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法院
欧洲法院的相关文献在1984年到2021年内共计188篇,主要集中在法律、贸易经济、法律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185篇、会议论文3篇、专利文献560篇;相关期刊128种,包括国际论坛、电子知识产权、法制与社会等;
相关会议3种,包括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暨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12年年会、2008全国博士生学术论坛——国际法、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研究会年会等;欧洲法院的相关文献由173位作者贡献,包括张华、王玉玮、张英等。
欧洲法院
-研究学者
- 张华
- 王玉玮
- 张英
- 方国学
- 程保志
- 傅东辉
- 孔祥仁
- 张健梅
- 张智勇
- 张若思
- 曾令良
- 李洪雷
- 陈戈
- Cosmo Graham
- D.凯南
- 丁炯江
- 严玉听
- 于尔根·巴泽多
- 于秀艳
- 于程远1
- 代晓东2
- 任力
- 任彦
- 伍浩松
- 伍贻康
- 余翔
- 克劳斯·J.霍普特
- 冯仲平
- 冯少辉
- 冯锦恒
- 刘佳
- 刘后平
- 刘媛媛(译)
- 刘小娟
- 刘彦贵
- 刘栋
- 南沙
- 占雪琴
- 印晓慧
- 向前
- 向在胜
- 吕清正
- 吴常青
- 吴轩
- 周卫
- 周密
- 周晓菊
- 周继红
- 周艳辉
- 姜世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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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珠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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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当地时间10月7日,波兰宪法法院(即最高法院)做出了一项新裁决:作为欧盟内部最高法律机构的欧洲法院,在某些情况下,对波兰的管辖权不具备约束力,《马斯特里赫特条约》(又称“欧盟条约”,1992年2月7日签署并生效)的部分内容违反了波兰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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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罗尔夫·施蒂尔纳;
刘媛媛(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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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德国法院系统,每个专门管辖法院受联邦最高法院领导。联邦宪法法院行使广泛的管辖权,以确保德国宪法的首要地位。在许多法律领域,德国最高法院取代了优柔寡断、被动的立法机构,在劳工法和民法的某些领域最甚。毋庸置疑,德国最高法院,特别是联邦宪法法院对德国的政治和社会都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德国宪法法院和欧洲法院存在并存难题,因为德国宪法法院不接受欧洲法院和欧洲人权法院关于层级秩序的观点。德国司法非政治属性的外在形象,可能是因为德国法院的庭审风格给人的感觉太过于务实,这显然与英美法系国家法庭上夸张的正义游戏迥然不同。尽管德国法院更为缄默、更为温和,但仍对德国的政治和社会产生了根深蒂固的影响,德国法院的作用不容小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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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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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9年1月11日,欧洲法院公布对谷歌诉法国国家信息与自由委员会(France''s National Commission for Information Technology and Civil Liberties,以下简称“CNIL”)一案(即“被遗忘权”执行范围之争)的初步意见,支持谷歌的上诉,即“被遗忘权"(the right to be forgotten)不应在全球范围内强制执行,仅应在欧盟内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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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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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具有里程碑意义的Bosphorus案中,欧洲人权法院确立了同等保护原则,用于解决《欧洲人权公约》当事国在公约下的义务与它们作为其他国际组织成员所负义务的冲突问题.根据该原则,《欧洲人权公约》的成员国可以为国际合作的目的而向国际组织转移主权权力,但是,这一转移并不能解除成员国在公约项下的义务,成员国仍须就其违反公约的行为承担责任.但是,如果该国际组织能够对基本人权提供与公约同等程度的保护,那么,就可以推定成员国不履行该国际组织义务的行为不违背公约的要求.欧洲人权法院之所以作此礼让,其根本原因是在国际法不成体系的背景下,法院需要在斯特拉斯堡体制和其他可能与之发生潜在冲突的国际法律制度之间寻求建立某种政治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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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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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日前,欧盟委员会做出决定,以未能遵守欧盟空气质量法规为由,将德国、法国、英国、意大利、匈牙利和罗马尼亚等个成员国诉至欧洲法院.这是自今年月底欧盟在“空气质量部长峰会”上对空气质量未能达标的成员国下达“最后通牒”后,采取的又一惩罚性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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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穆斯林也不能有例外!”瑞士《新苏黎世报》11日表示,位于法国斯特拉斯堡的欧洲人权法院1月10日作出裁定,维持瑞士法院的原判一穆斯林家长出于宗教理由提出的女孩子游泳课免修请求遭拒绝,两名穆斯林女生必须跟学校其他男生一起上游泳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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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海波
- 《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研究会年会》
| 20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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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DSB裁决在欧盟法律体系中的法律地位问题则是新关注点。在与前者有较为密切联系的同时,后者具有重要的法理差异和突出的现实影响,凸显给予高度关注和进行深入研究的必要性。通过案例梳理可以发现,欧盟法院经历了不作判定,到将DSB裁决的执行效力与WTO协议直接效力问题相联系,继而留下对DSB裁决直接效力的“遐想空间”,最后又“尘埃落定”地固守“Pottugal v.Council”案的判决理由,不赋予DSB裁决直接效力的过程,可谓重新回到了“跑道的起点”。论文试图对DSB裁决法律地位问题日益引起关注的原因、DSB裁决法律地位相关法律问题,以及赋予DSB裁决直接效力将产生区域性权利受限的结果进行学理研究与现实分析,探讨欧盟法院在贸易全球自由化与区域一体化这一博弈关系中的立场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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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海波
- 《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研究会年会》
| 20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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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DSB裁决在欧盟法律体系中的法律地位问题则是新关注点。在与前者有较为密切联系的同时,后者具有重要的法理差异和突出的现实影响,凸显给予高度关注和进行深入研究的必要性。通过案例梳理可以发现,欧盟法院经历了不作判定,到将DSB裁决的执行效力与WTO协议直接效力问题相联系,继而留下对DSB裁决直接效力的“遐想空间”,最后又“尘埃落定”地固守“Pottugal v.Council”案的判决理由,不赋予DSB裁决直接效力的过程,可谓重新回到了“跑道的起点”。论文试图对DSB裁决法律地位问题日益引起关注的原因、DSB裁决法律地位相关法律问题,以及赋予DSB裁决直接效力将产生区域性权利受限的结果进行学理研究与现实分析,探讨欧盟法院在贸易全球自由化与区域一体化这一博弈关系中的立场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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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海波
- 《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研究会年会》
| 20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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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DSB裁决在欧盟法律体系中的法律地位问题则是新关注点。在与前者有较为密切联系的同时,后者具有重要的法理差异和突出的现实影响,凸显给予高度关注和进行深入研究的必要性。通过案例梳理可以发现,欧盟法院经历了不作判定,到将DSB裁决的执行效力与WTO协议直接效力问题相联系,继而留下对DSB裁决直接效力的“遐想空间”,最后又“尘埃落定”地固守“Pottugal v.Council”案的判决理由,不赋予DSB裁决直接效力的过程,可谓重新回到了“跑道的起点”。论文试图对DSB裁决法律地位问题日益引起关注的原因、DSB裁决法律地位相关法律问题,以及赋予DSB裁决直接效力将产生区域性权利受限的结果进行学理研究与现实分析,探讨欧盟法院在贸易全球自由化与区域一体化这一博弈关系中的立场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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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海波
- 《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研究会年会》
| 20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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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DSB裁决在欧盟法律体系中的法律地位问题则是新关注点。在与前者有较为密切联系的同时,后者具有重要的法理差异和突出的现实影响,凸显给予高度关注和进行深入研究的必要性。通过案例梳理可以发现,欧盟法院经历了不作判定,到将DSB裁决的执行效力与WTO协议直接效力问题相联系,继而留下对DSB裁决直接效力的“遐想空间”,最后又“尘埃落定”地固守“Pottugal v.Council”案的判决理由,不赋予DSB裁决直接效力的过程,可谓重新回到了“跑道的起点”。论文试图对DSB裁决法律地位问题日益引起关注的原因、DSB裁决法律地位相关法律问题,以及赋予DSB裁决直接效力将产生区域性权利受限的结果进行学理研究与现实分析,探讨欧盟法院在贸易全球自由化与区域一体化这一博弈关系中的立场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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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海波
- 《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研究会年会》
| 20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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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DSB裁决在欧盟法律体系中的法律地位问题则是新关注点。在与前者有较为密切联系的同时,后者具有重要的法理差异和突出的现实影响,凸显给予高度关注和进行深入研究的必要性。通过案例梳理可以发现,欧盟法院经历了不作判定,到将DSB裁决的执行效力与WTO协议直接效力问题相联系,继而留下对DSB裁决直接效力的“遐想空间”,最后又“尘埃落定”地固守“Pottugal v.Council”案的判决理由,不赋予DSB裁决直接效力的过程,可谓重新回到了“跑道的起点”。论文试图对DSB裁决法律地位问题日益引起关注的原因、DSB裁决法律地位相关法律问题,以及赋予DSB裁决直接效力将产生区域性权利受限的结果进行学理研究与现实分析,探讨欧盟法院在贸易全球自由化与区域一体化这一博弈关系中的立场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