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的相关文献在1993年到2022年内共计284篇,主要集中在法律、中国政治、财政、金融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283篇、会议论文1篇、专利文献58723篇;相关期刊169种,包括法律适用、法律与生活、法制与社会等;
相关会议1种,包括2014卫生法学与生命伦理国际研讨会等;残疾赔偿金的相关文献由234位作者贡献,包括陈业雷、孟亚生、金家特等。
残疾赔偿金—发文量
专利文献>
论文:58723篇
占比:99.52%
总计:59007篇
残疾赔偿金
-研究学者
- 陈业雷
- 孟亚生
- 金家特
- 丁瑶
- 余中根
- 李平
- 李洪江
- 梁文珠
- 洒欣燕
- 海轩
- 潘家永
- 王晓燕
- 王海燕
- 王磊
- 王雪琴
- 罗新祥
- 丁培
- 丁晓婷
- 万欣
- 丛林
- 严丽扬
- 云飞
- 亓培冰
- 付炜
- 代瑞婷
- 何胜
- 余东明
- 余典岳1
- 余婷
- 余帮国
- 余弘
- 佳木江南
- 侯静
- 信法
- 凌会洪
- 凤在江湖
- 刘备
- 刘孙丽
- 刘敬宇
- 刘斯瑶
- 刘晓星
- 刘洋
- 刘海廷
- 刘艳
- 刘鑫
- 初英智
- 卞国利
- 史劭明
- 史智军
- 叶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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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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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于2022年4月27日发布新规,修改了原先的人身损害赔偿解释,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标准将不再有城乡之别。这一决定的发布,充分保护受害人尤其是农村居民受害人的利益。本文系统回顾了国内学者有关死亡赔偿金的研究。在厘清了死亡赔偿金的性质后,探讨了死亡赔偿金与残疾赔偿金之间的关系,最后对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标准、如何分割等焦点问题,展开了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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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家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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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导读之声按照2004年5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司法解释”)的规定,在人身损害赔偿方面对城镇户籍与农村户籍采取不同的标准计算死亡賠偿金和残疾赔偿金。因此,农村受害人与城镇受害人的获赔数额往往差别较大。为了适应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需要,使农村居民能够共享改革成果,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最高人民法院通过修改上述司法解释,对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实行城乡居民统一,新规定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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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64次会议决定,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作如下修改:一、第十二条修改为:“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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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家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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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交通事故致人伤残、死亡的,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因此,城镇居民的赔偿标准往往高于农村居民。但在三种情形下,受害人即使是农村居民,也可以主张按城镇居民标准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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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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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保障被害人及其亲属合法权益的重要方式之一,但我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较为狭窄,止于物质损失,不包括精神损害,并且一般也不予赔偿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与我国《民法典》关于人身损害赔偿问题的规定相左.在赔偿范围狭窄的前提之下,部分法院还根据被告人的实际赔偿能力裁剪赔偿数额,全然不能体现民事责任恢复性司法的功能,难于重建被破坏的民事社会关系.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应当直接看齐《民法典》,扩大赔偿范围,将精神损害赔偿、"两金"(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及被扶养人生活费纳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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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远丽;
刘斯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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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例王某在不具备行医资质的某美容店进行了鼻部玻尿酸、蛋白线的整形美容手术,术后出现不适,经诊断为右侧鼻翼部分缺失,鼻尖部凹陷性瘢痕、鼻背部瘢痕并色减。经某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王某构成九级伤残。后王某提起诉讼,要求某美容店赔偿其残疾赔偿金、后续治疗费、鉴定费等各项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法院审定某美容院应当对王某的人身损害承担全部责任,故判决该美容店赔偿王某包含残疾赔偿金、鉴定费、交通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7万余元,并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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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欣
- 《2014卫生法学与生命伦理国际研讨会》
| 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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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作为直接受害人的经济损失的赔偿,一直根据户籍不同而采取区别定型化赔偿的方式.随着我国户籍制度改革,这种方式已经不适合时代发展.本文通过对定型化赔偿个别化赔偿的比较分析,认为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均应当采取以个别化赔偿为原则,定型化赔偿为补充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