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哲学原理》
《法哲学原理》的相关文献在1980年到2022年内共计130篇,主要集中在欧洲哲学、法律、哲学理论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130篇、专利文献106412篇;相关期刊108种,包括法制与社会、学术界、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等;
《法哲学原理》的相关文献由143位作者贡献,包括刘建民、陈新汉、饶晓燕等。
《法哲学原理》—发文量
专利文献>
论文:106412篇
占比:99.88%
总计:106542篇
《法哲学原理》
-研究学者
- 刘建民
- 陈新汉
- 饶晓燕
- 冯嘉荟
- 刘丽莉
- 叶晓璐
- 喻麓丹
- 杨协力
- 罗伯特·B.皮平
- 艾希利·博雷尔
- 韩立新
- 高兆明
- 高来源
- 严春友
- 任吉悌
- 任祥伟
- 伊尔廷
- 何新
- 储士家
- 先刚
- 冯川
- 刘会利
- 刘伟林
- 刘冰
- 刘冰菁
- 刘同舫
- 刘富起
- 刘帆
- 史黛音
- 吴嘉仪
- 吴怡宁(译)3
- 周帼
- 唐能赋
- 喻野平
- 姜丕之
- 姜佑福
- 姬蕾蕾
- 子发
- 孔伟宇
- 孙翔
- 孙长永
- 宁团红
- 宋志华
- 宫敬才
- 庄振华
- 庞俊来
- 庞艳宾
- 张一兵
- 张以哲
- 张孝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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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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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人们普遍认为马克思是在《 巴黎手稿》 与《 1844年手稿》 时期,通过对古典政治经济学的研究与认识实现了政治经济学的探索转向。但人们往往忽视了《 法哲学原理》 虽然作为黑格尔理性哲学中政治哲学的体现,但是其中市民社会,以及国家观等理论所体现的经济学层面的理论,对于当时的马克思的产生了重要启发与影响。基于《 法哲学原理》 中的基本理论,如“:市民社会”理论、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的关系所产生的物质利益的问题、《 法哲学原理》 对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研究的启示。作者将从多方面来阐述《 法哲学原理》 是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研究的重要逻辑起点,也推动其真正地从历史唯心主义转向历史唯物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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雒季;
孙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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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黑格尔在《法哲学原理》中以逻辑思辨思维架构的国家体制,以符合逻辑理念的立宪君主制来统摄个体与国家的关系,使至高的王权成为普遍个体的抽象形式与本质,但代表普遍利益的国家与个体在概念中的统一在展现于现实时仍处于分裂状态。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马克思批驳了黑格尔以逻辑理路确定的立宪君主制度,在他论证真正的民主制条件时要展现人民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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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宁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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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不同的人类社会形态造就了对应的组织形态,这些不同形态的组织服务于人类社会的发展,与当时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相互补、契合与适应,推动人类社会形态从原始社会开始,向更先进的社会形态过度和进步,一直发展到至今天的信息社会。黑格尔在《法哲学原理》中提出"存在即合理",组织与人类社会一直相伴相生、历久弥坚、荣辱与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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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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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黑格尔伦理学说是对近代早期以来一直困扰学界的"群己权界"问题的一种深刻回答.黑格尔认为,社会活动与人际关系均扎根于生活世界整体(伦理实体),而且后者的概念并不在于其自身,而在于更高层面上绝对者的自我实现.这意味着我们既要在实体性根据的意义上看待家庭、市民社会、国家与世界历史,又不能以这些伦理形态为终极根据,误将它们(比如国家)当作世界的归宿.以往对于黑格尔法哲学的研究(从黑格尔同时代人到霍耐特的研究)大都撇开了它的形而上学根据,仅仅就法哲学(或其部分内容)而论断法哲学.菲韦克重视法的形而上学根据,但在对伦理的逻辑学定位上却产生了偏差.针对这些研究,有必要将《法哲学原理》放回它与其他著作(尤其是《逻辑学》与《精神现象学》)构成的相对位置中去,通过对关键文本的详细阐释,既探明伦理的重要性,又勘定其局限性,方能了解其现代意义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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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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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张旭东教授的《全球化时代的文化认同》高屋建瓴、铺陈富赡,而成书之早,尤可令人叹异。先刚教授近云,"让康费谢黑成为中国哲学家",15年前此书则明言:"‘现代’……已经‘去陌生化’……原先只是作为一种‘他者性’的‘西方文化’,却在全球化时代日益作为‘文化本身’,成为当代中国文化的时代性问题。"(1)此书总纲,似在对黑格尔的特殊性和普遍性论述提出当下的回应:"普遍性和可比性这两个概念植根于特殊性中,涉及根本的物质和历史特殊性:比较及其过度伸展性——伸展进普遍性话语——是特殊性的文化思想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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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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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马克思的国家理论和黑格尔的国家理论之间,存在着隐秘的逻辑线索.黑格尔看到了市民社会内在矛盾所导致的非理性运动趋向,理性国家是对市民社会矛盾的哲学解决和逻辑建构.只有在作为伦理共同体的国家中,才保障了每个人在与其他人的结合中真正实现自己的自由.马克思通过对市民社会的政治经济学批判,揭示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带来的必然矛盾和理性国家的本质内容,使得国家理念真正立于尘世根基之上,并论证了国家消亡的可能性,从而越出了黑格尔的理论视界.从哲学理论下降到政治实践,作为承载"理性"现实的新型国家 —— 社会主义国家,可以被看做是理性国家的证成.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就是要求将理性上升为国家理性,让理性原则在国家范围内得到普遍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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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弗雷德·里德尔;
黄钰洲(译);
朱学平(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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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1802—1803年发表于《批判的哲学杂志》的论文中,黑格尔阐述了他对迄今为止的"自然法的科学探讨方式"的第一次大批判。在黑格尔学界,这篇论文在个别段落上争议极大,但在整体上却得到了近乎一致的评价。这种评价大体上概括如下:如果我们忽略这篇论文里面的一些晦涩之处,则可以认为,这篇自然法论文已经包含了1821年《法哲学原理》的纲要。如同在其他地方一样,这里,这种评价的文献来源是罗森克兰茨的《黑格尔传》一书。在罗森克兰茨看来,黑格尔在其成熟时期的法哲学中只不过是在一个精妙的体系中更为专门、详细地展示了所有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