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制度
物权制度的相关文献在1987年到2022年内共计175篇,主要集中在法律、经济计划与管理、农业经济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170篇、会议论文5篇、专利文献914815篇;相关期刊133种,包括法学、法制博览、法制与社会等;
相关会议5种,包括浙江省首届海洋经济发展法治论坛、2009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2008中国担保论坛等;物权制度的相关文献由175位作者贡献,包括程宗璋、顾华详、史浩明等。
物权制度—发文量
专利文献>
论文:914815篇
占比:99.98%
总计:914990篇
物权制度
-研究学者
- 程宗璋
- 顾华详
- 史浩明
- 吕军书
- 张红霞
- 陈宏榕
- 侯向磊
- 倪彦龙
- 刘怡如
- 初北平
- 周瑾
- 张文驹
- 潘晓风
- 赵桂兰
- 齐盛
- 丁京萍
- 丁殿智
- 乔新生
- 任宣
- 何忠洲
- 何炜
- 侯宁
- 傅琳
- 冯文雅
- 刘乔发
- 刘保玉
- 刘元璋
- 刘冰洁2
- 刘勤
- 刘志超1
- 刘水连
- 刘迎霜
- 刘长涛
- 卓洁辉
- 史鉴
- 吕忠梅
- 吴德志
- 吴淑莲
- 周兰蓉
- 唐明达
- 四海夕阳
- 姚海波
- 姜爱林
- 姜鹏
- 孙书侠
- 孙宪忠
- 孟昊
- 季章
- 宋宗宇
- 宋家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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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关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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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绿色原则不应只是一种宣示性条款,应转化为物权编的具体规则,成为民事主体行使物权的行为规范。但是,民法典物权编中的具体规则尚未体现绿色原则的要求,无法实现对私人环境利益的保护。基于物权制度保护私人财产的主要功能,绿色原则在民法典物权编应以环境利益的私益化和生态价值的经济化为主要实现依据,达到民法典物权编绿色化实现摆脱困境,保护私人环境利益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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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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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小区电梯广告收入该归谁所有?拾到的钱包无人认领该归谁所有?保姆能否取得遗嘱中的房屋居住权?......已于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民法典物权编来解决这些问题。物权是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重要财产权,民法典物权编规定了各类财产关系的物权制度,在原有物权法的基础上,按照党中央提出的完善产权保护制度,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了物权制度,让有恒产者更有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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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家宁;
胡利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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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动产登记是原《物权法》确立的一项物权制度,统计汇总不动产物权,用来保护个人和集体合法的不动产权益。随着“放管服”改革的持续深化,国务院、自然资源部发布了一系列加强不动产登记机构管理、提高不动产登记工作效率的制度和文件,要求各部门加强协作,实现信息共享,优化工作流程,从而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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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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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社会日益发展的今天,人们的物质生活变得越来越丰富,特别体现在以家庭为单位的成员生活中.而物质生活的逐渐丰富也使得家庭中对相关财产的权利及归属问题发生了越来越激烈的争议,这也在夫妻双方离婚时对于家庭财产的争议及分割活动中尤为突出,家庭成员的财富越多,其财产的种类也就有更多的可能性,而对于财产的归属和划分的困难也会越大,因此也越难以做出离婚的决定.在这个意义上,对家庭共有财产制度的理解,更有利于维护婚姻的稳定性.对家庭共同财产的保护是为了保护家庭共同财产以及有关家庭共同财产内部和外部的家庭债权和债务规则,以防止家庭财产产生不当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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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晓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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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产权保护是激发和动员全体社会成员创造财富的动力源泉,而物权制度是产权保护的基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各分编中,物权排在第一编,其重要性不言而喻。法律界人士普遍认为,从现f亍物权法修改而来的物权编,有助于强化保护公民财产权利,让有恒产者更有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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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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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民法典物权编共有二十章、258条,分为五个分编,分别是通则、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和占有。第一分编通则规定了物权制度基础性规范;第二分编所有权规定了所有权制度,所有权是物权的基础,是所有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第三分编用益物权规定了用益物权人的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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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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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物权法律制度是最重要的民事基本制度。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称《民法典》)第二编“物权”对物权制度作出了科学完善的规定。《民法典》物权编是在《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基础之上,按照党中央提出的完善产权保护制度,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的要求,结合现实需要,编订纂修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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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彦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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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源于日耳曼法"以手护手"原则的善意取得制度是适应商品经济发展需要而产生的一项交易规则,为近代以来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民法中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06条确立了善意取得制度,善意取得制度在我国有了新的法律依据,笔者试从善意取得制度的含义、特别是构成要件中的善意判断做了论述,并提出了对我国善意取得制度中善意的理解和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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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忠梅
- 《2001年环境资源法学国际研讨会》
| 200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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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传统物权法并未将环境资源的生态价值和其它非经济价值融入其概念以及制度之中,这样才导致了环境问题的产生.物权法的生态化是环境资源的民法保护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 所谓物权法生态化是指整合物的经济价值与生态价值和其它非经济价值,并将环境保护义务纳入物的概念之中的过程.它包括物的概念拓展、新的物权制度的建立以及已有物权制度的更新等内容.物权法的生态化是建立在物权社会化基础之上的. 生态性物权实际上是通过功能定义法将物的生态功能与经济功能进行整合的新型物权,它的实质是在传统物权对物的经济功能加以界定的基础上增加了对物的生态功能的肯定,为了与一般物权相区别,将其称之为环境物权。它具有如下特征:(1)环境物权是一种“无体”物权或无形物权,即从物理学意义上讲,它是不具备固体、液体或气体形态的。(2)作为无体物权,环境物权的标的和表现形态不同于一般物权。(3)环境物权具有从属性。环境物权的客体特征表明,它在一定程度上依托于环境资源的实物形态:或者说,离开了环境资源的实物形态,环境物权无法独立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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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华;
吴德志
- 《浙江省首届海洋经济发展法治论坛》
| 20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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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浙江省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使浙江省原本就人多地少、土地稀缺的问题显得更为突出。各项建设需要大量土地,土地绝对拥有量不断减少。这已成为制约我省跨越式发展最为突出的瓶颈。海洋滩涂丰富是我省最主要的资源优势。利用海洋滩涂资源将是我省拓展发展空间的重要途径之一。合理、可持续的开发和利用海洋滩涂资源,必须有相关法律制度的保障。因此。笔者提出如下建议:构建相关的物权法律制度,实现海洋滩涂资源流转的市场化,完善对海洋滩涂资源开发利用的环境影响评价体系,建立海洋滩涂资源的税收制度。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稳固海洋滩涂资源的使用关系;保障海洋滩涂用益权的独立性;促进海洋滩涂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与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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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华;
吴德志
- 《浙江省首届海洋经济发展法治论坛》
| 20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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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浙江省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使浙江省原本就人多地少、土地稀缺的问题显得更为突出。各项建设需要大量土地,土地绝对拥有量不断减少。这已成为制约我省跨越式发展最为突出的瓶颈。海洋滩涂丰富是我省最主要的资源优势。利用海洋滩涂资源将是我省拓展发展空间的重要途径之一。合理、可持续的开发和利用海洋滩涂资源,必须有相关法律制度的保障。因此。笔者提出如下建议:构建相关的物权法律制度,实现海洋滩涂资源流转的市场化,完善对海洋滩涂资源开发利用的环境影响评价体系,建立海洋滩涂资源的税收制度。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稳固海洋滩涂资源的使用关系;保障海洋滩涂用益权的独立性;促进海洋滩涂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与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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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华;
吴德志
- 《浙江省首届海洋经济发展法治论坛》
| 20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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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浙江省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使浙江省原本就人多地少、土地稀缺的问题显得更为突出。各项建设需要大量土地,土地绝对拥有量不断减少。这已成为制约我省跨越式发展最为突出的瓶颈。海洋滩涂丰富是我省最主要的资源优势。利用海洋滩涂资源将是我省拓展发展空间的重要途径之一。合理、可持续的开发和利用海洋滩涂资源,必须有相关法律制度的保障。因此。笔者提出如下建议:构建相关的物权法律制度,实现海洋滩涂资源流转的市场化,完善对海洋滩涂资源开发利用的环境影响评价体系,建立海洋滩涂资源的税收制度。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稳固海洋滩涂资源的使用关系;保障海洋滩涂用益权的独立性;促进海洋滩涂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与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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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华;
吴德志
- 《浙江省首届海洋经济发展法治论坛》
| 20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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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浙江省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使浙江省原本就人多地少、土地稀缺的问题显得更为突出。各项建设需要大量土地,土地绝对拥有量不断减少。这已成为制约我省跨越式发展最为突出的瓶颈。海洋滩涂丰富是我省最主要的资源优势。利用海洋滩涂资源将是我省拓展发展空间的重要途径之一。合理、可持续的开发和利用海洋滩涂资源,必须有相关法律制度的保障。因此。笔者提出如下建议:构建相关的物权法律制度,实现海洋滩涂资源流转的市场化,完善对海洋滩涂资源开发利用的环境影响评价体系,建立海洋滩涂资源的税收制度。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稳固海洋滩涂资源的使用关系;保障海洋滩涂用益权的独立性;促进海洋滩涂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与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