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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权益

民事权益的相关文献在1982年到2022年内共计370篇,主要集中在法律、中国政治、法律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363篇、会议论文7篇、专利文献384篇;相关期刊236种,包括法学、法律适用、法制博览等; 相关会议6种,包括第七届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第二届国土资源法制与市场学术研讨会、第二届中国青年论坛暨“少年法制:转型与创新”研讨会等;民事权益的相关文献由368位作者贡献,包括黄金桥、曾初云、杨立新等。

民事权益—发文量

期刊论文>

论文:363 占比:48.14%

会议论文>

论文:7 占比:0.93%

专利文献>

论文:384 占比:50.93%

总计:754篇

民事权益—发文趋势图

民事权益

-研究学者

  • 黄金桥
  • 曾初云
  • 杨立新
  • 刘书正
  • 刘波
  • 吕群蓉
  • 宋兴矿
  • 张南南
  • 张民安
  • 朱秋菱
  • 期刊论文
  • 会议论文
  • 专利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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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摘要: 主要目标:1.完善保障儿童权益的法律体系。2.加强保障儿童权益的执法工作。3.完善司法保护制度,司法工作体系满足儿童身心发展特殊需要。4.儿童法治素养和自我保护意识进一步提升,社会公众保护儿童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提高。5.依法保障儿童的民事权益。6.落实儿童监护制度,保障儿童获得有效监护。7.禁止使用童工,禁止对儿童的经济剥削,严格监管安排儿童参与商业性活动的行为。8.依法严惩性侵害、家庭暴力、拐卖、遗弃等侵犯儿童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
    • 杜牧真
    • 摘要: 我国个人信息保护制度正在快速探索与不断完善之中,但迄今为止尚未对个人信息权的法益与性质等基本问题予以明确,这为理论界的探讨与解释留下了巨大的空间,但目前理论界观点已较为明显地与个人信息保护实践相脱节,将个人信息权置于民事权利体系下将弱化其应有功能,不利于个人信息权益的保护与信息化社会的稳定快速发展。个人信息权与民事权益之间具有较为明显的不相兼容性,个人信息权的法益为个人在信息处理活动中的个人安全利益,而非民事财产经济利益或人格利益。个人信息权设立目的在于事前性控制预防信息处理活动对个人权益所带来的抽象危险。个人信息保护制度构建了以国家、信息处理者、个人为三方法律主体的行政性法律关系,创设于个人信息保护制度的个人信息权宜定性为行政性个人权利。《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及《数据安全法》为个人信息权的行政保护与救济提供了一条清晰的路径。当违法信息处理活动使个人信息权受到侵害时,个人可向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寻求救济,当相关部门消极不履职时,可向其上级等其他相关部门寻求救济,或以诉讼作为权利保护的最后一道防线,向不履职的责任部门提起行政诉讼。
    • 李昊
    • 摘要: 《个人信息保护法》中的个人信息权益可作为民事权益受到侵权责任的保护,无论其被理解为民事权利抑或民事利益,对其侵权责任构成并不产生影响。由于个人信息中的部分内容同时也属于隐私权、肖像权、姓名权等具体人格权的保护对象,个人信息权益和具体人格权不可避免地会发生重叠保护。其中对于私密信息的保护应优先适用《民法典》的规定,但为最大程度化解立法上的冲突,应降低信息主体对过错要件的证明标准,而对于肖像、姓名等个人信息的保护,则产生请求权竞合,信息主体可择一主张。个人信息侵害具备筛选受保护法益的功能,与损害有区分的必要。无论个人信息是否被非法利用,都可能产生财产损害和非财产损害。侵害个人信息权益造成的既有人身或财产权益的损害与个人信息权益自身被侵害而产生的损害应当各自获得单独赔偿。
    • 蔡立新
    • 摘要: 与普通的民间借贷相比,大学生校园网贷存在较多的民事法律风险,尽管校园贷已暂停,且银行已对大学生贷款“开正门”,但囿于种种原因限制,难以灭绝,多数平台改头换面,继续校园贷。目前缺少专门针对大学生校园网贷的民事法律规范,相应的近似法律依据有《民法典》及政府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大学生网贷民事权益保护涉及面广,主要的问题表现在:民事主体地位存在事实上的不平等、缺乏纠纷解决机制等。未来需要加强大学生网贷行业协会建设,规范校园贷网贷平台,进行金融创新,加强对平台信息披露的监管。在制度健全的基础上恢复校园贷产品,使校园贷真正能满足学生的需要,同时又能够保护合法权益。
    • 徐松(口述); 郭洪平(整理); 韩兵(整理)
    • 摘要: 民事检察官徐松作为一名民事检察人,我们的工作就是贴着老百姓的生活进行的,维护民事权益及人民群众的生活秩序更是我们的职责3月1日那天,微信朋友圈被《我的答案》这首人民检察概念曲“刷屏”了,不只是检察同仁,社会上其他人对这首歌也很感兴趣,转发时都对歌曲赞不绝口。我当时也点开听了这首歌曲。作为民事检察官,我对“今护你劳有所得吃饱穿暖,待明日辟地开天创新纪元”“为国为民就是我前行底气,公平正义就是我理想主义”这几句歌词感触尤为深切。
    • 格桑色珍; 夏晓虎
    • 摘要: 随着民法典的制定过程加快,学界对公民权利保障方面的研讨不断加深,代孕女性民事权益保护在学界和司法实务界得到扩张.代孕女性作为代孕法律关系中的核心主体,对其进行权益保护是规范代孕行为的必然要求,也是充分保障女性人权的必要举措.随着生物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完善,现实生活中代孕的现象不断增多,因代孕引起的纠纷也层出不穷.其中,如何对代孕女性民事权益进行基本的保护,使得代孕女性民事权益遭受侵犯时能够有效通过司法途径加以解决.同时,如何平衡代孕女性以及不孕不育夫妇之间的利益.都是目前代孕领域亟待解决的问题.
    • 摘要: 在装卸货物时被卖家吊车砸伤能获赔偿吗?辽宁省一位农民工来信咨询:我在购买货物装车时,因卖家吊车缆绳断裂致货物掉落,将我的脚砸伤。请问,这种情况卖家有责任赔偿吗?如何赔偿有说法吗?答: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来信中谈到,这位农民工脚部骨折的主要原因是吊车缆绳断裂,卖方存在明显过错。根据民法典关于行为人因过错造成他人利益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的原则,卖家属于侵权行为人,应当承担主要的赔偿责任。
    • 周钰童; 贾宏斌
    • 摘要: 负债买受人因未按约偿还银行贷款,导致银行通过诉讼解除抵押担保合同,开发商承担担保责任后,通过诉讼途径行使合同约定解除权。合同依法解除后,开发商就房屋享有的原始所有权未发生变动,买受人也不再享有房屋物权期待权。在没有证据证明开发商与买受人或其他被执行人存在恶意串通共同损害一般金钱债权人民事权益的情况下。
    • 王素丽; 王其祥
    • 摘要: 《民法总则》颁布之后,胎儿民事权利能力保护制度得以立法的形式明确规定,胎儿被视为具有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的民事权利能力,实现了胎儿民事权利能力制度的保护在移植基础上的进一步创新.但现有法律对于胎儿民事权利能力制度的保护仍存在不足,需进一步赋予胎儿自然人的民事主体地位,对于权利能力制度的始期进行重塑.
    • 王敏
    • 摘要: 裁判要旨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事由为案外人对执行标的物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a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目的是排除法院对案外人享有民事权利标的物的执行处分,在审判实务中要根据案外人异议之诉的主体、提起异议之诉的事由,准确区分执行异议和执行异议之诉,判断何种民事权益能够排除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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