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部门
海事部门的相关文献在2001年到2022年内共计532篇,主要集中在水路运输、交通运输经济、法律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503篇、会议论文29篇、专利文献767篇;相关期刊130种,包括交通标准化、世界海运、中国船检等;
相关会议22种,包括2016年海事管理学术年会 、2015年苏浙闽粤桂沪航海学会学术研讨会暨长三角科技论坛航运分论坛、中国航海学会内河船舶驾驶专业委员会2014年年会暨学术研讨会等;海事部门的相关文献由480位作者贡献,包括蔡俊杨、许岩松、华志波等。
海事部门
-研究学者
- 蔡俊杨
- 许岩松
- 华志波
- 陈富强
- 张超
- 本刊编辑部
- 李洪文
- 赵远哲
- 刘传雷
- 张剑
- 徐碧苑
- 李世斌
- 李文翔
- 李现峰
- 汤旭东
- 潘洁沣
- 马桂山
- 侯晨光
- 刘艳利
- 包兴华
- 华俊
- 周三省
- 周明耀
- 周楠
- 周章海
- 宋昊
- 宋腾飞
- 彭海清
- 望作信
- 李明月
- 李玉连
- 林正锦(编译)
- 林海
- 林锦龙
- 潘慧斌
- 许艳
- 贝少军
- 赖振峰
- 邹贤慧
- 郑翔
- 郝晓莹
- 陆民敏
- Gnna
- Sui Xuemei
- Xing Fanhui
- 丁兆东
- 丁敏
- 万芳
- 世斌
- 严惠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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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起伏反复,近期国内疫情多发频发。3月以来,多地出现本土病例,疫情防控进入关键时期。海事部门高度重视,精心部署,统筹疫情防控和安全监管,全力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和水上交通安全保卫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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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22年春运自1月17日拉开大幕。为保障春运期间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和重要生产生活物资安全畅通运输,海事部门强化船舶安全检查,全力维护水上交通秩序,切实保障水上交通安全和疫情防控形势"双稳定"。春运来临前,山东海事部门对辖区参与春运的168艘客运船舶全部进行了安全"体检",坚决杜绝船舶"带病"春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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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梅;
周秀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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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9年7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政建设工作会议上提出争当“三个表率”、建设“模范机关”要求,要把中央和国家机关建设成为“讲政治、守纪律、负责任、有效率”的模范机关。创建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是机关党建的重要任务,也是海事部门的重大政治任务,更是推动党建与业务高质量融合发展的现实需要。天津海事局党组高度重视,以“五聚焦、五着力”为抓手,实施模范机关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借交通运输部海事局“三基三化”在大沽口海事局试点模范机关建设之机,第一时间成立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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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月19日,东北地区重要粮油、矿粉输出港锦州港的最低气温降至-15°C,海上出现了较大面积的海冰。为此,海事部门对陆地、海上导助航设施运行状态进行专项巡检,重点查看了辖区冰情及海冰对航标的影响,积极协调大马力拖轮在港池和航道内破冰,并采取"大船带小船,重载船带空载船"等编队航行方式,降低船舶受冰压冰困的概率,同时加强应急值守,安排港口拖轮分段驻守,随时准备应对突发情况,保障航路畅通,提高船舶进出港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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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东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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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月17日,为期40天的2022年春运正式拉开序幕。为确保春运期间群众便捷、安全出行,海南海事部门提前部署,坚持疫情防控与安全监管"两手抓",突出监管重点,强化现场检查、水域巡航执法,排查水上交通安全隐患,为春运期间海南水上客运、货运安全营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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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00% 2022年春运期间,全国水上客运量预计达1 800万人次,主要以客渡船、旅游船出行为主。春运前,海事部门对准备投入春运运营的客船,实施了100%全覆盖的船舶安全检查,确保船舶"不带病"运营。在物资运输保障方面,海事部门强化水上交通组织和现场监管,加强与港口等单位沟通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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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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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冠肺炎疫情席卷全球,重构人们的工作、生活。随着我国疫苗接种率不断上升,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动态清零策略不断落实,我国的疫情已经逐渐得到控制。与此同时,世界经济重启,航运业回暖,水上水下施工项目不断开展,海上经济生态趋向多元化,海事部门面临着疫情防控与业务量激增的双重考验。疫情之下如何安全高效且符合防疫要求地完成监管任务,成为海事部门亟需研究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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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远哲;
张祥伟;
周传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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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特别感谢海事部门的各项举措,让我们实实在在体验到了东疆速度,为企业节省了时间成本,提高了运营效率。”中新航运(天津)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说。2021年底,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与中新航运(天津)有限公司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合同中涉及16艘船舶,每艘船舶还涉及4项业务,按规定需在21个工作日内完成。东疆海事局将每艘船舶办证时限压缩至3-4个工作日,此举令每艘船舶为企业带来经济效益超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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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广西海事局周密部署,采取多项措施,全力做好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和交通服务保障工作,保障了辖区49万群众水上安全出行。随着连云港各类企业和建设项目有序复工复产,连云港海事部门推出了“预约办理”“并联办理”“容缺受理”等服务举措,全面压缩审批时限,帮助企业把疫情耽误的时间补回来。沧州海事局通过下沉执法力量至一线、严格落实开航前检查、主动与海洋渔业部门联系,提前指定重点水域安全预警和管制等多种举措,全力做好辖区旅游船艇安全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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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晓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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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海事作为综合交通运输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水上主要行政执法力量,肩负着保障水上交通安全、保护水域环境清洁、保护船员整体利益、维护国家海洋主权和人民利益的重要职责。1998年水监体制改革,中国海事局成立,“一水一监、一港一监”的全国水上安全监管格局逐渐形成。多年来,海事部门始终坚持“全国海事一家人、水上监管一盘棋、行政执法一面旗”的理念,全力履行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当好水上交通安全监管的主力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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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振峰;
周楠
- 《中国航海学会内河船舶驾驶专业委员会2014年年会暨学术研讨会》
| 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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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海事部门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一直是疑难问题.当前,政府各部门对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高度重视,并在制度构建和业务实践上取得一定的成果.因此,海事部门应着力解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工作中的疑难问题,并加强对相关机制的进一步建设,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大普法工作力度,改进行政执法电子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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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海洲
- 《第十三届全国交通运输文化建设高峰会》
| 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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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意识形态是一个普遍存在而又极为复杂的政治系统,事关党的生死存亡.十九大以来,在党的正确领导下基层海事部门在意识形态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国内外环境的大背景下、在新媒体冲击下依然形势严峻,本文在对海事基层部门意识形态问题产生原因进行探讨的基础之上,还从五个方面就如何发挥好海事基层党组织在意识形态工作中的关键作用进行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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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玮
- 《2015年苏浙闽粤桂沪航海学会学术研讨会暨长三角科技论坛航运分论坛》
| 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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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是中国大陆境内第一个自由贸易区,是中国经济新的试验田,上海自贸区的发展将撬动新一轮的经济改革.海事部门作为监管部门,需要抓住机遇,迎接挑战,为上海自贸区建设发展保驾护航.文章首先介绍上海自贸区概况及海事部门在上海自贸区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然后详细分析海事部门已经实施的上海自贸区相关的优惠政策及其目前监管的不足之处,并以新加坡为例,探索作为监管部门海事要如何推动自贸区的进一步发展,最后提出相关的管理建议和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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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敏
- 《第十三届安徽航海论坛》
| 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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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船舶扣押作为实现债权的一种保全性措施,在日益增多且复杂化的民商事纠纷中被广泛应用.海事部门作为实现这一措施协助机关,对于船舶扣押中法院管辖权的分配、扣押的方式、扣押的范围等进行详细了解,有助于在协助扣押中更好的完成司法与行政在船舶扣押领域内的衔接,确保这一制度能够最大限度地保障司法纠纷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扣押船舶的管辖法院因其是否基于海事请求而大致分别为海事法院专属管辖,以及地方法院基于普通之诉而将船舶作为一般性财产予以扣押保全。船舶扣押效力及于船舶极其属具,具有整体性。在扣押方式上,司法实务中分为“死扣押”与“活扣押”。正是因为船舶扣押中涉及的法律问题较为复杂,以及该项制度与国际公约接轨的趋势,海事部门作为船舶登记及日常安全监管的重要主管机关,在受理法院协助扣押船舶的通知时,明确自身在对船舶安全监管、防止被扣船舶逃逸等方面的职责,加强与法院的沟通联系,在严格履行职责的基础上,最大限度积极协助法院诉讼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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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陈绩
- 《第四届广东海事高级论坛》
| 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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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船舶大型化趋势加快,铜鼓航道与深圳西部港口发展的矛盾日益明显,本文从分析深圳西部港区发展趋势和铜鼓航道现阶段通航情况的基础上,提出海事部门应该研究制定交通管理措施,防范安全风险,严格执行审查工作程序,落实安全保障措施,积极对外协调,加强交通组织,服务港口生产,加强日常巡航检查,维护航道通航秩序,积极联系相关部门,推动航道安全设施建设,加强安全保障,并简要论述了开发铜鼓航道二期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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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毅强
- 《2019年海事管理学术年会》
| 201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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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现行内河船舶燃油抽样检查制度(以下简称燃油检查制度)并不完善,其中主要问题是以此作出的行政处罚的责任认定不够精准,导致部分行政相对人对处罚结果颇有怨言,其次,该制度操作上存在漏洞,单纯靠制度不能达到真正保护大气环境的目的.本文从燃油检查制度存在的问题入手,从实践的角度,探讨如何完善现有的燃油检查制度,从而让责任认定更合理,并真正发挥该制度在大气污染防治中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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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毅强
- 《2019年海事管理学术年会》
| 201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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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现行内河船舶燃油抽样检查制度(以下简称燃油检查制度)并不完善,其中主要问题是以此作出的行政处罚的责任认定不够精准,导致部分行政相对人对处罚结果颇有怨言,其次,该制度操作上存在漏洞,单纯靠制度不能达到真正保护大气环境的目的.本文从燃油检查制度存在的问题入手,从实践的角度,探讨如何完善现有的燃油检查制度,从而让责任认定更合理,并真正发挥该制度在大气污染防治中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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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毅强
- 《2019年海事管理学术年会》
| 201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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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现行内河船舶燃油抽样检查制度(以下简称燃油检查制度)并不完善,其中主要问题是以此作出的行政处罚的责任认定不够精准,导致部分行政相对人对处罚结果颇有怨言,其次,该制度操作上存在漏洞,单纯靠制度不能达到真正保护大气环境的目的.本文从燃油检查制度存在的问题入手,从实践的角度,探讨如何完善现有的燃油检查制度,从而让责任认定更合理,并真正发挥该制度在大气污染防治中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