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自治制度
村民自治制度的相关文献在1992年到2022年内共计413篇,主要集中在中国政治、工人、农民、青年、妇女运动与组织、农业经济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408篇、会议论文5篇、专利文献1225篇;相关期刊264种,包括共产党员:上半月、中国民政、开放时代等;
相关会议5种,包括湖北省农业法学研究会2012年年会暨第二届“南湖 中国农村法治狮子山论坛”、2010行政法年会、2010年中国社会学年会——城乡统筹背景下中国农村社会问题研究论坛等;村民自治制度的相关文献由402位作者贡献,包括仝志辉、李斌、贺雪峰等。
村民自治制度
-研究学者
- 仝志辉
- 李斌
- 贺雪峰
- 于洪生
- 曹国英
- 丁义堂
- 冯治
- 冯野光
- 刘光和
- 刘烜
- 卢福营
- 季丽新
- 张勃
- 张慧
- 张旭光
- 张永杰
- 易虹
- 晓群
- 李勇华
- 李峰
- 李淇
- 林嵬
- 柳杨
- 王振海
- 王金洪
- 王金红
- 程珂
- 肖原
- 胡云生
- 范瑜
- 范锡强
- 董江爱
- 蒋达勇
- 詹成付
- 赵全军
- 辛长青
- 邹静琴
- 郑有贵
- 陈凌曦
- 陈淑娟
- 马曼
- 高洪贵
- 齐航建
- 丁军
- 严玮1
- 严运桂
- 中共广东惠州市委组织部课题组
- 中共成都市委党校课题组
- 于占颖
- 于建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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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丰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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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乡村建设是党和人民的重要事业,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我们党始终高度重视乡村治理工作,并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党组织领导乡村治理,是坚持马克思主义领导权理论的题中应有之义,是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内在要求,是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必然途径,是实现农民幸福生活的重要保障。当前,党组织在领导乡村治理过程中,面临着党组织建设亟待加强、乡村自治尚不健全、乡村法治相对滞后、乡村德治面临挑战等现实困境,这就需要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坚持马克思主义领导权理论,巩固党的领导核心地位;坚持党组织领导乡村自治,夯实乡村治理之基;坚持党组织领导乡村法治,健全乡村治理之规;坚持党组织领导乡村德治,构筑乡村治理之魂。不断加强党组织领导下的乡村治理建设,是破解农村发展难题的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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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才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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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国乡村治理创新主要呈现出以下特点:创新主体各省份之间分布相对均匀,区县级层面党和政府机构是主要推动者;积累性创新和学习性创新较多,探索性创新不足;多从体制和技术两方面进行创新,辅之以机制创新。在政策推动、乡村内部的问题倒逼驱动以及自觉创新诉求等多种动因推动下,中国乡村治理创新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证实了典型案例治理模式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在全国普遍重视“三农”问题以及乡村振兴和乡村治理的大趋势下,有必要继续沿着既有的乡村治理创新模式前行。同时,重视创新实践中的现实问题,以便在继续创新的过程中少走弯路,增进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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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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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在村民自治制度中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培养干部、农村经济建设和维护群众利益等方面,形成了丰富的制度实践,发挥了领导作用.但也应看到,在一些地方,随着农村社会的治理难题不断涌现,有的地区的村民自治形同虚设,村党支部在农村基层组织中的领导核心地位面临被虚置的危险,领导作用被削弱.在新时代,为了进一步实现和保障党在村民自治制度中的领导地位,村党支部应当在农村地区发挥领导力,这是破解农村社会治理难题的关键.村党支部的领导力,是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在村民自治实践中实现的重要体现和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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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志康;
肖立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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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包含宗法观念、乡土文化、家族文化和礼俗文化在内的传统乡村文化不仅对传统乡村自治起到很大作用,而且影响了现代的村民自治.在论证传统乡村文化与现代村民自治制度有效衔接可行性的基础上,通过重建传统乡村文化的凝聚力、挖掘适应新时代的自治文化资源、发挥传统乡村文化的纽带作用和对传统乡村文化去粗取精等路径可以促进二者的有效衔接,进而推动村民自治制度的完善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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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平原县发挥基层党组织引领作用,深化基层党组织星级化管理,以实施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推进农业农村农民组织化,以全面推行村事公开实现村民自治制度化,以开展农村综合整治带动乡村法治规范化,以培育乡风文明促进乡村德治常态化,积极构建党组织领导的“三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打造了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善治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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仝志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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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党的十九大报告首次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对乡村治理提出了“治理有效”的工作要求,并提出健全自治、法治和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的长远目标。2020年一号文件提出的乡村治理工作体系,除了继续对村级治理提出加强党组织领导和在行政村层面推进村民自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以外,着重对县、乡怎么做提出了具体要求。第一,坚持县乡村联动,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把更多资源下沉到乡镇和村,提高乡村治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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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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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80年,我国第一个村民委员会在广西河池市屏南乡合寨村成立,村民自治制度由此萌生,合寨村也因此被称为“中国村民自治第一村”。四十多年来,合寨村坚持“机构组成由群众说了算、重大事项由群众说了算、工作成效由群众说了算”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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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晓芳
- 《湖北省农业法学研究会2012年年会暨第二届“南湖 中国农村法治狮子山论坛”》
| 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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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村民自治的背景下,中国农村治理主体多元化成为农村治理的必然趋势.基层政府、农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广大村民都成为农村治理的重要主体.但由于中国以村民自治为核心的农村改革是政府自上而下推动的一次不彻底的改革,在农村治理的实际运行过程中,仍然是以政府为核心的“单中心”治理,致使农村治理主体多元化的实现遭遇到了种种困境.针对此,笔者从改革农村治理主体、完善多元合作治理体制两方面探寻实现农村治理主体多元化的路径,这本身也是对村民自治制度的完善路径进行探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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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方正
- 《山东省法理学研究会2009年年会暨学术研讨会》
| 20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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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村民自治是伴随着中国农村经济改革进程而出现的村民自治管理模式,也是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村民自治制度在经历二十余载的发展后取得了包括民主政治进一步完善、经济文化迅速发展和村民素质显著提高等多方面成就,然而,在法学视角下村民自治制度还存在着诸多亟待解决和完善的法律问题,如基层民主不充分、经济法律制度的缺失和法律文化的薄弱等.针对上述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包含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推进法制化进程等四方面解决问题的建议,以期促进中国村民自治制度更好的贯彻,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