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意义
法治意义的相关文献在2000年到2022年内共计93篇,主要集中在法律、中国政治、中国共产党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93篇、专利文献719篇;相关期刊78种,包括法制与社会、政府法制、中国人大等;
法治意义的相关文献由84位作者贡献,包括丁汀、任进、吴午东等。
法治意义
-研究学者
- 丁汀
- 任进
- 吴午东
- 张涛
- 田效国
- 蔡宝刚
- 蹇庐氏
- 鲁永海
- 龙建明
- Zhang Zhuojuan(译)
- 令狐情
- 倪寿明
- 兵临
- 凌锋1
- 刘军宁
- 刘天
- 刘茂林
- 吴玲
- 吴革
- 周丽
- 周少华
- 周永坤
- 周静菊
- 妥金萍
- 孟桢尧
- 库英霞
- 廖希飞
- 张晓琴
- 张永谊
- 张训
- 彭新林
- 徐军
- 敏林
- 文从
- 曹峰峻
- 曹荣刚1
- 朱国萍
- 李克杰
- 李婉琳
- 李媛媛1
- 李巧燕
- 李林
- 杨杰
- 杨维松
- 林喜芬
- 林琳
- 梁开斌
- 梁鸿飞
- 梅胜
- 楚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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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研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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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讲好中国警察故事、塑造好中国警察形象是中国当代公安题材电影的叙事主题。从叙事模式来看,当代公安题材电影主要存在探寻叙事、悬念叙事、成长叙事、正义叙事等模式。探寻叙事主要围绕证据、真相等展开叙事;悬念叙事主要包括险境悬念、冲突悬念和性格悬念;成长叙事呈现了警察个体的成长过程,表征了法治的进步与完善;正义叙事以实现正义为目的,通过讲述正义故事来探讨行为的合法性和正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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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宇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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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重要职权,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1954年9月20日,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同一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以下或简称全国人大组织法);1982年12月10日,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在通过了现行宪法后的第6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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妥金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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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关于制度定位和基本内涵2018年我国刑事诉讼法进行了一项重大司法制度变革,确立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这项制度是从我国新时代社会治安维稳形势的大局出发,为减少审前羁押、缩短诉讼时限,通过减少案件当事人对抗的方式从而达到实现刑罚的目的,这项制度的最终目的在于提高诉讼效率、修复社会关系,这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治理具有举足轻重的政治意义和法治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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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世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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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是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对于人民法院而言,这是一项着眼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之际离续党的优良传统、牢记党的初心使命、重温党的根本宗旨的灵魂工程,是一项生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的基础工程,也是一项立足执法办案主责主业,应为、能为且应善为的民心工程,具有强烈的政治意义、时代意义和法治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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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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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20年6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以下简称政务处分法),该法“是一部规范监察机关的政务处分活动、完善国家监察制度的重要法律,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又一重要制度成果”[1],为监察机关有效实施政务处分活动提供了法律依据,构建起匹配党纪处分、衔接刑事处罚的严密法律体系。政务处分法第43条对审理谈话作出了规定,明确了谈话的启动、内容、程序、法律后果等,从程序上保障受处分人的合法权益,有着重要的法治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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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宝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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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正确处理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辩证关系,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有机统一,确保党既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又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从严治党。新时代依规治党对于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具有重要意义,依规治党是实现依法治国的前提,依规治党保障法治发展方向、促进法治建设实践、推进法治理论创新、彰显法治道路自信。“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通过依规治党促进和保障依法治国已成为我国新时代法治现代化建设的有效路径和宝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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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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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近日作出审查意见,部分地方立法将“按时交纳物业费等相关费用”作为参选业主委员会成员的必要条件,缺乏上位法依据,不符合立法原意和法治精神,应予以纠正。这是民法典颁布实施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首次以民法典为上位法依据对公民提出的审查建议作出处理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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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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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2月4日是一个有特殊法治意义的日子。作为十一届、十二届、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联络站联络员,我在社区工作30年,努力结合平时一点一滴的工作来具体地贯彻落实宪法法律精神,努力推动社区依法治理与居民依法自治融会贯通。下面,我谈一谈学法用法的几点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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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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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单位是失信执行人的,人民法院不得将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实际控制人等列入失信名单”,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中提出的最新要求。“明面”上明确严禁超标的查封和乱查封,其实质是禁止“不当联结”法律原则的适用,具有积极的法治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