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观念
正义观念的相关文献在1988年到2022年内共计109篇,主要集中在法律、政治理论、伦理学(道德哲学)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105篇、会议论文4篇、专利文献32篇;相关期刊84种,包括人民司法、新视野、探索与争鸣等;
相关会议4种,包括第十二届诠释学与中国经典诠释国际学术研讨会、第四届北京人权论坛、山东省法理学研究会2009年年会暨学术研讨会等;正义观念的相关文献由106位作者贡献,包括杜平、沈晓阳、麻宝斌等。
正义观念
-研究学者
- 杜平
- 沈晓阳
- 麻宝斌
- 倪勇
- 梁治平
- 宋伟冰
- 徐百柯
- 黄玉顺
- D.D.拉斐尔
- 丁玮
- 何其生
- 佘俊臣
- 保罗·H.罗宾逊
- 刘文会
- 刘洪波
- 刘琳
- 刘锋
- 卢地生
- 卫风
- 史彦虎
- 叶兴艺
- 叶竹盛
- 吕亚萍
- 吴丹红
- 周伦军
- 周佑勇
- 周少华
- 唐颖枝
- 姚含钰
- 姚大志
- 孙娅婷
- 孙逸凡
- 孟丽娟
- 孟彦
- 尤宁戈
- 岳缠
- 廖申白
- 张丹琳
- 张奉均
- 张姚
- 张悦
- 彭小龙
- 徐作辉
- 徐金海
- 御风
- 方杰
- 曹勉之
- 李义天
- 李勇
- 李惠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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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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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作为法哲学思想,对于我国刑事诉讼制度演进发挥着重要指导作用。我国刑诉制度演进至今展现出新的时代特征,为应对时代演变,刑诉制度应当沿着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的正确轨道,践行“限制国家自由”思想,坚持自由观念对刑诉制度建构的指引,深刻理解马克思主义法律正义观,促使实事求是原则继续在刑诉制度演进中发挥根本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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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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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期,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制定的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正式发布这标志着,社会争议已久的正当防卫认定悬念,终于迎来清晰的答案:正当防卫寄托着民众朴素的正义观念,更是公民无法及时获得“公力救济”的危急之时,以“私力救济”对抗不法侵害的天然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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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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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舆论对赵宇案“绝对不起诉”的正向反馈,说明在人们朴素的正义观念中,见义勇为者就应无罪。但令人困惑的是,如果赵宇因为符合正当防卫的要件而无罪,检察机关为何没有把握住这次难得的机会面向全社会“以案释法”,回归论述刑法正当防卫五要件的逻辑本身,而是逾越成熟的刑法理论桥梁,诉诸“见义勇为”的伦理传统和“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自然法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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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宝斌;
马永强;
杜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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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出生于不同年代的社会群体的正义观念之间具有较为明显的差异,导致这种正义观念代际差异现象出现的原因,是不同代际群体生活环境以及所处时代特征的差异,因而不同代际群体的正义观念呈现出明显的"层序化"特征,即生活环境与时代特征的差异导致了正义观念的显著不同.本研究的理论构想是要以社会正义、社会价值观念变迁等相关理论为基础,尝试揭示生活环境和时代特征的差异是如何"形塑"不同代际群体正义观念差异的.研究假设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不同代际群体的正义观念存在明显的差别;二是分析宏观与微观层面上的相关因素对于不同代际群体正义观念的差异所带来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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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含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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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把《哈姆雷特》和《赵氏孤儿》进行比较,并不鲜见.鉴于两部作品都拥有丰厚的意蕴含量,它们的比较研究存在大量空间.本文对两部作品中不同的自我身份认知和正义理念展开比较.哈姆雷特身为人子的身份意识难以战胜和覆盖其作为独立个人的身份意识,使之面对"父令"坚持独立思考的意愿,导致复仇行为的延宕;赵氏孤儿的"人子"身份意识则高于一切,从而呈现出快捷的复仇节奏.《哈姆雷特》认为正义不是来自结果如何,而是人们用怎样的方式达成结果;《赵氏孤儿》认为正义就是"善必胜恶"的结果.这种正义观念的不同,让两部作品呈现出截然不同的文化话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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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罗尔斯1;
王峰(译)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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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这个讨论中,我将对我现在如何理解正义观念进行一些一般性的评论,我称之为“作为公平的正义”(在我的《正义论》①一著中提出)。我做这项工作是因为,看起来似乎这一观念依赖于一些我应当愿意远离的哲学主张,例如,普适真理的主张,或者关于人之实质本性和身份的主张。我的目标是解释为什么不是这样的。我将首先讨论我所认为的当下政治哲学的任务为何,然后简要地审察作为公平的正义所利用的基本直觉观念是如何被结合进适合于宪政民主的正义之政治观念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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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汉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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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是古老的、朴素的正义观念的自然反映,其曾经在反对封建刑法的残酷性、恣意性方面发挥过不可磨灭的贡献。然而,随着时代的变迁,刑法中的罪名也在成倍地增长,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对某些犯罪类型失去了解释力。在价值目标趋向多元的时代,行为被犯罪化的原因也趋向多元,与之相适应的罪刑关系法则也应当是多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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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逸凡
- 《2017年第三届全国哲学伦理学博士生学术论坛》
| 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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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政治自由主义》中,罗尔斯尝试提出一种政治性的正义观念,这种观念是独立的,不依赖于特定的整全性学说,并成为不同的整全性学说之“重叠共识”的焦点.因此,这种政治的正义观念通常也在这个意义上被认为是中立的.而批评者则对罗尔斯在得出这种正义观念的论证中的多个环节提出了批评.例如,他们试图指出罗尔斯在合乎情理的整全性学说和不合乎情理的整全性学说之间的划分,要求合乎情理的公民认识到判断的负担及其后果,通过一种政治的建构主义来得出正义原则,这都预设了某些超出了一种纯粹政治的正义观念的学说,因而并非是中立的.本文通过澄清罗尔斯在《政治自由主义》中所要解决的问题,和采用的论证方法,试图表明,罗尔斯所提出的正义观念其本质上是为了回应一个人们已经身处其中的实践问题,它通过解决实践上的困境而得到辩护,并不需要预设特定的整全性学说作为其前提,因而确实是中立的.而一旦从实践的观点来理解罗尔斯的政治自由主义,就能够理解它如何能够发挥一种和解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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涛慕思·博格
- 《第四届北京人权论坛》
| 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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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科学、民主、法制、自由、人权,并非资本主义所独有,而是人类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共同追求的价值观和共同创造的文明成果.只是在不同的历史阶段、不同的国家,它的实现形式和途径各不相同,没有统一的模式."——温家宝总理.笔者提到了在《世界人权宣言》中这两种意义都得到了体现。在这一词汇出现的前面三处,所使用的是它的第一种意义:“对人类家庭所有成员的固有尊严及其平等的和不移的(inalienable)权利的承认,乃是世界自由、正义与和平的基础”(《世界人权宣言》,前言,第一段)“各联合国国家的人民已在联合国宪章中重申他们对基本人权、人格尊严和价值以及男女平等权利的信念”(《世界人权宣言》,前言,第五段)“人人生而自由,在尊严和权利上一律平等。”(《世界人权宣言》,第一条)。说这些权利是维护人的尊严所必不可少的,其含义是指任何人如果缺乏这些权利,就同样缺乏尊严。第二十二条意味着尊严是可让渡的同时又可能是不平等的:那些拥有尊严的人可能会失去维护尊严必不可少的前提条件,以致尊严本身一一这样他们就将不再与那些仍然拥有尊严的人“在尊严上平等”。要厘清“尊严”的两种意义间的联系,可以考察《世界人权宣言》是如何处理与尊严这一概念紧密联系的权利或人权这一概念。从理论上来说有两种方式维度保护或维持人类以上三个维度的尊严。第二,人们必须受足够的教育、有足够的收入、享有足够的社会服务,以便获得充足的营养、服装、居所、卫生设施、干净的引用水、身体锻炼、休息,以及医疗药品,来维持身体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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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玉增
- 《山东省法理学研究会2009年年会暨学术研讨会》
| 20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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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站在法律方法论的视角,可以在两种意义上使用法律发现:一是立法意义上的法律发现,指立法者在立法活动中,寻找用于调整人类某种抽象行为的法律规则的活动及其方法;二是司法意义上的法律发现,指司法者遇到待决案件时,寻找用于裁判当下案件的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则的活动及其方法.法律职业共同体都可以进行法律发现,简单案件、复杂案件都需要法律发现,法律发现的结果大致有三种情形.法律职业共同体在进行法律发现时,应首先到正式法源中去寻找,只有在正式法源中找不到解决案件的法律或找到的法律与社会所奉行的普遍正义观念严重背离时,才可诉诸非正式法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