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裁定书
民事裁定书的相关文献在1990年到2022年内共计125篇,主要集中在法律、经济计划与管理、工业经济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125篇、专利文献5171篇;相关期刊91种,包括法律适用、法律与生活、人民司法等;
民事裁定书的相关文献由118位作者贡献,包括杨毅、白如银、余凯等。
民事裁定书
-研究学者
- 杨毅
- 白如银
- 余凯
- 苏静
- 丁云
- 丁素珍
- 丁香
- 乔国栋
- 二水
- 任少华
- 任质意2
- 何贵才
- 公正
- 冀润成
- 刘伊娜
- 刘刚
- 刘小飞
- 刘谊军
- 占建军
- 向前
- 吴凯敏
- 吴建斌
- 吴怀杰
- 吴戈
- 吴菲
- 夏希品
- 奥古斯蒂诺·拉马扎尼
- 孔德越
- 孙春旺
- 孙燕
- 孟万成
- 孟粉
- 宁南
- 宋豫
- 宋连斌
- 庞晓
- 张兆利
- 张君
- 张宁
- 张春林
- 张芳琳1
- 张莉
- 张蕾
- 彭丽明
- 徐永其
- 徐阳光
- 方铭
- 晓舟
- 曹全南
- 本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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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如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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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关于《招标投标法》的适用范围,该法第二条有明确规定。即使这样,实践中仍有人认为该法只适用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或者认为只适用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对于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比如非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尽管其选择招投标方式采购,也不受《招标投标法》的约束和规范。该观点是否正确,笔者特选择最高人民法院(2021)最高法民申150号民事裁定书为导引,对《招标投标法》的适用范围这个话题进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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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如银;
苏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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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强制招标制度是《招标投标法》的核心制度。依法必须招标项目,规避招标、应招未招的,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应认定当事人订立的合同无效。本文将以最高人民法院(2021)最高法民申2568号民事裁定书观点为导引,分析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未经招标订立的合同法律效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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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皮阿诺家居有限公司与李云迪及其父亲李川合同纠纷案件新增送达公告,因被申请人李川、李云迪下落不明,广东省中山市第一法院依规定送达民事裁定书及财产保全情况告知书,并对被申请人李川、李云迪名下价值333万余元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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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如银;
苏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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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些年,多起低价竞标事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与热议,也引起了低价中标后必然存在偷工减料、以次充好、违约的质疑,甚至有专家学者质疑“最低价中标”规则的合理性并提出应予废止。本文以最高人民法院(2015)×民申字第884号民事裁定书为例,对低于成本价竞标的认定与法律后果等问题进行阐述。案件经过当事人: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百×市政公司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东×湖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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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裁判摘要】承包人出具虚假的工程款收款证明,就其未获清偿的工程款债权主张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最高法民申3629号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启东市人民中路683号法定代表人:杨晓东,该公司董事长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兵,高朋(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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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锦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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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若干问题的规定》对特别代表人诉讼(中国版集体诉讼),规定投保机构作为代表人在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的,法院可不要求提供担保;对普通投资者向索赔对象申请财产保全,法院在要求投资者对此提供担保方面,同样可予以一定优惠2020年12月28日獐子岛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法院民事裁定书,投资者申请财产保全,名下总计约3616万元货币资金被冻结,公司目前已经向法院提出复议申请,申请法院裁定撤销上述民事裁定书。投资者对被告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是个维权新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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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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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例:冯女士和丈夫王某于上世纪80年代初结婚。近年来,夫妻感情出现不和并逐渐恶化,王某开始对妻子实施家庭暴力。一次,王某因家庭琐事与妻子发生口角,将冯女士打伤。警方将其抓获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王某治安拘留5日并处罚款200元。后来,深感后怕的冯女士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法作出如下民事裁定书:即日起禁止王某对其妻实施家庭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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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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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21年7月19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个人破产案件公告》称,该院于7月16日依照《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以下简称《个人破产条例》)第一百一十九条之规定,裁定批准梁文锦重整计划,并终结梁文锦个人破产重整程序。同时,公告了批准重整计划的《民事裁定书》、解除对梁文锦采取限制消费行为措施的《解除限制消费行为决定书》(同时通知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以及告知梁文锦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应当每月向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破产管理人报告重整计划执行期间的收入、支出及债务清偿情况的《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义务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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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德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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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对103份撤销或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民事裁定书进行分析,对审查法院的审理思路和裁判标准进行梳理和总结,在实践中部分法院存在司法审查范围不准确、撤裁事由认定不符合条件、对类案有不同的审查标准等情况,应公开仲裁司法审查文书,明确仲裁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标准,避免留下法院进行实质审查的空间,以统一仲裁司法审查案件的法律适用标准,提升仲裁司法审查的专业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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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浩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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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5页的民事裁定书,竟出现10处错字、漏字,其中包括原告的姓名。这是不久前河南郑州的魏先生收到的民事裁定书。今年上半年,因房屋拆迁补偿合同纠纷,魏先生将侯寨乡麦秸垛沟社区管理委员会告上法庭。一个多月前,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作出裁定,法院经审查认为,原、被告之间的纠纷涉及“有效人口”的认定等情形,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经该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驳回了原告魏先生的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