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仲裁
涉外仲裁的相关文献在1981年到2021年内共计101篇,主要集中在法律、社会科学丛书、文集、连续性出版物、法律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98篇、会议论文3篇、专利文献1275篇;相关期刊75种,包括甘肃行政学院学报、西部法学评论、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等;
相关会议2种,包括中国航海学会通信导航专业委员会2005年学术年会、2008年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年会等;涉外仲裁的相关文献由99位作者贡献,包括陈治东、刘丽、刘想树等。
涉外仲裁
-研究学者
- 陈治东
- 刘丽
- 刘想树
- 刘晓红
- 常健
- 康明
- 甘翠平
- 黄瑞
- 余保福
- 刘丽珍
- 刘卫翔
- 刘忠亚
- 刘涛
- 刘淑军
- 刘燕霞
- 刘茂亮
- 刘鸿烈
- 叶玉
- 叶知年
- 吴东镐
- 吴建利
- 周毓业
- 唐建辉
- 姚铁明
- 姜茹娇
- 孟丹
- 宋连斌
- 崔东日
- 康万福
- 张圣翠
- 张昕
- 张楠
- 张洪川
- 张蓓蕾
- 徐英华
- 施嵩
- 曹阳春
- 李云
- 李如虎
- 李文
- 李晓玲
- 李海
- 李登华1
- 李苏妮
- 李虎
- 杨其军
- 杨可中
- 杨弘磊
- 杨晓迪
- 林少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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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健;
甘翠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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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一带一路"倡议的新形势下,仲裁的主要特点:具有灵活性高、专业性强、保密性强,依据这些主要特点仲裁现已成为多数国家主要的商事纠纷解决手段,也是21世纪以来使用程度极高的争端解决制度.涉外仲裁的难度不仅仅在于仲裁制度的引用,语言和翻译也是问题之一.本文通过分析《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仲裁规则(2016年8月1日第六版)》中英双语版本,归纳涉外仲裁文本语言特点及翻译中的难点:古体词、外来词、仲裁术语、情态动词(shall和may)的运用、普通词的法律化翻译.通过这五个特点和难点的分析可以为仲裁双方当事人解决因仲裁语言所产生的问题,以提高国际仲裁水平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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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健;
甘翠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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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一带一路"倡议的新形势下,仲裁的主要特点:具有灵活性高、专业性强、保密性强,依据这些主要特点仲裁现已成为多数国家主要的商事纠纷解决手段,也是21世纪以来使用程度极高的争端解决制度。涉外仲裁的难度不仅仅在于仲裁制度的引用,语言和翻译也是问题之一。本文通过分析《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仲裁规则(2016年8月1日第六版)》中英双语版本,归纳涉外仲裁文本语言特点及翻译中的难点:古体词、外来词、仲裁术语、情态动词(shall和may)的运用、普通词的法律化翻译。通过这五个特点和难点的分析可以为仲裁双方当事人解决因仲裁语言所产生的问题,以提高国际仲裁水平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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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树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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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澳门新《仲裁法》生效后,原规范内部仲裁和涉外商事仲裁的法规同时废止.新《仲裁法》参考2006年修订的《示范法》,采用自愿仲裁的部分规定,引入一些规定,统一规范涉外仲裁和内部仲裁,有利于澳门成为争议解决中心,促进经济多元化发展,发挥中国和葡语国家商贸合作服务平台的功能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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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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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带一路"倡议是中国积极参与全球治理和区域治理的国家战略,对于形成全方位对外开放新格局有着重要意义.涉外仲裁是当下流行的国际商事、投资纠纷解决机制.为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我国涉外仲裁制度不断创新发展,完善了仲裁司法审查制度,探索了仲裁机构发展契机,创设并完善了自贸区仲裁机构,开拓了国际投资争端仲裁新领域,健全了仲裁人员培养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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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晓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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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一带一路"倡议和自贸实验区建设的蓬勃发展,仲裁必然要在国家战略中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这也为我国商事仲裁制度的改革带来了新契机。现行的仲裁法(1995)在很多方面已不能适应当下商事纠纷解决的需求,也阻碍了仲裁机构国际化的脚步,因此急需去陈纳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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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志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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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基于我国司法保障和支持仲裁事业发展的现实需要,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关于仲裁司法审查案件报核问题的有关规定》。但是,该规定存在审核期限不明、内外程序有别、有悖审判独立原则、抑制仲裁效率、加剧诉讼与仲裁程序"隔阂"和程序重叠等问题。从报核制度的历史演进和仲裁与诉讼协调的语境分析,我国的报核制度呈现阶段性、过渡性和任务性的特点。因此,报核制度应根据我国司法实践和仲裁事业的发展逐步被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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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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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自《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条约》实施之后,我国涉外仲裁类案件日益增多,仲裁已成为涉外民商事争议解决的重要方式.同时,我国立法也在不断加强对仲裁的法律监督力度,2006年《刑法修正案》增设有关仲裁员的"枉法裁判罪"便是重要表现.司法的过度监督必然对仲裁的能动性产生消极影响.如要有效规制仲裁司法监督,在规制方式上,就要在机构设立、临时措施实施以及裁决审查上采取"双轨制";在规制范围上,要保证实体问题监督的合法性和程序问题监督的合理性;在规制环节上,要严格把控仲裁管辖、庭审以及裁决各个阶段,保障我国涉外仲裁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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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淑军
- 《中国航海学会通信导航专业委员会2005年学术年会》
| 200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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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仲裁是一种重要的解决纠纷方式,随着市场的进一步开放,越来越多的当事人尤其是涉外经济交往过程中,选择仲裁这种方式解决双方之间的纠纷的更多.首先介绍了目前我国在国际上有很大影响力的涉外仲裁机构是中国国际商会所设立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仲裁院)及其上海分会、华南分会(华南分院)和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及其上海分会.接着主要介绍了有关仲裁案件的管辖权问题,包括申请确认涉外仲裁协议效力的案件、申请执行涉外仲裁裁决的案件、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案件、申请撤销涉外仲裁裁决的案件的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