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现代化
法制现代化的相关文献在1987年到2022年内共计634篇,主要集中在法律、法律、中国政治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622篇、会议论文12篇、专利文献584713篇;相关期刊362种,包括山东警察学院学报、法学、法制博览等;
相关会议10种,包括2012第二届两岸民商法前沿高峰论坛、第九期中国现代化研究论坛、首届海峡两岸暨香港澳门司法高层论坛等;法制现代化的相关文献由571位作者贡献,包括侯强、公丕祥、王林敏等。
法制现代化—发文量
专利文献>
论文:584713篇
占比:99.89%
总计:585347篇
法制现代化
-研究学者
- 侯强
- 公丕祥
- 王林敏
- 夏锦文
- 穆中杰
- 郝铁川
- 张廉
- 眭鸿明
- 秦国荣
- 缪文升
- 谢晖
- 陈杰
- 高科
- 刘旺洪
- 刘瑶
- 吕世伦
- 唐宏强
- 庞正
- 张万洪
- 张明新
- 文正邦
- 朱良好
- 江旭伟
- 王曦苇
- 王立民
- 程乃胜
- 贾德荣
- 邱会东
- 郝东升
- 韩德明
- 魏治勋
- 严斌彬
- 任博
- 何晶
- 刘丰祥
- 刘作翔
- 刘同君
- 刘敏
- 刘洋
- 刘芳
- 单忠献
- 吴海燕
- 周婷
- 周赟
- 夏民
- 季金华
- 宋晓燕
- 张善根
- 张文显
- 张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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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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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国的法制现代化进程属于外源型现代化,是由外在的压力所引发的,因此,就导致了中国固有的传统法律文化与移植而来的现代法律文化二元并存的局面。这两种法律文化从其内部关系来看,既存在着彼此统一协调的一面,也存在着互相排斥冲突的一面。而法治中国的顺利实现,就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来促进两种法律文化的和谐,同时消解彼此间的矛盾冲突。主要的步骤就是,要在推进法治建设的过程中,进一步促进传统法律意识的现代化转化,同时促成传统法律制度某种形式的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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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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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地方性知识》这本书中明确指出法律是文化的一种,法律是一种地方性知识。各种地方性知识,都有其不可代替的价值。然而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速发展,世界各国经济、政治、文化联系日益密切,国际趋同化现象越来越明显,民族多家法制现代化进程中面临着国际化和本土化的抉择,本文通过对法律全球化、法律本土化存在的必合理性进行分析,认为民族国家在法制现代化过程中坚持本土化是基础,是关键在此基础上要学习、借鉴国际先进化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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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亮亮;
王玉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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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延安时期,陕甘宁边区是中国共产党开创的抗日民主的模范根据地,边区的民主政治建设和社会治理需要推动边区的法制建设走向现代化.在探索过程中,以马锡五审判方式为代表的本土化自主创造以其独特的实践理性超越了模仿苏联经验和移植欧陆法系的现代化路径.马锡五审判方式突破了司法的被动性原则,开创了中国式的司法能动主义实践模式,成功破解了边区实体法简陋和民众缺乏程序意识的现实难题,提升了司法的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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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法律评论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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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呈现在诸位读者面前的《金陵法律评论》,为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法制现代化研究中心主办之学术集刊,"金陵"二字便是其出身古都南京的身份象征。自2001年,《金陵法律评论》即相伴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初立及南京师大百年华诞而创刊,最初刊载形式乃是特刊于《南京师范大学学报》,随学报出版而刊行;其后应新时代出版形式的转变而改由法律出版社出版印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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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立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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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此前,学界习惯性把中国法制现代化进程的起始定位于20世纪初的清末法制改革,而且还认为这是一种“自上而下”、“由面到点”的过程等等.其实不然.如果以中国租界法制为出发点,再对中国法制现代化进程进行考察,就可以对这一现代化进程有个更为客观的认识.中国法制现代化起始于19世纪中叶,最早的是上海英租界的法制.中国法制现代化进程中有一个“自下而上”和“由点到面”的现代法制发展过程.这一过程是中国法制现代化的量变过程,为清末法制改革的质变过程作了准备.因此,中国法制现代化进程是个“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由点到面”和“由面到点”相结合的进程.它们都不可偏废,否则,这一进程就残缺不全,缺少了整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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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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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通过结合本国传统并借鉴西方的司法制度,亚历山大二世时期的刑事审判制度改革确立了对抗式的诉讼模式,对司法权和行政权进行了分离,引入了陪审制度和律师制度,保障了法官的独立性,明确了检察官的基本职责,有效地推进了俄罗斯法制的现代化进程和社会的进步.沙皇静止的世界观和将农民疏离于国家正式的法律系统之外是刑事审判制度改革存在的缺陷,改革并未成功地阻止俄罗斯帝国走向衰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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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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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法制现代化是法律伴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不断自我完善、合理化的过程,体现了各种体制不断适应迅速变化的人类社会发展状态及功能、秩序需要的过程.我国的法制现代化发展在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的共同推动下加速推进,在经济社会不同的发展阶段,法制现代化所需要解决的主要矛盾不同.本文首先介绍了我国法制现代化的历程及特征,以及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的演进及现状,并基于法制现代化视域下探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规范的框架设计.随着我国国力日益强大、现代社会体系逐渐成熟,法制现代化发展也步入高级阶段,对自然资源资产的法制化保护就是我国法制现代化进一步提升的重要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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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东
- 《第九期中国现代化研究论坛》
| 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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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法制现代化是一个国家或地区从法的精神(或观念、意识)到法的制度的整个法制体系逐渐反映、适应和推动现代文明发展趋向的历史过程.因此,以现代文明为基础的法制现代化包括法律精神的现代化、以法律规范为核心的具体法律制度的现代化,以及法律技术手段和物质设施的现代化。只有实现法律精神的现代化,以及在其推动、促进之下的整个法律制度的现代化,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法制现代化。本文分析了中国法制现代化的基本特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是当代中国法制现代化的经济基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当代中国法制现代化的政治基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是当代中国法制现代化的理论基础;中国2000多年的封建史和近代两次大规模法制现代化运动是当代中国法制现代化的历史起点。阐述了中国法制现代化的基本目标和前景。国家与社会生活的法制化,建立现代型的法律秩序,建立与法治社会相适应的法律价值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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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国
- 《第二届“全国法学理论博士生论坛”》
| 20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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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全球化不仅对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等方面带来巨大的影响,而且也对中国法治建设提出了严峻挑战。这其中至关重要的一个领域就是司法独立制度建设方面的挑战。面对波澜壮阔的法律全球化浪潮,在司法独立的价值取向问题上,应该如何从中国的本土国情出发,在现行宪政的体制下,进行制度完善加强,而不是全盘接受西方司法独立的政治体制及其所谓西方法律理想图景并根据它们去设计中国的法制未来。只有坚持理想制度建构与司法独立实践目的相结合以及司法独立的国际化标准与中国本土化国情的融合的价值理念完善中国的司法独立制度,才会在保障司法公正树立司法权威的前提下,使中国以主权国家和主体国家的身份角色参与世界的法制现代化和全球化的结构当中,与世界各国共同推动法律国际化和全球化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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