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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破产制度

个人破产制度的相关文献在1996年到2022年内共计222篇,主要集中在法律、财政、金融、法律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218篇、会议论文4篇、专利文献11279篇;相关期刊162种,包括法制博览、法制与社会、政府法制等; 相关会议1种,包括第八届中国破产法论坛暨《企业破产法》实施实施十周年纪念研讨会等;个人破产制度的相关文献由231位作者贡献,包括花蕾、乔基、任代娣等。

个人破产制度—发文量

期刊论文>

论文:218 占比:1.90%

会议论文>

论文:4 占比:0.03%

专利文献>

论文:11279 占比:98.07%

总计:11501篇

个人破产制度—发文趋势图

个人破产制度

-研究学者

  • 花蕾
  • 乔基
  • 任代娣
  • 况兰
  • 刘溪
  • 应成一
  • 方佳蕊
  • 李宏伟
  • 杨志杰
  • 淡乐蓉
  • 期刊论文
  • 会议论文
  • 专利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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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黄晔菲
    • 摘要: 进入2020年以来,我国因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严格的防疫措施而带来的全国大停摆导致巨大的负面经济效应,大量个人面临着难以摆脱的经济困境.我国的个人破产制度的研究构建仍停滞不前,通过个人破产程序为破产者们减轻负担、重头再建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构建个人破产制度,正是优化我国现有营商环境、实现《破产法》与《民法典》有效衔接的重要举措.文章将从我国个人破产制度构成的现实阻碍及障碍进行阐述,提出个人对于该制度构建的具体设想,以期为推动我国个人破产制度的构建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
    • 耿婉君
    • 摘要: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和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个人成为市场运行的主体,越来越多的学者在遵循国情的基础上已经开始了关于建设个人破产制度的有益探索。但在我国根深蒂固的传统思想的影响下,个人破产制度的建立依然困难重重。我国长期以来实行的破产法只有解决公司企业法人的破产重组程序,在面临破产面前个人远比企业更加需要制度的保护,在破产不幸降临时解决个人如何度过困境维持基本的生活更加迫切。当前,社会的进步、时代的发展以及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需求都在呼唤着新制度的诞生。因此,顺应时势、结合国情建立相应的个人破产制度,让债权得到平等的清偿,并维护市场的稳定、社会的和谐是势在必行的。
    • 李彦瑾
    • 摘要: 个人破产制度是引导"诚实但不幸"的债务人有秩序地退出市场并获得新生的程序。构建个人破产制度对健全我国破产法律体系、平衡债权人债务人利益关系、优化营商环境都具有重要意义。当前我国个人破产制度的构建面临一些现实问题,对此,本文提出构建我国个人破产制度可以因地制宜、逐步推行,明晰适用个人破产制度的范围和程序,不断完善个人征信体系、个人财产登记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设想。
    • 白丽
    • 摘要: “觉得我们(经过个人破产终于)可以‘重生’了,几年以后我们就自由了,我们就跟其他普通人一样了。”2021年11月8日深圳中院审结的全国首例实行破产清算的案件当事人呼女士发出以上感慨。我国《企业破产法》自2006年施行,至今已有十余年,但由于《个人破产法》的缺位,自然人主体缺乏退出市场机制途径,建立个人破产制度的呼声一直居高不下。当前我国已经开始推行个人破产制度的立法与实践试点,深圳率先出台了《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我国建立个人破产制度奠定了基础,但《条例》在豁免财产、复权制度、豁免制度存在可商榷之处,本文立足于各国经验与《条例》具体规定,提出个人建议,以期完善我国个人破产制度规方面定,更好地保护债务人合法权益,使我国破产制度成为完整的、有温度的破产制度。
    • 李云洁
    • 摘要: 个人破产制度已经成为现代破产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中国经济高速发展的现实情况下,我国个人破产制度在部分地区逐步推行。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不断提升,民营经济持续发展,欠债不还、资不抵债的行为也随之增多。个人破产既是对债务人因不诚实失去信赖利益保护的一种惩罚,同时也是一种让债务人获得重生的利器。个人破产制度是以保护“诚信而不幸”的债务人为初衷的制度,随着《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通过,虽然面临一定的困境,但是个人破产制度也将不断地中国化。
    • 罗艺源
    • 摘要: 公司经营不规范、财务管理混乱、法人独立性欠缺、公司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混同等问题致公司破产,董监高对其实施的导致企业破产的行为应负个人责任。《企业破产法》第125条虽对此作出了规定,但未厘清对公司高管的具体问责路径,存在诉权行使主体范围不明、财产保全措施缺位等问题,司法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因此,从诉权架构的视角,对董监高导致企业破产的个人责任的追究机制进一步细化,将对董监高个人责任的追究作为管理人的职责加以明确,同时赋予债权人会议和个别债权人在特定条件下提起诉讼的权利,并与个人破产制度的构建相衔接,以确保破产法框架下追究董监高个人责任的秩序与实效。
    • 柴浩晨
    • 摘要: 《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的出台,率先对我国个人破产制度进行尝试,不仅有助于完善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可以进一步实现自由、平等、公平等内在价值,保障我国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在具体的制度设计中,我们应当避免个人破产被滥用,有必要设置合理的个人破产适用条件与惩罚机制,从而完善我国现行破产制度,进而制定出一部符合我国本土化的个人破产法,更好地为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服务。
    • 陈蕴哲
    • 摘要: 个人信息保护制度已逐步在我国各领域推广和适用,在我国开始试点个人破产制度的背景下,对自然人破产人的个人信息保护制度的议定也应当纳入议程。我国社会公众对于个人破产的认知程度并不高,由此容易产生对自然人破产人不合理的偏见,对自然人破产人的后续生产和正常生活造成不利影响,部分自然人破产人在进入个人破产程序后出现了所谓“社会性死亡”现象,即债权人乃至公众因对个人破产不了解从而施加不合理的负面评价。针对这一现象,一方面应当提高和优化社会公众对于个人破产这一制度的认知,另一方面应当从个人信息保护的角度,对自然人破产人的个人信息进行分类保护,并对个人破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理信用损害制定信用修复制度。
    • 郑旭阳
    • 摘要: 破产法是一个影响范围宽广,涉及法律内容较多的专业领域,近年来,因为我国经济形势的变革,破产制度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重点,各地方政府和司法机关也开始重视破产制度的实施.长期以来,国内的破产清算和破产重组都以企业实体作为实施对象,少有涉及个人破产清算和个人破产重组的情况,但贾跃亭事件的发生,使得我国司法界需要重新关注对个人破产制度的推进和落实,本文将以贾跃亭事件对我国破产法展开反思,探讨个人破产制度的司法概念、功能,以及该法律程序的实施意义.
    • 张思齐
    • 摘要: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破产法》适用范围过窄的问题不断凸显,大批的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因无法清偿其债务,造成债权人的利益无法得到保障,破坏了市场经济的秩序.在此背景下,建立个人破产制度的呼声越来越高.目前我国个人破产制度在立法上仍处于空白状态,关于是否要建立个人破产制度的问题学界和实务界对此争议很大.本文就个人破产制度的立法现状、学界争议以及比较法对个人破产制度的规定展开,最后就个人破产制度在我国的可行性进行论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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