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条例》
《森林防火条例》的相关文献在1989年到2022年内共计102篇,主要集中在林业、法律、中国政治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102篇、专利文献69396篇;相关期刊56种,包括内蒙古林业、森林防火、新疆林业等;
《森林防火条例》的相关文献由68位作者贡献,包括俞言琳、刘萌、李伟克等。
《森林防火条例》—发文量
专利文献>
论文:69396篇
占比:99.85%
总计:69498篇
《森林防火条例》
-研究学者
- 俞言琳
- 刘萌
- 李伟克
- 杜秋洋
- 杨少斌
- 武英达
- 王信
- 虎卫军
- 郭赞权
- 韩焕金
- 于文静
- 侯荣禄
- 冯涛
- 刘睿
- 吴高志
- 周勇
- 周宁
- 周平
- 周建树
- 周洪
- 唐大立
- 唐明湘
- 姚英巨
- 姜建军(文/图)
- 庄宁
- 张咸保
- 张国华
- 张建龙
- 张德良
- 张志鹏
- 张曙光
- 张登翔
- 张维
- 张蕾
- 张轶
- 曹国民
- 朱定友
- 李东海
- 李树铭
- 李炳军
- 李秋菊1
- 杨国福
- 杨胜强
- 梁洪全
- 玉冬
- 王燕山
- 王飞
- 石华祖
- 石川河
- 耿玉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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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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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发布如下命令。一、明确森林防火期。2022年全省森林防火期为1月1日至5月31日,其中2月1日至5月31日为森林高火险期。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可结合辖区实际,延长森林防火期和高火险期,向社会公布,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和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备案。二、划定森林防火区。森林防火区、森林高火险区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划定,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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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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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发布如下命令。一、明确森林防火期。2022年全省森林防火期为1月1日至5月31日,其中2月1日至5月31日为森林高火险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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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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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云南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共同编制了《森林草原防灭火管理系列手册》,共计5册,42万份,下发基层,旨在增强群众森林草原防火安全意识,科学指导各级扑火指挥机构和指挥员科学、快速处置火情。手册包括:《云南省乡村森林草原防灭火应知应会手册》《云南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应知应会手册》《云南省灭火队员应知应会手册》《云南省灭火指挥员应知应会手册》《云南省护林员应知应会手册》。手册制定本着“科学指挥、方便实用”的原则,以全面贯彻国家《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为出发点,以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和云南省近年来出台的一系列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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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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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森林防火期以来,随着温度升高,火险等级不断升高,加上传统节日春节的即将到来,受传统祭祖方式的影响,烧纸焚香、燃放爆竹等现象给野外火源的管理带来极大难度,也给森林带来很大的火灾隐患。为了切实做好全县森林防火期森林防灭火工作,汉源县林业局持续加大森林防灭火宣传力度,积极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一是在行走中宣传,走到哪里“唠叨”到哪里。截至目前共出动宣传车辆300台次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汉源县人民政府2022年森林防火命令》等政策法规条例进行音频循环播放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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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炳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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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209号《贵州省森林草原禁火令》已经2022年9月28日省人民政府第12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省长李炳军2022年10月1日为有效防范森林草原火灾,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及《贵州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发布本禁火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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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发布如下命令。一、明确森林防火期。2021年全省森林防火期为1月1日至6月30日,其中2月1日至5月31日为森林高火险期。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可结合辖区实际,延长森林防火期和高火险期,向社会公布,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和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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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3月15日,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省委宣传部、省林草局联合印发《四川省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月实施方案(试行)》,明确每年3月至4月为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月。宣传月期间,我省各地各单位将结合防火期工作实际,在各级林草系统职工、林牧区乡镇村组干部、生态护林员中重点培养一批专职宣传员、一线宣传职工、村组义务宣传员等宣传队伍,宣传《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和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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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健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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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抓实森林草原防火专项整治责任。1月9日和1月10日,阿坝州“两会”相继召开,为营造良好森林草原防火氛围,提高代表、委员、干部职工和农牧民群众森林草原防火意识,1月12日上午,阿坝州林业和草原局联合马尔康国有林保护局、马尔康市林业和草原局采取上街道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宣传内容丰富,包括《森林法》《草原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发放防火挂历、防火常识、围腰、挎包、书包等800余份(个),宣传讲解防火知识200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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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发布如下命令。一、明确森林防火期。2021年全省森林防火期为1月1日至6月30日,其中2月1日至5月31日为森林高火险期。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可结合辖区实际,延长森林防火期和高火险期,向社会公布,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和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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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秋洋;
郭赞权;
杨少斌;
李伟克;
武英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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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国家机构改革持续深化,森林防灭火工作职能重新划分,国家森防指办公室也由林草部门调整至应急管理部,由此涉及了工作分工及人员的系列调整变化.面对新形势下我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任务,2009年由国务院颁布的《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部分内容已不再适用,亟需修订完善.本文通过调研部分省份,在条例适用范围、管理体制、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灾后处置、保障措施、法律责任等方面,对下步《森林防火条例》修订提出了参考性建议,供专家学者探讨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