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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监管

法律监管的相关文献在1992年到2022年内共计1779篇,主要集中在法律、财政、金融、经济计划与管理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1648篇、会议论文131篇、专利文献10075篇;相关期刊800种,包括法制博览、法制与经济(上旬刊)、法制与社会等; 相关会议91种,包括第三届长三角金融法研究生论坛、市场化、法治化背景下的金融服务法创新与发展研讨会暨北京市金融服务法学研究会2014年年会、2013年长三角研究生金融法论坛——自贸区金融制度创新等;法律监管的相关文献由1977位作者贡献,包括李真、王红曼、冯辉等。

法律监管—发文量

期刊论文>

论文:1648 占比:13.90%

会议论文>

论文:131 占比:1.11%

专利文献>

论文:10075 占比:84.99%

总计:11854篇

法律监管—发文趋势图

法律监管

-研究学者

  • 李真
  • 王红曼
  • 冯辉
  • 刘杨
  • 陈斌彬
  • 李莉莎
  • 涂永前
  • 王冰
  • 谢蓉蓉
  • 邓勇
  • 期刊论文
  • 会议论文
  • 专利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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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序:

年份

    • 王仕萍
    • 摘要: 智能投资顾问是金融科技时代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的重要创新产品,在全球范围内广泛应用。我国对智能投顾的狭义界定、法律规范缺失等问题,导致金融监管制度面临挑战,主要体现在智能投顾主体资质的认定、对传统投资顾问信义义务的冲击、相关主体民事责任难以确定等方面。依据智能投顾服务的特殊性以及境外相关实践,为保证智能投顾在我国有序发展,我国智能投顾监管工作可以从事前防范、事中监督、事后救济三个环节着手,重点加强智能投顾事前监管。
    • 梁嘉铭
    • 摘要: 数字技术的广泛及深度运用促进了农村普惠金融的发展,当前我国主要存在金融机构、农村供应链金融服务商及金融科技企业三种农村数字普惠金融模式。农村数字普惠金融能有效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落实,但由于发展过快也面临着数字技术风险及传统金融风险的叠加问题,需要对其进行有效的法律监管法律监管过程中存在监管法律体系不健全、法律监管主体不明确、法律监管手段滞后等问题。因此,在原因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确立政府主导及倾斜保护的法律监管原则,通过提升法律位阶及可操作性等措施健全监管法律体系,采取穿透式监管模式明确监管机构以及构建协调机制,并通过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拓展监管科技的应用等对策,以期进一步提升农村数字普惠金融的法律监管水平和监管实效。
    • 刘莹; 张欣
    • 摘要: 网络直播营销逐渐成为一种重要的商业营销方式。从网络直播的法律定性看,相关的法律规制对本行业存在法律监管困境。对直播电商的事前准入、事中监管以及事后执法三个方面进行监管,可以更好地应对千变万化的网络直播营销环境,保障其健康发展。
    • 王楠
    • 摘要: 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电子商务发展迅速,但损害电商信用的乱象随之而生,日益泛滥,电商信用体系遭到严重破坏。本文以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政策支持,从界定电商信用体系出发,探究电商信用体系的法律监管问题。本文针对危害电商信用体系的行为,以多元共治理论为依托,借用大数据技术等工具,从平台自治、执法部门等多主体相配合的角度,提出有关电商信用体系法律监管的对策及建议,以此完善电商信用体系,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高市场主体活力,保护消费者利益,促进市场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 方浩文
    • 摘要: 直播带货是我国电子商务蓬勃兴起催生出的新业态营销模式。而农产品直播带货既顺应了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趋势又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增添发展新活力。但是农产品直播带货这种新模式仍然存在着许多新问题亟需解决。文章从农产品直播带货现状入手,找出农产品直播带货目前存在的困难,从这种模式本身和消费者,生产者,直播人员,政府工作人员等多角度提出农产品直播带货的改革建议。
    • 李威
    • 摘要: 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开展,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在不断深化,多样化的农村市场经济对农村金融体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是传统的农村金融改革步伐并没有跟上涉农经济发展的脚步,逐渐暴露出了一些问题。因此,加快涉农经济发展,促进新农村建设,就必须推动农村金融服务创新,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 汪世虎; 马瑞乾
    • 摘要: 智能投资顾问通过金融科技、大数据引领商业模式创新,是人工智能在财富管理领域的重要应用。由于核心技术算法黑箱具有天然不透明性,使得在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时,产生了侵权责任承担困难、附加金融服务存在监管真空和算法学习周期性导致决策滞后的监管困境,导致传统法律监管体系发生部分失灵。分析我国使用智能投顾中小投资者的交易习惯,发现其抵御风险、投资能力明显高于传统股票投资者,更加注重服务质量,在适当性管理方面也要求具备更高的审慎和评估能力,投资者金融信息和知情权是保护的重点。监管治理体系以《数据安全法》和《个人信息保护法》为基本法律依据,在构建目标上,注重促进技术发展与保障金融安全之间的有效平衡;在算法设计源头上,制定专业监管框架、实施算法事前审查、提高投资者信息能力;在算法使用过程中,对接证券信息披露标准、保护数据与隐私权和规范附加金融服务;在法律责任追究上,通过主体责任、信义义务和算法问责制来综合规范。
    • 徐梦瑶
    • 摘要: 现阶段信息产业因其包含海量的数据化信息成为当前世界上最有潜力的新兴市场之一,与此同时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也逐步被唤醒。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使人们的隐私可控性大大降低,隐私的大量及快速流动极大地增加了个人信息保护的难度。文章旨在通过分析大数据时代的隐私流动情况和媒体平台中的隐私流动情况,对大数据时代的个人信息保护以及隐私保护的可行性进行探究,以期在提升数据信息利用效率的同时,最大程度避免数据泄露、滥用等问题的出现,由此促进现有信息保护制度的完善。
    • 于立华; 范成博
    • 摘要: 高校食品安全与高校学生及教职工的身体健康密切相关,也是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核心。伴随着《食品安全法》的修订,如何在现有法律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高校餐饮服务业食品安全问题监管,再次成为学界研究的热点。文章依托《食品安全法》之规定,以东北地区高校为例,对高校餐饮服务业食品安全进行剖析并提出监管建议。
    • 汪和清
    • 摘要: 文章结合研究上海、天津、青岛、宁波、厦门、广州、武汉七市的近两年多式联运典型案例,就多式联运合同的主要内容、多式联运各方的法律责任、多式联运单据的法律监管、多式联运赔偿责任的法律适用、多式联运纠纷诉讼案件的管辖等若干法律问题作简要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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