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统一
法律统一的相关文献在1982年到2020年内共计97篇,主要集中在法律、法律、中国政治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96篇、会议论文1篇、专利文献9151篇;相关期刊57种,包括法律适用、法制与社会、法制与社会发展等;
相关会议1种,包括第六届(2016)两岸民商法前沿论坛等;法律统一的相关文献由102位作者贡献,包括严久、冯乐坤、刘卫翔等。
法律统一
-研究学者
- 严久
- 冯乐坤
- 刘卫翔
- 张晓津
- 曾涛
- 李景晗
- 王军
- 陈娟
- 丁海湖
-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课题组
- 于宁
- 付俊伟
- 何山
- 何志
- 余秀华
- 余立进
- 倪寿明
- 兰岚
- 冯之东12
- 刘俊海
- 刘宏明
- 刘恒
- 刘文忠
- 刘静
- 单民
- 卢鸿福
- 吴凯敏
- 吴同新1
- 周继业
- 姜建初
- 孙宪忠
- 宋方方
- 宋登科
- 尹锋林
- 崔荣超
- 廖奕
- 廖崇甫
- 廖腾琼
- 张巍
- 张承兵
- 张晋红
- 张西峰
- 彭真
- 德弗里茨·施图尔姆1
- 房文翠
- 方斯远
- 施长征
- 曲三强
- 曾怡洋
- 李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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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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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6年2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中国法院司法改革情况并答记者问。期间最高院司改办主任胡仕浩指出,司法责任制改革后,确实有可能产生裁判标准不统一、同案不同判的现象,但是我们在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同时,也在同步建立配套制度,完善法律统一适用机制。统一适用法律、准确裁判案件、避免同案不同判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具有重要意义。文章主要从分析传统的保障法律统一适用机制入手,结合司法责任制对法律统一适用可能产生的影响,对新形势下如何保障法律统一适用提出自己意见。全文共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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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小伟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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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今年3月底,新一轮机构改革完成“收尾”,新设、重组、优化的机构“登台亮相”,正式对外履行新的职责。遍览地方机构改革方案中的机构设置,既有涉及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和实现国家法律统一、政令统一、市场统一的上下贯通的共性机构,也不乏与各地经济发展、产业结构相吻合的个性化机构,比如:致力于政府数字化转型的大数据局、沿海地区的海洋局等,体现了探索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效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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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世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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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编纂民法典是实现中国民法现代化的必由之路,编纂民法典并非简单地将现有的民事法律统一编排,而是与时俱进、打造民事法律的升级版。在此过程中,大体可以区分两种不同的路向:其一是将目光投向域外,开发利用比较法资源,可称为比较法路向;其二是将目光投向本土,开发利用本土资源,可称为本土资源路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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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适应形势发展变化,保证国家法律统一正确适用,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审判实际需要,现决定废止103件司法解释(目录附后)o废止的司法解释自本决定施行之日起不再适用,但此前依据这些司法解释对有关案件作出的判决、裁定仍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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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同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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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宪法》第129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这也确定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性质。多年来,检察机关充分运用监督职能,为维护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及地方经济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随着我国社会逐渐向多元化、复杂化方向发展,多年来检察监督的开展还不尽人意,存在着诸多问题需要在改革中完善。一、检察监督职能的现状1.监督定位缺失长期以来,检察机关对自身定位不准确,没有从维护法律统一正确实施、促进公正执法、维护司法公正的高度去认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地位,在工作中把批捕、起诉等业务当做硬性指标完成,在上级监督、检查、评比中对批捕、起诉等业务亦是作为主责主业进行,没有把检察机关定位到法律监督机关上来,导致在实际工作中监督意识淡薄,重捕诉、轻监督、重实体、轻程序,致监督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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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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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常以为,国家统一的伟业一定会伴随着一元规范,从而"壹赏、壹刑"。秦皇所奠定的中国统一的大帝国是如此——统一文字、统一货币、统一度量衡、统一政制……罗马帝国的统一也是如此,如屋大维、哈德良、戴克里先之借助法律统一权力,君士坦丁之借助法律统一宗教,查士丁尼之开疆拓土后再行统一法律……至于近、现代的国家,国家统一的形式基础大率是统一的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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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俊伟
- 《第六届(2016)两岸民商法前沿论坛》
| 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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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欧盟对各成员国间私法的统一铸造了一部新的欧洲法律文化.私法统一所映衬出的国际性和商业性使其成果具有成为"现代商人法"的潜在力量,而欧洲众多学者也将私法统一的成果,即"欧盟合同法原则"与"欧盟民法典草案",作为"现代商人法"进行看待.那么,欧盟私法统一与现代商人法之间存在着何种联系与区分,是否可以相互替代也是学界所关注和论争的问题.本文试图从现代商人法的起源、欧盟私法统一的动力以及对国际间商事条约的参照,来剖析欧盟私法统一与现代商人法之间的辩证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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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俊伟
- 《第六届(2016)两岸民商法前沿论坛》
| 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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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欧盟对各成员国间私法的统一铸造了一部新的欧洲法律文化.私法统一所映衬出的国际性和商业性使其成果具有成为"现代商人法"的潜在力量,而欧洲众多学者也将私法统一的成果,即"欧盟合同法原则"与"欧盟民法典草案",作为"现代商人法"进行看待.那么,欧盟私法统一与现代商人法之间存在着何种联系与区分,是否可以相互替代也是学界所关注和论争的问题.本文试图从现代商人法的起源、欧盟私法统一的动力以及对国际间商事条约的参照,来剖析欧盟私法统一与现代商人法之间的辩证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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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俊伟
- 《第六届(2016)两岸民商法前沿论坛》
| 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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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欧盟对各成员国间私法的统一铸造了一部新的欧洲法律文化.私法统一所映衬出的国际性和商业性使其成果具有成为"现代商人法"的潜在力量,而欧洲众多学者也将私法统一的成果,即"欧盟合同法原则"与"欧盟民法典草案",作为"现代商人法"进行看待.那么,欧盟私法统一与现代商人法之间存在着何种联系与区分,是否可以相互替代也是学界所关注和论争的问题.本文试图从现代商人法的起源、欧盟私法统一的动力以及对国际间商事条约的参照,来剖析欧盟私法统一与现代商人法之间的辩证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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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俊伟
- 《第六届(2016)两岸民商法前沿论坛》
| 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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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欧盟对各成员国间私法的统一铸造了一部新的欧洲法律文化.私法统一所映衬出的国际性和商业性使其成果具有成为"现代商人法"的潜在力量,而欧洲众多学者也将私法统一的成果,即"欧盟合同法原则"与"欧盟民法典草案",作为"现代商人法"进行看待.那么,欧盟私法统一与现代商人法之间存在着何种联系与区分,是否可以相互替代也是学界所关注和论争的问题.本文试图从现代商人法的起源、欧盟私法统一的动力以及对国际间商事条约的参照,来剖析欧盟私法统一与现代商人法之间的辩证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