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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税

水资源税的相关文献在1987年到2022年内共计222篇,主要集中在财政、金融、水利工程、法律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217篇、会议论文3篇、专利文献83146篇;相关期刊142种,包括经济研究参考、中国经济周刊、河北企业等; 相关会议3种,包括中国水污染控制战略与政策研讨会暨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经济学分会2010年学术年会、中国水污染控制战略与政策创新研讨会、第四届水利发展研究学术周等;水资源税的相关文献由263位作者贡献,包括戴向前、董德新、周飞等。

水资源税—发文量

期刊论文>

论文:217 占比:0.26%

会议论文>

论文:3 占比:0.00%

专利文献>

论文:83146 占比:99.74%

总计:83366篇

水资源税—发文趋势图

水资源税

-研究学者

  • 戴向前
  • 董德新
  • 周飞
  • 王敏
  • 刘啸
  • 李薇
  • 梁宁
  • 刘淼
  • 吴美
  • 左其亭
  • 期刊论文
  • 会议论文
  • 专利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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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姚洁
    • 摘要: 水资源具有匮乏性和不可再生性,是既具有经济价值又具有生态价值的自然资源,是生产生活中必不可少的能源资源。在我国水资源的使用属于粗放型,浪费严重。取水用水单位重效益轻保护,造成以牺牲资源储备为企业发展买单的情形。水资源的稀缺性决定了我国必须实施水资源统筹规划管理,提升节水意识,调节水资源使用结构,利用节水措施和节水工艺使水资源使用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我国自2016年7月1日起实施水资源税改革试点,试点地区在推进水资源税改革中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为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水资源税改革提供了宝贵经验。文章分析了我国水资源税改革势在必行的背景和意义,通过水资源税改革引起的取水用水行为变化及带来的环保溢出效应对水资源税改革产生的绿色效应进行了分析,在研究国外水资源管理相关政策措施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现状,提出水资源税改革在促进我国绿色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对如何进一步完善水资源税改革政策、扩大改革效果提出了相关建议,阐述了水资源税在我国绿色发展中的现实意义。
    • 侯爽; 刘淼; 王微
    • 摘要: 2016年7月1日,河北省作为全国首个试点省份,开始实施水资源税改革。2017年11月,财政部印发《扩大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将水资源税改革范围扩大至北京、天津等9个省份,明确指出目前我国水资源税还处于试点改革阶段,我国水资源税在各方面条件尚未成熟,需要通过试点改革进一步探索和完善。水资源税改革作为我国税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对水量计量准确性、水量核定时效性等均提出了更高要求。为提高水量核定工作效率、提高水量计量准确程度,依托信息化手段,建设高效、合规、标准的取水在线计量监控站点十分必要。
    • 吴志樵; 牛宇超; 康亚玲; 唐加福
    • 摘要: 以电厂和电网分开政策下引发的双重边际效应为背景,建立了考虑水资源税的序贯博弈模型。在“厂网分开”背景下,探讨了水资源税对博弈参与方(电厂、电网)最优决策、供应链效率的影响。考察了影响上网电价及供应链效率的主要因素。结论显示,水资源税的下调会负向影响电厂最优电价,进而促进电厂售电量、提升其净利润,最终削弱双重边际效应,改善了供应链效率。此外,本文运用数值算例验证了主要研究发现。
    • 谢磊; 李静; 吴美
    • 摘要: 用水定额作为节约用水的重要指标之一,在水资源管理和节约用水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河北省十分重视用水定额修订工作,经过多方努力于2021年12月发布了新版《河北省用水定额》,共分为19个行业标准,共制修订了946个产品。作为地方标准,用水定额应用在取水许可、计划用水、水资源论证、节水评价、节水载体建设、水资源税征收与水价改革和取用水日常管理中,对促进河北省节约用水、提高用水效率发挥着重要作用。用水定额的表现形式在国家标准中予以规定,在制定过程中则设置限定条件,使用水定额具有更好的适用性。使用根据行业特点、生产环节和生产工艺等作为限定条件下的用水定额,可以扩大用水定额应用范围和促进水资源管理水平。
    • 张航; 胡欣蕊
    • 摘要: 基于2010—2020年我国省级面板数据,将水资源税改革试点视为准自然实验,通过多期双重差分模型评估我国水资源税改革对用水效率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水资源税改革可显著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其中对工业用水效率的激励效果强于对农业用水效率与生活用水效率的影响,另外水资源税改革对东、中、西部地区的总体用水效率、农业用水效率、工业用水效率、生活用水效率的影响也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异。基于此,建议进一步深化改革,推进试点扩围;多措并举,提升用水效率;因地制宜,实施差异政策。
    • 高志鹏
    • 摘要: 税收在国家治理中具有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现代税收制度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有力支撑。一是税制改革稳步推进,全面实施“营改增”,在四档简并为三档的基础上不断降低增值税税率,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初步建立,提高企业所得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全面推行资源税从价计征,扩大水资源税试点,激励科技创新、绿色发展的税收制度不断优化,推动高质量发展作用凸显。
    • 宋扬; 张洪亮; 边晓南
    • 摘要: 结合德州市近年来水资源信息化建设经验,就如何全面提升和推进水资源税远程在线监控改革落地实施进行深刻思考,建议从政策支持、专项资金划拨、高科技引进、人才培养和加大宣传4个方面强化水资源税远程在线监控改革工作。
    • 陈楠
    • 摘要: 水资源税作为特定目的税,目的在于保证单位和个人日常用水需求的同时,实现水资源的节约和保护,提高水资源使用效率,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发展。与水资源税特定目的相比,现阶段我国水资源税仍面临相应制度不完善、分成体系不合理等状况,相关部门应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改革与完善,为水资源税立法、立法后评估、法律修订等环节打下良好的基础。文章以水资源税改革为契机,通过分析水资源税的目的,提出水资源税制度的改革建议,以促进我国水资源税的完善和发展,充分体现依法治国,最终真正实现以法治保障经济发展、政治稳定、文化繁荣、社会和谐、生态良好的五位一体建设目标。
    • 张嘉洋
    • 摘要: 征收水资源税以促进水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加快构建绿色税收体系,在推动绿色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极为重要。探讨水资源税改革对绿色全要素生产率产生何种影响,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基于2010年-2019年省级面板数据,将2017年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扩围政策对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及其内在机制进行了实证检验,研究发现:实施水资源税改革可以有效提高绿色全要素生产率;该效用在有效灌溉面积较大、地下水供水较多以及污水处理能力较高的省份更加显著;具体渠道方面,水资源税改革扩围政策主要通过提高用水效率而非增加节约用水量的途径来提高绿色全要素生产率;调节效应方面,适当减少农业用水或提高农业用水效率可以扩大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扩围政策对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积极影响,而工业用水和生活用水并无此类效应。
    • 顾德瑞
    • 摘要: 对于水资源税,无论是计税依据、税额适用标准的确定,还是税源监控和税收检查等工作的开展,税务机关都很难独自完成,需要寻求水行政等主管部门的协助.但征管协作机制从设立之初,就存在着部门竞争和合作的核心悖论,各种利益纠缠于其中,博弈频繁.水资源税征管难题的全方位应对,须从制度上对协作各方的权责合理安排,建构利益协调和争议解决机制以实现各方利益均衡,完善多元监督机制促进有效监督,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除此之外,水资源税的征管协作还有赖于法律规范间的良性互动,《税收征收管理法》、资源法和水资源税法等法律之间应做到不同位阶的规则纵向协调、相同位阶的规范横向配合,形成统一、协调、内容分布合理的完整规则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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