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外人异议
案外人异议的相关文献在1996年到2022年内共计74篇,主要集中在法律、法律、财政、金融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73篇、会议论文1篇、专利文献539篇;相关期刊44种,包括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法学等;
相关会议1种,包括第八届长三角法学论坛等;案外人异议的相关文献由83位作者贡献,包括黄忠顺、刘海涛、刘聪等。
案外人异议
-研究学者
- 黄忠顺
- 刘海涛
- 刘聪
- 孙咏
- 宋玉敏
- 李睿
- 王明月
- 董猛孟
- 高雅琳
- 丁华辰
- 代妍
- 何姣
- 何登辉
- 余易达
- 关实
- 刘小红
- 刘旭峰
- 刘旭峰1
- 刘燕平
- 刘记福
- 刘隽
- 吕曰东
- 吴诗佳
- 周刚
- 唐国峰
- 坚会新
- 孔令奎
- 孙达
- 张善华1
- 张瑞鹏
- 徐子良
- 朱元清
- 李利娜
- 李召亮
- 李哲
- 李川崟
- 李川崟1
- 李德通
- 李斌
- 杨红朝
- 杨蔚堃
- 林亮景
- 林祖彭
- 柯建兴1
- 欧宏伟
- 段连芳
- 毛甘泉
- 潘宇航
- 王宏斌
- 王立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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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宇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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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建设工程价款强制执行过程中,房屋买受人有权不否认原生效判决确认的债权人享有的优先受偿权而仅提起要求排除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的执行异议之诉,这一规则已被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所确认。承包人优先权的限制效力、变价效力和优先效力在诉讼中体现出层次性和阶段性。在权利诉讼实现中,审判阶段的确认之诉解决承包人和发包人之间的限制效力纠纷并提供执行依据。之后强制执行时发现与案外人利益冲突,申请执行人和案外人才就维持执行力的变价效力和优先效力产生争议。案外人的救济路径取决于其异议与实体效力及相应判决效力的冲突程度。可依据案外人否认原判决既判力、排除执行或不服执行顺位构建对应的执行救济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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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忠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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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金钱债权执行标的是债务人的责任财产,特定财产是否属于责任财产取决于人民法院在执行程序中的审查结果.执行法院根据债权人的指认、债务人的申报或者依职权调查结果对特定财产采取执行措施的,可能会对案外人实体权益造成侵害.为保障不特定第三人的生活安宁与财产安全,在采取执行措施之前,执行法院应当依职权审查执行标的实体权属,无法通过非讼调查程序明确执行标的实体权属的,指示债权人提起对物许可执行之诉.在采取执行措施之后,案外人以其对执行标的享有实体权益为由请求排除强制执行的,有权选择执行法院适用非讼程序抑或争讼程序对其请求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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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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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了保全证据、预防犯罪、保障执行和弥补损失等目的,刑事诉讼法、监察法等相关条文规定,负责案件侦查、提起公诉和审判的机关均享有处置涉案财物的决定权、执行权和处分权。这种多元机构管辖和处置的模式易导致部门间职权分工不明,引发相互推诿。部分机关可能基于打击犯罪的目的一定程度上扩大涉案财物的处置范围甚至处置失当,而对处置行为的监督却并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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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忠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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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金钱给付请求权的强制执行中,执行机关根据当事人的指认或依职权调查结果对特定财产采取执行措施.案外人排除强制执行请求的司法审查宜采任意选择模式,案外人既可直接启动争讼审查程序,也可自愿选择先启动非讼审查程序.在案外人排除强制执行请求的非讼审查程序中,执行法院应当进行形式审查及初步实质审查.初步实质审查结论与形式审查结论相悖的,除非初步实质审查结论显而易见足以成立或显而易见不足以成立,执行法院应当根据形式审查结论对案外人排除强制执行请求作出裁定,初步实质审查结论只能作为执行法院作出何种指示以及如何分配风险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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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俊明;
孙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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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行政执行案件和非诉行政执行案件中,由于我国的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没有关于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及其法院审理程序的明确规定,所以在这类案件的受理和审理中往往存在争议,本文旨在通过一个相关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剖析,对非诉行政执行案件中案外人异议纠纷的审理程序做一个思考和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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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华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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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内容,人民法院执行部门在执行生效法律文书过程中,如果案外人对执行行为所指向的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主张对该执行标的享有实体权利,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案外人异议进行审查.如果经审查后,法院认为案外人异议不成立,则应当在异议裁定书最后中写明案外人寻求救济的途径是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或提起案外人异议之诉.法院在执行生效法律文书过程中,时常遇到的情况是,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实体权利,并提出异议请求排除对该标的的执行,但是,案件据以执行的生效判决、裁定所确定的内容就是要求法院执行该标的,也就是说,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的异议,本质上构成了对法院据以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即执行依据不服.此时,法院在审查案外人的异议时,该如何处理,如何正确适用法律,对案外人的合法权益有一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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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来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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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裁判要旨】评估机构未能充分依据价格评估规范作出房产价格评估报告,视为作出评估结论的依据不足,当事人据此提出执行异议并要求重新评估的,执行法院应予支持。案号执行异议:(2017)赣1125执异1号【案情】申请执行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南昌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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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旭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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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裁判要旨】金融机构以享有金钱质权为由请求中止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的案外人异议及执行异议之诉程序处理。即便未约定金融机构享有直接扣划权,只要金融机构、出质人就''未经质权人同意,出质人不得动用资金''作出明确约定,仍应认定金钱质权成立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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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级智慧家(上海)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 公开公告日期:2022.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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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红外人体探测方法及红外人体探测器,方法基于放大后的感应信号的模拟量波形进行判断,基于实验和分析将人感信号的放大波形分为四种情况,第一第二种情况包括上下波形的电压值超出对应上下窗口电压(Va、Vb)且重新回到上下窗口电压值的时间间隔大于设定时间(T1);第三第四中情况包括上下波形的电压值超出对应上下窗口电压(Va、Vb),但未能持续设定时间(T1),但波形在落回(或升到)基准电压的时间超过第二设定时间(T2)。满足上述条件的放大感应信号的波形则被认定为人感信号的放大波形。保证了人感信号不漏报,同时又结合信号强弱与持续时间等因素,过滤掉噪声及非人感信号的干扰,有效降低了误报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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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级智慧家(上海)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 公开公告日期:2020-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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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红外人体探测方法及红外人体探测器,方法基于放大后的感应信号的模拟量波形进行判断,基于实验和分析将人感信号的放大波形分为四种情况,第一第二种情况包括上下波形的电压值超出对应上下窗口电压(Va、Vb)且重新回到上下窗口电压值的时间间隔大于设定时间(T1);第三第四中情况包括上下波形的电压值超出对应上下窗口电压(Va、Vb),但未能持续设定时间(T1),但波形在落回(或升到)基准电压的时间超过第二设定时间(T2)。满足上述条件的放大感应信号的波形则被认定为人感信号的放大波形。保证了人感信号不漏报,同时又结合信号强弱与持续时间等因素,过滤掉噪声及非人感信号的干扰,有效降低了误报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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