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新品种
植物新品种的相关文献在1959年到2022年内共计693篇,主要集中在法律、农业经济、农学(农艺学)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614篇、会议论文49篇、专利文献111844篇;相关期刊347种,包括电子知识产权、知识产权、科技与法律等;
相关会议16种,包括第四届云南省科协学术年会生物种业论坛、第六届全国农业知识产权论坛暨种业知识产权研讨会、第四届全国农业知识产权论坛等;植物新品种的相关文献由831位作者贡献,包括李菊丹、张建华、吕波等。
植物新品种—发文量
专利文献>
论文:111844篇
占比:99.41%
总计:112507篇
植物新品种
-研究学者
- 李菊丹
- 张建华
- 吕波
- 李东海
- 李秀丽
- 陈红
- 张惠
- 张鹏
- 杨晓洪
- 武合讲
- 王江民
- 管俊娇
- 黄清梅
- 乔玉玲
- 侯仰坤
- 刘军生
- 刘平
- 刘艳芳
- 刘铁斌
- 康志河
- 廖秀健
- 张新明
- 张静
- 彭海
- 戴剑
- 李晓秋
- 李曦
- 杜菁
- 杨旭红
- 段立红
- 毛秀红
- 洪德林
- 牟萍
- 王涛
- 程希
- 荀守华
- 赵龙群
- 陆继亮
- 陈超
- 陈锦铭
- 饶智宏
- 丁奎敏
- 丁广梅
- 乔健
- 任永浩
- 余志慧
- 全大治
- 刘娜
- 刘建秀
- 刘春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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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家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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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作为“农业芯片”,种子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事关农民增收、农业增效。2022年3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开始施行,扩大了对植物新品种知识产权的保护,完善了侵权赔偿制度,加大了违法处罚力度,从而给种业侵权者戴上了“紧箍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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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凯东;
郭文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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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无核柚新品种--华柚3号“华柚3号”是以“国庆1号”温州蜜柑为愈伤亲本,沙田柚为叶肉亲本经原生质体融合再生的二倍体雄性不育胞质杂种。2021年10月获农业农村部植物新品种授权。该品种果实梨形或葫芦形,果形指数大,浅黄色,果面沟纹无、粗糙,果面油胞凸、密度高;果顶部平或微凹,有不整齐印圈;收获季节花柱脱落,果实基部平,有环状印圈,内有放射沟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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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家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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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俗话说:“春种一粒子,秋收万颗粮”。作为“农业芯片”,种子是发展现代农业,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事关农民增收、农业增效,事关“中国饭碗”。为了进一步规范品种选育、种子生产经营活动,保护知识产权,保证种业市场健康和安全发展,国家立法机关对2000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再度做了修改。修改后的《种子法》已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它进一步扩大了对植物新品种知识产权保护的范围和力度,完善了侵权赔偿制度,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从而给种业侵权者戴上了“紧箍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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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正确审理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规定。第一条植物新品种权(以下简称品种权)或者植物新品种申请权的共有人对权利行使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按照其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共有人主张其可以单独实施或者以普通许可方式许可他人实施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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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银果;
张琳琛;
王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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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历史发展轨迹显示,随着生物科学技术进步以及私营育种研发部门的兴起,种业领域内的专利保护系统和植物新品种保护系统不断进行协同建设和适时调整,两者之间保护范畴和保护形式的框架体系越发明晰。现有相关理论和经验研究肯定了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对私营育种部门研发创新的激励作用,但随之出现的种质遗传资源的独占性、技术壁垒限制、“专利丛林”以及“反公地悲剧”等问题,也意味着对于推行更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仍需谨慎对待。TRIPS协定生效后,欧美等发达国家跨国种业集团的并购行为奠定了其在世界种业研发市场的主导和寡头垄断地位,加深了南北国家种业知识产权实力的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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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樨平;
石秀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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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植物新品种行政执法制度中,存在行政裁决和行政处罚糅杂不清、假种子行政处罚代替品种权行政处罚的现象,影响品种权行政执法功能的发挥。从制度发展的总体走向来看,品种权行政裁决的功能在逐步弱化,而行政处罚日益成为执法重心。理清行政裁决和行政处罚的关系,强化品种权行政处罚制度,明确行政权介入的公共利益门槛,着重打击假冒、套牌等严重损害种业创新和市场秩序的行为,能使行政执法在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上发挥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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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进;
李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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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乡村经济振兴乃乡村振兴应有之义,打好种业翻身仗是乡村经济振兴的关键和基础。植物新品种作为打好种业翻身仗的重要资源,完善植物新品种保护法律制度对实现乡村振兴有重大意义。我国单轨制的品种权保护模式存在立法层级低、保护范围窄、育种者权利保护不充分等不足。对此,我国应顺应乡村振兴之需与植物新品种保护国际法律制度新发展之势,建立以品种权和专利权为主的双轨制保护模式,在品种权基础上,将植物新品种及其生产方法纳入专利客体中,明确育种者专利权范围和专利申请要件,同时借助商业秘密补充植物新品种保护法律制度,为植物新品种提供全方位、交叉性的覆盖式保护,充分激发其服务乡村振兴的潜力,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目标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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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红旗;
李磊;
董薇;
梁慧珍;
郝仰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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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种子事业发展经历计划经济体制下行政管理到改革开放后的《种子管理条例》管理,再到加入WTO后的《种子法》管理,初步形成以《植物新品种保护例》和《种子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体系,基本建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种子法制体系。在全面依法治国的时代背景下,加强种子事业法制建设,建立健全种子现代企业制度,实现种子产业科技自立自强和种源自主可控,对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国民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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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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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虽然植物新品种有关立法中未规定合法来源抗辩制度,但基于该制度在植物新品种侵权纠纷中早已普遍应用、植物新品种权也是知识产权的一种、该制度是知识产权侵权的基本抗辩制度、民法允许类推适用等,合法来源抗辩在植物新品种侵权中适用具有正当性。构建完善的植物新品种侵权合法来源抗辩制度,应从已有相关立法规定、司法实践观点、域外立法等三方面吸取有益经验,要件应包括主观上不知道和客观上能举证证明有合法来源,能否成立应依据是否能证明有证据证明实际购买、提供繁殖材料者是否有种子经营许可证、对价是否过低综合判定。合法来源抗辩成立的,不用赔偿,但仍要支付维权必要费用;合法来源抗辩不成立的,在情节严重情况下,才适用惩罚性赔偿。为销售者提供繁殖材料者建议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且应在提供繁殖材料前履行告知应获得授权才可销售的义务,但不对是否实际获得授权履行审核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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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建华;
余志慧;
管俊娇;
张鹏;
黄清梅;
张惠;
马芙蓉
- 《第四届云南省科协学术年会生物种业论坛》
| 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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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通过对中国植物新品种DUS测试的现状、特点及分子标记在DUS测试中应用的可行性的初步分析,指出分子标记技术在中国植物新品种DUS测试中应用必须做的基础工作,指出目前我国DUS测试体系用分子标准构建的标记方法主要是SSR法。在欧洲等国家则多选用SNP标记方法。少数作物如辣椒,由于多态性的问题,有专家建议选用RFLP技术。需要筛选不同系列农作物品种的骨干亲本的标志性性状,筛选相对应的DNA特征图谱和相应标记,构建不同品种的DNA指纹数据库。基础群体进行SSR(或SNP)标记,构建品种的遗传连锁图,形成品种的DNA指纹图库,授权新品种的DNA指纹图谱不断进入图库,建成新的DNA标准图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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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艳芳;
张建华;
杨晓洪;
王江民;
黄清梅;
张惠;
张鹏;
管俊娇
- 《第四届云南省科协学术年会生物种业论坛》
| 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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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自1999年中国加入UPOV1978文本以来,农业部在植物新品种保护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很好的成绩.但是,如何进一步提高植物新品种保护审查工作的效率,是该项工作所面临的一大问题.本文在分析PVP工作现状及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一个基于IT技术及互联网的信息平台解决方案,并就该方案的总体框架和功能结构进行了分析描述,指出了方案实现中的关键技术及其他考虑,提出品种权在作为一项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涉及很多法律、技术和经济等方方面面的知识,植物新品种保护的审查、测试工作周期及结果的准确性,将直接影响新品种持有人的各方面权益,而加快新品种审查及保护获得的收益远比所花费的成本多。该体系的建立,依靠信息技术可以在很大程度上缩短新品种审查的周期,依靠植物新品种性状知识库可以提高审查的快捷性和准确性。而文档管理模块的实施,则保证了审查、测试文档的有效、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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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ng Huang;
黄勇
- 《第六届全国农业知识产权论坛暨种业知识产权研讨会》
| 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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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植物新品种的培育和研发不仅仅关系着新品种培育人和种业企业的利益,更为重要的是影响着我国农业的发展,关系着国际民生.植物新品种得到有力的保护,将激发品种培育者、生产者、销售者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财力用于开发和推广新品种.目前,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已对申请品种权保护并获得授权的植物新品种给予了品种权保护,但对于申请期及未申请品种权保护的品种没有进行明确规定.申请期的品种及未申请品种权保护的品种其只要符合相关认定新品种的条件,其同样具有巨大的商业价值.因此,本文将对就此展开论述,阐明对申请期及未申请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进行保护的必要性,并提出相应的立法建议和对策,以供完善我国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制度提供些许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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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艳芳;
张建华;
杨晓洪;
王江民;
黄清梅;
张惠;
张鹏;
管俊娇
- 《第四届云南省科协学术年会生物种业论坛》
| 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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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植物新品种保护在社会发展中的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受到广泛的关注.随着申请及授权品种数量的增长,审查过程中如何快速、准确地选择近似品种,成了新品种审查者及DUS测试人员的一大难题,传统手工筛选方法的局限性越来越明显.PVP已知品种知识管理系统可以高效地收集、管理植物品种审查过程中的信息,并为审查和测试人员提供较好决策支持.本文详细介绍了PVP已知品种知识管理系统的框架、主要功能模块,以及近似品种选择的方法和流程.通过本系统的应用实施,能帮助测试人员快速、高效地为申请品种确定近似品种,大大提高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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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生;
李维国;
黄华孙
- 《第二届农作物种业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论坛》
| 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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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加强橡胶树新品种保护工作,在国际新品种保护联盟(UPOV)对DUS测试的基本要求和品种的生物学特性的基础上,制定巴西橡胶树DUS测试指南,阐述了指南制定的原则和具体内容.同时探讨了天然橡胶产业种苗市场存在的问题、橡胶树新品种保护的基础,特点和现状,新品种保护制度对天然橡胶产业的影响,及发挥新品种保护制度对天然橡胶行业支撑引导的策略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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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生;
李维国;
黄华孙
- 《第二届农作物种业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论坛》
| 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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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加强橡胶树新品种保护工作,在国际新品种保护联盟(UPOV)对DUS测试的基本要求和品种的生物学特性的基础上,制定巴西橡胶树DUS测试指南,阐述了指南制定的原则和具体内容.同时探讨了天然橡胶产业种苗市场存在的问题、橡胶树新品种保护的基础,特点和现状,新品种保护制度对天然橡胶产业的影响,及发挥新品种保护制度对天然橡胶行业支撑引导的策略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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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
- 公开公告日期:2015.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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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比原品种早熟的水稻新品种以及使水稻个体早熟的方法。本发明涉及品种权申请号为第25587号的水稻品种越光籽6号(Koshihikari-kazusa6gou),选自由所述品种的个体及其后代个体所组成的组中的两个个体杂交得到的后代个体,以及使水稻个体早熟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将水稻个体的第3染色体中的与水稻品种日本晴的第3染色体中包含第31,720,064号碱基~第31,724,043号碱基的区域相当的区域置换为水稻品种越光籽6号或水稻品种哈巴达克(Habataki)的由该区域构成的染色体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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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
- 公开公告日期:2015.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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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比原品种早熟的水稻新品种,以及一种使水稻个体早熟的方法。本发明涉及品种权申请号为第25586号的水稻品种越光籽5号(Koshihikari-kazusa5gou),由所述品种的个体与其后代个体所组成的组中选择两个个体杂交得到的后代个体,以及使水稻个体早熟的方法,所述使水稻个体早熟的方法的特征在于,将水稻个体的第3染色体中的相当于水稻品种日本晴的第3染色体中包含第31,720,064号碱基~第31,724,043号碱基区域的区域置换为由水稻品种越光籽5号或水稻品种哈巴达克(Habataki)的该区域构成的染色体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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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
- 公开公告日期:2013-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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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比原品种早熟的水稻新品种以及使水稻个体早熟的方法。本发明涉及品种权申请号为第25587号的水稻品种越光籽6号(Koshihikari-kazusa6gou),选自由所述品种的个体及其后代个体所组成的组中的两个个体杂交得到的后代个体,以及使水稻个体早熟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将水稻个体的第3染色体中的与水稻品种日本晴的第3染色体中包含第31,720,064号碱基~第31,724,043号碱基的区域相当的区域置换为水稻品种越光籽6号或水稻品种哈巴达克(Habataki)的由该区域构成的染色体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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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
- 公开公告日期:2013-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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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比原品种早熟的水稻新品种,以及一种使水稻个体早熟的方法。本发明涉及品种权申请号为第25586号的水稻品种越光籽5号(Koshihikari-kazusa5gou),由所述品种的个体与其后代个体所组成的组中选择两个个体杂交得到的后代个体,以及使水稻个体早熟的方法,所述使水稻个体早熟的方法的特征在于,将水稻个体的第3染色体中的相当于水稻品种日本晴的第3染色体中包含第31,720,064号碱基~第31,724,043号碱基区域的区域置换为由水稻品种越光籽5号或水稻品种哈巴达克(Habataki)的该区域构成的染色体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