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是万物灵长,人也是万物尺度。自从地球有了人类,就有了残疾人。残疾人的出现,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必然现象,也是正常现象。关于残疾人,从概念到定义,从现象到本质,从产生原因到残疾分类,从对残疾人的认识到与残疾人的相处方式,等等,在人类自身的不同发展时期都有着不同的历史呈现与现实表达。在不同种族、不同民族、不同国家、不同地区,甚至不同宗教信仰、不同文化背景条件下,对残疾人的认识也呈现出多样化趋势。因而,残疾人问题是人类社会固有的问题、同生共存的问题、不断发展变化的问题。从历史唯物主义与辩证唯物主义出发,人类既存在残疾人,与之同时就客观存在残疾人教育——无论是原始社会阶段的群居公育,还是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阶段的宽疾、养疾。残疾人在家庭里,有自然发生的家庭教育;残疾人在社会中,有或隐或显的社会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之外,也客观存在相对专业化和职业化的劳动与教育相结合的生存、生计教育,甚至也出现过史料多次记载过的机构化和形式化的“学校教育”。比如商周时期出现的专门对盲人进行音乐培训的机构“瞽宗”等。进入近代以后,随着社会文明程度的不断进步,科学技术水平特别是医学的迅速发展,催生了制度化的残疾人学校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