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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侵权

专利侵权的相关文献在1987年到2022年内共计1182篇,主要集中在法律、科学、科学研究、经济计划与管理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1133篇、会议论文35篇、专利文献1813篇;相关期刊518种,包括电子知识产权、法制博览、法制与社会等; 相关会议24种,包括江苏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2016年会暨“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论坛、2015年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年会暨第六届知识产权论坛、2014知识产权南湖论坛暨“知识产权与创新型国家建设”国际研讨会等;专利侵权的相关文献由1129位作者贡献,包括程永顺、管荣齐、张玲等。

专利侵权—发文量

期刊论文>

论文:1133 占比:38.01%

会议论文>

论文:35 占比:1.17%

专利文献>

论文:1813 占比:60.82%

总计:2981篇

专利侵权—发文趋势图

专利侵权

-研究学者

  • 程永顺
  • 管荣齐
  • 张玲
  • 闫文军
  • 刘强
  • 李晓秋
  • 王伟
  • 王廷廷
  • 骆俊峰
  • 吴玉和
  • 期刊论文
  • 会议论文
  • 专利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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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牟群月
    • 摘要: 跨境电商作为一种新的贸易方式,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下得到了迅猛发展,而随着交易规模的不断扩大,跨境电商知识产权的摩擦也日益增多,其中尤以专利侵权最为棘手。本文通过对一则跨境出口专利侵权案件的详述,分析专利侵权产生的原因及风险,并提出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和后续建议。
    • 李肖
    • 摘要: 电子商务高速发展的同时,电商平台专利侵权案件频发,知识产权保护面临新的挑战。由于我国没有专门处理电商平台专利侵权纠纷的法律规定,故在司法实践中,对于“通知”的认定,法院只是援引《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的规定。基于此,本文依据民法相关理论对合格通知的法律性质及构成要件、合格通知的要件取舍判定方式以及合格通知争议解决方案进行分析,以期为相关案例提供参考。
    • 徐景妍
    • 摘要: 在现有的中药复方专利侵权案件中,大部分情况是侵权人通过研究专利权人的申请方案,将其中的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或改变,使两者在表面看起来似乎并不相同,但实质上却是等同的技术方案。这种做法不但严重侵害了专利权人的利益,而且不利于专利权的保护和社会公正的维护。等同原则是判定中药复方专利侵权的重要原则之一,完善等同原则在中药复方专利侵权判定中的适用原则显得尤为重要。
    • 李泽枫; 吴广海
    • 摘要: 通常来说,专利侵权警告可以是专利权人在发现他人有侵权之嫌时维护自身权益的有效手段,但这也可能成为其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工具。司法实践中,尤其是“双环案”和“理邦案”反映出目前我国专利侵权警告行为的正当性判断标准还不够明确。专利侵权警告应当在合理范围内,对其正当性判断应当以《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一条为基础,从证据要件和内容要件入手,将注意义务作为审查标尺,从而进一步完善正当性判断标准。
    • 聂鑫
    • 摘要: 专利侵权警告函是专利权人排除权利行使不当妨碍,维护合法权益的权利行使方式,同时也可以成为打击竞争对手,妨碍市场竞争秩序,获得不法利益的工具。专利侵权警告函规制规则设计涉及权利行使自由与市场竞争秩序两种法益的平衡,而美国“NoerrPennington原则”及例外法则的法理在该领域的适用,可以为我国提供规制思路和方法参考。对于专利侵权警告函的规制,我国应确立区分合法性分析与适法性分析的两阶段,在不同阶段赋予不同的任务,合法性分析阶段主要在专利法框架内进行权利滥用的构成分析,而适法性分析阶段则在竞争法框架内进行竞争法法律责任的构成分析,并在不同阶段适配设计不同的分析方法和标准,实现对专利侵权警告函的合理规制。
    • 邓雨亭; 李黎明
    • 摘要: 专利侵权诉讼与企业创新活动密切相关,侵权损害赔偿以经济补偿形式通过改变企业创新回报预期影响企业创新策略选择。构建司法救济社会成本模型与企业创新成本模型,分析法定赔偿下限修改对企业创新的影响机理,并探讨《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以下简称《专利法》)第四次修订中提出的三项法定赔偿下限修改方案对企业创新的影响。研究发现,大幅提升赔偿下限能够激励企业突破性创新,但其对侵权的过度威慑将增加创新活动的无谓损失,并产生司法寻租空间;而取消赔偿下限将减少企业对累积性创新的投入,弱化《专利法》的侵权威慑力度,并增加法院裁判成本。在新修订的《专利法》中,3万元赔偿下限能够对企业累积性创新活动产生激励,但亦将导致低质量专利侵权诉讼挤占司法资源。据此,提出优化法定赔偿制度效果的政策建议。
    • 李勤亮
    • 摘要: 专利侵权行为的负外部性为专利权人带来了额外成本,如果仍然坚持填平式损害赔偿,会助长专利侵权之风盛行,不利于我国专利权的保护,不利于实现社会整体的经济效益。专利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引入有其必要性,有助于解决侵权行为的外部性问题,能够通过增加违法成本威慑潜在侵权人,额外的赔偿还能激励专利权人积极维权与研发,同时辅以专利侵权人相匹配的制裁。但专利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在适用方面存在一些问题,还需进一步出台配套细化规定,力求实现该项制度的效益最大化。
    • 陈兴平; 吴红丽; 李梦景; 陈丽君
    • 摘要: Bolar例外也称"Bolar豁免",是一项专门适用于药品、医疗器械等相关领域的专利侵权豁免原则,其实质是谋求专利权人与非专利权人利益平衡,塑造良性市场竞争环境。我国医疗器械Bolar例外落地实施同样十分重要,我国医疗器械Bolar例外亟待解决其所面临的配套制度不完善以及落地执行困难。
    • 李莹; 王旭燕; 谭雅荷; 张兮
    • 摘要: 专利侵权是企业经营过程中面临的重要危机之一,面对侵权诉讼的狂轰乱炸,专利侵权预警工作至关重要。文章将2000—2020年Web of Science核心合集数据库收录的关于专利侵权预警研究的449篇核心期刊作为研究对象,利用Citespace可视化软件从主要发文国家、关键词和突变术语等角度,对全球研究成果进行分析,进而探求专利侵权预警的发展历程、研究热点和前沿趋势,并提出了未来专利侵权预警研究法律制度更健全、情报收集更全面、预警分析智能化等相关议题。
    • 李晓秋; 郭沁璇
    • 摘要: 是否履行注意义务是判断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在专利纠纷中是否构成帮助侵权的重要因素。《民法典》和《电子商务法》中均设定了“通知—删除—转通知—反通知—转反通知—恢复(终止)”规则,确立了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的事前预防义务和事后补救义务两大类注意义务。在典型案例中,法官判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在专利侵权中是否履行注意义务存在分歧。司法实践中应当重新构建判定规则:首先,对照注意义务的法定类型确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是否需要承担某种注意义务;其次,根据立法和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专利权的特性,合理确定通知和反通知的效力,通过审查义务的履行和必要措施的采用来判定是否违反注意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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