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域使用管理法
海域使用管理法的相关文献在2001年到2021年内共计84篇,主要集中在法律、海洋学、中国政治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78篇、会议论文6篇、专利文献743729篇;相关期刊37种,包括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政法论丛、人民司法等;
相关会议4种,包括浙江省首届海洋经济发展法治论坛、2004年海洋发展论坛、2004年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年会等;海域使用管理法的相关文献由86位作者贡献,包括孙志辉、孙书贤、田凤山等。
海域使用管理法—发文量
专利文献>
论文:743729篇
占比:99.99%
总计:743813篇
海域使用管理法
-研究学者
- 孙志辉
- 孙书贤
- 田凤山
- 胡光宝
- 陈兴华
- 一业
- 于忠信
- 于青松
- 任宣
- 傅双建
- 冯增臣
- 刘乔发
- 刘惠民
- 刘文军
- 刘赐贵
- 古汉娜
-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1
- 吕彩霞
- 吴群力
- 吴霞
- 唐君玮
- 姜永荣
- 孙云潭
- 季桂华
- 宁德
- 宋增华
- 宋霞
- 尹田
-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1
- 张一平
- 张成生
- 张有份
- 张杰
- 张穹
- 徐东辉
- 徐景孔
- 徐锦昌
- 戈华清
- 无12
- 李亮明
- 李寿伟
- 李瑛
- 杜华忠
- 杨海强
- 林新华
- 柳林河
- 江泽民
- 王仁堂
- 王保安
- 王克稳
-
-
吴霞
-
-
摘要:
[裁判要旨]海域使用管理法赋予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海洋行政主管部门代履行权,对于原海域使用权人逾期不拆除相关用海设施和构筑物的行为,可以代履行的方式实施强制拆除。当事人对代履行提起行政诉讼的,法院应当从行政机关认定行政相对人是否准确、作出代履行的程序是否合法、选定代履行人是否合法以及是否超范围执行来进行审查。
-
-
-
-
-
阚一鸣1;
迟佳俊1
-
-
摘要:
对于非法使用海域带来的行政责任与民事责任履行协调困难的问题,通过对海域恢复原状民事责任的界定,分析行政相对人对于造成非法使用海域所承担恢复原状的法律责任履行难的困境,提出代履行、海洋环境损害确认违法追究行政责任与共建行政民事化海域使用管理责任体系。
-
-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1
-
-
摘要:
台政办函[2019]11号沿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海洋强国建设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和规范海洋管理,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国家海洋督察围填海专项督察意见书的函》(自然资函[2018]180号)和《浙江省贯彻落实国家海洋督察围填海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
-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1
-
-
摘要:
鲁政办字[2018]251号沿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国家海洋督察组于2017年11月19至12月20日进驻山东省,对2012年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围填海管理、执法及制定的政策文件等情况进行专项督察。督察期间,各有关市、有关部门按照边督边改要求,持续开展问题整改工作,部分问题已按照要求完成整改。2018年11月22日,自然资源部批准《山东省贯彻落实国家海洋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
-
-
陈琛1
-
-
摘要: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受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委托,我就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的《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厦门市海域使用管理规定〉等五部法规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作如下说明:一、修改的必要性为了贯彻落实中央要求,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分别下发的关于做好涉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专项自查和清理的通知精神,厦门市人大常委会于去年9月开始。
-
-
王小军
-
-
摘要:
《海域使用管理法》对中国海洋法制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该法施行以来,我国海域使用管理配套法规体系日趋完善,海洋功能区划、海域有偿使用等制度日臻成熟.《海域使用管理法》实施已逾15年,我国经济社会生活发生了巨大变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完善,该法暴露出来的问题日益增多,亟待修订:首先,立法理念应由"重发展,轻保护"向"海域资源和海洋环境保护优先"变革.其次,应完善海域使用权制度,突出海域使用权的物权性,强化该法的私权色彩,将海域使用权的成立时间修改为"完成登记之日".在围填海管理方面,应理顺围填海建设项目的审批程序,提高行政效率;建立填海造地指标管理制度.最后,在法律责任方面,应明确"恢复原状"的适用条件;修改罚款的计算方法,对于具有持续性的严重海域违法行为可以引入"按日处罚"制度;增加刑事责任条款;赋予海洋行政执法机构必要的行政强制手段.
-
-
袁延冰
-
-
摘要:
我国 《海域法》 实施十多年来,成绩斐然,随着国家法制建设的进一步加强,该法与其他法律之间出现冲突,尤其是 《物权法》 颁布实施之后,《海域法》 与现代物权法理论的矛盾开始突显,因此有必要在修订 《海域法》 时,把在海域使用权登记制度方面再现的问题,应作一些修订与完善.
-
-
郑志斌
- 《浙江省首届海洋经济发展法治论坛》
| 2009年
-
摘要:
《海域使用管理法》的颁布和实施开创了我国海洋执法管理的新篇章,标志着我国海域使用管理走上了法制化的道路,在七年多的执法实践中,中国海监凭借这一法律利剑有效地打击和制止了一系列违法用海行为。但随着执法工作的深入开展,《海域使用管理法》也显露出一些不足之处,如法律适用范围模糊、行政强制手段力度不够、行政处罚方式不够便捷、行政处罚执行困难,这些问题已成为海监执法的瓶颈,笔者在本文中围绕以上问题展开阐述并提出若干对策。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