立,这意味着双方贸易的发展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同时有更有利于双方在地缘优势,物流优势等基础上发展全方位的合作关系.2012年,双边贸易额突破4000亿美元,预计到2015年,双边贸易额将突破5000亿美元.本文从农产品贸易,服务贸易以及贸易溢出效应三个维度综合分析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对于中国的影响,得出双边农产品的贸易呈现竞争性和互补性并存的现状,主要以互补性为主,服务贸易将是双方在后期合作中应该着力发展的领域,同时在其他经济领域,双方也要加强合作,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现已成为世界第三大自由贸易区,后续还有极大的贸易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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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利群
- 《2013中国-东盟文化论坛》
| 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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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理念和意识增强,形成人类共同价值取向,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为标志,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全球化进程,也促进了中国-东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合作机制构建.广西借助"南博会"平台,进一步强化与东盟的文化交流合作关系,相关制度、体制、机制建设日趋完善,相关规划、方案、措施落实与实施初见成效,拓展和深化其建设发展途径、方向、目标更为明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一定能够迎来更为美好灿烂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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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利群
- 《2013中国-东盟文化论坛》
| 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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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理念和意识增强,形成人类共同价值取向,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为标志,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全球化进程,也促进了中国-东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合作机制构建.广西借助"南博会"平台,进一步强化与东盟的文化交流合作关系,相关制度、体制、机制建设日趋完善,相关规划、方案、措施落实与实施初见成效,拓展和深化其建设发展途径、方向、目标更为明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一定能够迎来更为美好灿烂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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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利群
- 《2013中国-东盟文化论坛》
| 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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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理念和意识增强,形成人类共同价值取向,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为标志,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全球化进程,也促进了中国-东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合作机制构建.广西借助"南博会"平台,进一步强化与东盟的文化交流合作关系,相关制度、体制、机制建设日趋完善,相关规划、方案、措施落实与实施初见成效,拓展和深化其建设发展途径、方向、目标更为明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一定能够迎来更为美好灿烂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