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环境保护法
海洋环境保护法的相关文献在1981年到2022年内共计278篇,主要集中在法律、中国政治、环境污染及其防治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273篇、会议论文5篇、专利文献518352篇;相关期刊140种,包括浙江海洋学院学报(人文科学版)、海洋开发与管理、海洋信息等;
相关会议4种,包括2009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中国海洋学会第三届海洋强国战略论坛、2004年海洋发展论坛等;海洋环境保护法的相关文献由203位作者贡献,包括徐祥民、于青松、刘宏宽等。
海洋环境保护法—发文量
专利文献>
论文:518352篇
占比:99.95%
总计:518630篇
海洋环境保护法
-研究学者
- 徐祥民
- 于青松
- 刘宏宽
- 刘燕起
- 周舫震
- 夏雨鸿
- 廖兵兵
- 彭东昱
- 曲格平
- 曾志杨
- 李濛
- 王晓琳
- 王比学
- 王超
- 秦勇
- 邹家华
- 郁志荣
- 郭院
- Guo
- Junying2
- 中国海洋网
- 乔胜利
- 于文静1
- 于璽(图)1
- 于铭
- 亚平
- 任宣
- 何延海(图)1
- 何明海
- 何洋洋
- 何金水
- 佟易朴
- 侯登华
- 冯榕
- 冯立奇
- 冼献波
- 刘丹
- 刘传雷
- 刘军
- 刘国伟
- 刘岩
- 刘文学
- 刘昌文
- 刘晓纯
- 刘海涛
- 刘赐贵
- 刘进军
- 初依依
- 劳辉
- 化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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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已于2021年8月25日经第22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部长李小鹏2021年9月1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海上海事行政管理,维护海上交通秩序,防治船舶污染水域,根据《海上交通安全法》、《海洋环境保护法》、《行政处罚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实施海事行政处罚,应当遵循合法、公开、公正,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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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润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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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加强和规范入河入海排污口(以下简称“排污口”)监督管理,对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促进绿色发展,保护和建设美丽河湖、美丽海湾具有重要作用,是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的有力抓手,是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20世纪80年代以来,水法、环境保护法、海洋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对排污口管理作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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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第一条为加强人工鱼礁的建设和管理,保护和改善海洋生态环境,增殖渔业资源,促进渔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在国家指定由我省实施监督管理的海域从事人工鱼礁建设、开发利用和保护管理等活动,适用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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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祥民;
贺蓉;
于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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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是我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率先采用的制度,但该法中的总量控制制度无论是在法律规范层面还是在法律实施层面都没有成为实际运行的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修改《海洋环境保护法》应当使总量控制从宣言变成活的制度,即具有运行功能的污染物排放总行为控制制度。要赋予该制度运行能力,《海洋环境保护法》修改须建立海洋环境质量目标制度,对确定海洋环境质量目标的主体、确定许可排放总量的主体、分解许可排放总量的主体做出明确规定,对总量控制制度的实施与其他相关法律的关系、排污总量控制制度与排污许可制度之间的关系做出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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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法释[2022]15号为依法办理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等法律规定,结合审判、检察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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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舫震;
廖兵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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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征收制度已实施多年,但一直面临上位法位阶较低的问题.目前关于油污基金征收制度最高层级的规定是行政法规《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油污基金征收规定位阶较低有违法律保留原则.中国的其他政府性基金的征收多从法律层面加以规定.从域外来看,美国、加拿大等国均是从法律层面规定基金的征收制度,1992CLC、2010HNS等国际公约也是直接规定基金的摊款制度.作为财政基本经济制度的油污基金的征收与使用制度,其中油污基金使用制度已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的修订稿中有所体现,那么油污基金的征收制度也应在法律层面有所体现,建议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时增加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征收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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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祥民;
初依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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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海洋环境保护法》)一直是综合性海洋环境保护法,也应当继续保持其"综合性"定位.根据我国海洋环境保护的实际需要,按照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海洋环境保护法》应当确立海区管理权,明确海区管理局的职权;把海洋综合管理体制法律化;为海洋环境的多方元共治提供法律依据.《海洋环境保护法》应当对防治海洋污染损害、防治海洋资源损害、保护海洋生态、防治海洋地理环境不利变化等4个环境保护事务领域全面设立行为规范,按照在各事务领域开展环境保护的需要创设制度.《海洋环境保护法》应确立自身在海洋环境保护法体系中的核心地位,为实现海洋环境法体系与其他相关法律的良性对接做出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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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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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海洋环境保护法》)自1982年颁布至今,已施行了38年.伴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海洋环境保护法》经历了从无到有、从海洋污染防治到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发展历程.本文在梳理了《海洋环境保护法》的1次"大修"和3次"修补"的基本情况和分析了各次修法的时代背景、主要目的和修改内容的基础上,提出现行《海洋环境保护法》已无法适应新时代发展需求,必须进行第二次"大修".本文分析了再次修订《海洋环境保护法》的必要性,研究提出应重点关注的若干问题.同时建议将《海洋环境保护法》修改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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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天相;
李梓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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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海洋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实践中暴露出实效性不足的问题迫切需要在《海洋环境保护法》修订中加以解决.海洋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实效性不足的原因主要在于两个方面:一是实践中处罚方式过于单一,除罚款外的其他处罚方式可操作性不强;二是《海洋环境保护法》所规定的处罚额度过低,导致行政处罚震慑性不足.在修订《海洋环境保护法》时,应当关注处罚方式的创新和处罚力度的加强.在处罚方式方面,建议引入声誉罚和生态环境修复责任;在处罚力度方面,将重点放在处罚额度的合理化调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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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部湾大学
- 公开公告日期:2021-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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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发明公开一种海洋经济增长与海洋环境保护的系统,包括船载监控中心、数据处理模块和无人机模块,所述无人机模块包括控制模块、船载模块和船载无人机,所述控制模块的输入端与船载监控中心连接,且控制模块的输出端与船载无人机连接,所述船载模块上放置有船载无人机,且船载无人机设有多组,多组所述船载无人机上设有位置追踪模块、海洋监测摄像头和信号传输模块,所述位置追踪模块和海洋监测摄像头均与信号传输模块连接,该种海洋经济增长与海洋环境保护的系统通过设置的无人机模块,代替传统的巡逻方式,通过多组的船载无人机对海域进行巡逻,从而节省巡逻的时间,并且通过对有垃圾的位置进行针对性回收,使得其回收垃圾的效率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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