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观
权利观的相关文献在1988年到2021年内共计143篇,主要集中在法律、中国政治、中国共产党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140篇、会议论文3篇、专利文献3867篇;相关期刊130种,包括现代哲学、邓小平理论研究、党政干部论坛等;
相关会议3种,包括知识产权文化建设与发展论坛、第二届河北儒学论坛獻王治学精神暨儒家文化的传承与发展学术研讨会、香港中医学会、教育研究基金会2017国际针灸高峰论坛等;权利观的相关文献由160位作者贡献,包括于宏、张天上、丁南等。
权利观
-研究学者
- 于宏
- 张天上
- 丁南
- 傅鹤鸣
- 刘娉
- 吴之如
- 李海峰
- 王欣欣
- 王甄玺
- 秦良芳
- 管磊
- 肖星星
- 胡帆
- Cai Zhidong
- 丁宜
- 乔鑫
- 于汇涓
- 云晓芬
- 任智慧
- 任美华
- 何顺果
- 何魁
- 余中根
- 余泓波
- 傅晓华
- 傅田泉
- 关宇
- 冯卓慧
- 刘仲丽
- 刘佳馨
- 刘家竹
- 刘洪岩
- 刘海义
- 刘渊
- 刘芸
- 卡巴利·波斯纳卡德德
- 叶继林
- 吴新平
- 吴祁
- 周为民
- 周家祥
- 周碧雯
- 唐国立
- 孙立忠
- 宋迎军
- 封曰贤
- 尹奎杰
- 崔兰琴
- 崔海教
- 崔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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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甄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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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马克思政治哲学权利观已涵盖社会正义、自由、平等等公共权利话语体系,从《论犹太人问题》《德意志意识形态》乃至《资本论》无不贯穿于马克思政治哲学权利观,区别于滥觞自启蒙政治哲学"人权".当代西方资产阶级妄图以"历史终结论"宣告资本主义制度下"人权"普遍性,并以各式自由主义意识形态为"帷幕",表演了荒诞的"人权默剧".马克思政治哲学权利观作为祛魅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理论之利器,"撕开"西方资产阶级"政治解放"完成的所谓公共权利普遍性不过是虚伪之政治话语,西方式"人权"实质为权利之"他者",当代西方新自由主义下的"分配正义""福利改良"乃至"一人一票"等权利实现形式仍未脱离"天然"色彩,要实现权利的应然状态,马克思指向的"人类解放"必经一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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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甄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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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马克思政治哲学权利观已涵盖社会正义、自由、平等等公共权利话语体系,从《论犹太人问题》《德意志意识形态》乃至《资本论》无不贯穿于马克思政治哲学权利观,区别于滥觞自启蒙政治哲学“人权”。当代西方资产阶级妄图以“历史终结论”宣告资本主义制度下“人权”普遍性,并以各式自由主义意识形态为“帷幕”,表演了荒诞的“人权默剧”。马克思政治哲学权利观作为祛魅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理论之利器,“撕开”西方资产阶级“政治解放”完成的所谓公共权利普遍性不过是虚伪之政治话语,西方式“人权”实质为权利之“他者”,当代西方新自由主义下的“分配正义”“福利改良”乃至“一人一票”等权利实现形式仍未脱离“天然”色彩,要实现权利的应然状态,马克思指向的“人类解放”必经一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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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佳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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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以鲍威尔为代表的青年黑格尔派以“自身关系”作为构建其权利观的起点,将权利问题限制在理论层面,从而无法处理权利的现实性困境。针对这一困境,青年马克思从现实性出发,以“人与人的联合关系”为起点思考权利问题。青年马克思的权利观一方面弥合了权利的内在性与外在形态之间的裂缝,另一方面也为他后来对资产阶级所有权的批判拓展了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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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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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基于人的局限性、物尽其用以及社会共同体关系,我国民法典确立了社会本位理念.为克服权利本位导致的权利异化的现象,民法典确立了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社会本位理念.权利的本质是利益而非意志.利益不限于经济利益也包括精神利益等价值,并构成了权利的目的与前提.社会是私权主体以外的必须关注到的主体.对于利益的发现、衡量和判断,就构成了利益法学派的主要任务.利益法学有助于克服概念法学固有的僵化和封闭,是适应社会本位要求的民法方法论.认识社会本位的意义并厘清在民法典中的表现,有助于保护正当私权,从而防范社会本位在立法和司法上的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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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秋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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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儿童权利保护法的视角下,实际上每位儿童都有得到公平、尊重、自我选择的权利。但是在国内,却存在着忽视儿童权利观的问题,儿童权利没有得到应有的保护,这无疑对儿童会产生不良的影响。因此,本文主要立足于儿童权利观的视角,探讨忽视儿童权利观对儿童造成的不良影响,并提出一些建议,呼吁社会各界人士重视儿童权利的保护,让儿童享受其应有的权利和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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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从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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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78 年改革开放后的中国社会发生了巨大变化,于法律视角而言,其主要表现为人们的法律意识和公民的权利观念从过去的"无知""漠视"发展到"为权利而斗争":对婚姻关系中个人财产自由处分权的认可;劳资关系中劳动者对劳动力自由迁徙权的争取; 亲子关系中强调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和监护人法律责任的追究以及在社会公共事务中对他人权利的关注与呼吁等,这些变化表明现代人权利意识的增强和公民素质的提高.%Great changes have taken place in Chinese society since the reform and opening-up in 1978. From a legal perspective,the main manifestation is the evolution of people's legal consciousness and their conception of rights,which demonstrates a shift from"ignorance and disregard of their rights"to"struggle for their own rights". Specifically speaking,there are more recognition on the right to dispose personal property freely in the marital relations. Besides,the workersstarts to struggle for their rights to migrate freely whendealing with their labor relations. In addition,more concerns are given to the protection of the minors' rights and interests and the guardians are held accountable for the minors' behaviors in the parent-child relationships. There are also more concerns for other people's rights in public affairs. All these changes demonstrate the enhancement of citizen's awareness of rights and the improvement of modern citizen's quality. The article analyses the typical social cases that have been tried by judicial organs in recent years,which demonstrates that this evolution will have a positive interactive impact on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rule of law in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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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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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理想与现实的冲突所谓''政治正确'',背后掩映着理想与现实之间的冲突,或者更准确地表述,是普遍性与特殊性之间的冲突。任何理想,都必须是普遍性的,这是康德道德哲学的一个基本前提;任何现实,都是特殊性的,因为现实就是经验性的存在,所有的经验都是特殊的。困境也就出在这里。理想都有一种内在的精神冲动,要将自己外化为一种现实的制度安排,以便对各种现实存在给出规范性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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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鑫;
王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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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6年1月,IASB发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租赁》(IFRS 16)准则,将"使用权资产"记入资产负债表,这一变革对现行租赁准则具有颠覆性改变.本文讨论了IFRS 16变革内容,论证了基于经济资源的"权利观"资产本质是租赁准则变革的质因,并基于我国提出的《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趋同路线图》和会计准则逻辑一致性,对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租赁准则变革提出了相关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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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世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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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疯狂动物城》是由迪士尼影业出品的,由里奇·摩尔、拜恩·霍华德及杰拉德·布什联合执导的3D动画片,一经上映,便引爆了全球影院,成为2016年票房和口碑齐飞的典型,赚得盆满钵满.街头巷尾传的神乎其神,可见其艺术成就之高.本文探讨了其叙述艺术与社会价值,以资国内从业者学习与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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臧豪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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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儒家权利观的讨论是近代以来中国社会转型的衍生物,其实质是以儒家为代表的中华传统文化如何现代化的问题。相对于"儒家与人权"关系研究的"乐观",学界对"儒家与权利"的关系则充满了悲观论调,但其间不乏某些积极主张,形成了两种对立的观点:冲突说与兼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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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i Zhidong;
蔡志栋
- 《第二届河北儒学论坛獻王治学精神暨儒家文化的传承与发展学术研讨会》
| 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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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梁漱溟根本上试图在重新建立中国人的团体生活的框架内来诠释政治自由.这种自由是团体在和国权的对抗之中产生的.为了建设新的团体生活,梁漱溟放弃了西方文化惯用的从自由权利出发的理路,而是采取了传统的从义务关系出发的做法.在对传统的义务观的重新阐释中,梁漱溟某种程度上肯定了权利观.新的团体生活建设的起点是义务,在此基础之上,梁漱溟主张以民主的原则和"多数政治的人治"的方法来构建之.此间他认为民主精神在很多方面中国古已有之,但在理性的讨论这点上中国有所欠缺.他提出"会商量着办事"的原则,修正了少数服从多数的民治原则.梁漱溟主张在团体生活的背景中来理解政治自由.但是,他对自由"有新的讲法",先是确定其为教育的和道德的,而非法律的:其后又认为被赋予自由的个体必须满足向上的、创造的条件,否则就要收回其自由权.这些均显示了传统的深刻影响,表明其自由观的限度和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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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芸
- 《知识产权文化建设与发展论坛》
| 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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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个国家的强盛离不开文化的支撑,每一个民族都有自己的文化资源.当今世界各国,都把文化作为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然伴随着中华文化繁荣昌盛.在知识产权领域,国家更是把知识产权文化建设摆在了重要位置.本文试图让读者再次聚焦"知识产权文化",并以此来解读将"推进知识产权文化建设"作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重要措施.基于对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可持续发展的考虑,基于对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考虑,公众知识产权素质的培养应作为最基础的环节,知识产权文化建设的作用就在于此。加强知识产权文化建设,有助于弘扬改革创新精神,有助于在全社会形成和谐的创新理念。首先,要在全社会范围内形成一种“尊重知识”的文化氛围,有意识地培养公众对于无形财产的权利观。其次,推崇公平价值观。再次,倡导开放、交流的创新氛围。此外,推行和谐的知识产权秩序。相对稳定的法制体系和公众高度的法律意识双向作用和反馈,才能使社会对知识产权的尊重和保护秩序趋于长期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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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碧雯;
张珊
- 《中华医学会医学伦理学分会第十九届学术年会暨医学伦理学国际论坛》
| 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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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姑息治疗和临终关怀存在一些差异,但二者有共同的语境即针对重症或终末期患者,不片面为了延长患者的生命、一味去采取积极干预治疗,而以正确看待生死、尊重患者的生理和精神状况、缓解疼痛、提高生活质量为目的.在现实开展中,人们的观念还存在一些偏差.要扭转“消极放弃”“技术无限”“医生主导”等观念,就需要注重病人的尊严和舒适、认识到生命本身的有限以及引导人们提前去思考有关死亡的问题,这其中的核心伦理价值是尊严.学界历来有权利与尊严之争,认为,应摒弃平等尊严说,遵循差异尊严说;对于需要姑息治疗和临终关怀的患者而言,尊严基于他们内在的、理性的、针对具体情境而作出的自主判断,而不是抽象的生命权;尽管理性尊严说存在不足,但尊严仍然可以作为权利的道德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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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碧雯;
张珊
- 《中华医学会医学伦理学分会第十九届学术年会暨医学伦理学国际论坛》
| 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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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姑息治疗和临终关怀存在一些差异,但二者有共同的语境即针对重症或终末期患者,不片面为了延长患者的生命、一味去采取积极干预治疗,而以正确看待生死、尊重患者的生理和精神状况、缓解疼痛、提高生活质量为目的.在现实开展中,人们的观念还存在一些偏差.要扭转“消极放弃”“技术无限”“医生主导”等观念,就需要注重病人的尊严和舒适、认识到生命本身的有限以及引导人们提前去思考有关死亡的问题,这其中的核心伦理价值是尊严.学界历来有权利与尊严之争,认为,应摒弃平等尊严说,遵循差异尊严说;对于需要姑息治疗和临终关怀的患者而言,尊严基于他们内在的、理性的、针对具体情境而作出的自主判断,而不是抽象的生命权;尽管理性尊严说存在不足,但尊严仍然可以作为权利的道德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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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碧雯;
张珊
- 《中华医学会医学伦理学分会第十九届学术年会暨医学伦理学国际论坛》
| 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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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姑息治疗和临终关怀存在一些差异,但二者有共同的语境即针对重症或终末期患者,不片面为了延长患者的生命、一味去采取积极干预治疗,而以正确看待生死、尊重患者的生理和精神状况、缓解疼痛、提高生活质量为目的.在现实开展中,人们的观念还存在一些偏差.要扭转“消极放弃”“技术无限”“医生主导”等观念,就需要注重病人的尊严和舒适、认识到生命本身的有限以及引导人们提前去思考有关死亡的问题,这其中的核心伦理价值是尊严.学界历来有权利与尊严之争,认为,应摒弃平等尊严说,遵循差异尊严说;对于需要姑息治疗和临终关怀的患者而言,尊严基于他们内在的、理性的、针对具体情境而作出的自主判断,而不是抽象的生命权;尽管理性尊严说存在不足,但尊严仍然可以作为权利的道德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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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碧雯;
张珊
- 《中华医学会医学伦理学分会第十九届学术年会暨医学伦理学国际论坛》
| 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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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姑息治疗和临终关怀存在一些差异,但二者有共同的语境即针对重症或终末期患者,不片面为了延长患者的生命、一味去采取积极干预治疗,而以正确看待生死、尊重患者的生理和精神状况、缓解疼痛、提高生活质量为目的.在现实开展中,人们的观念还存在一些偏差.要扭转“消极放弃”“技术无限”“医生主导”等观念,就需要注重病人的尊严和舒适、认识到生命本身的有限以及引导人们提前去思考有关死亡的问题,这其中的核心伦理价值是尊严.学界历来有权利与尊严之争,认为,应摒弃平等尊严说,遵循差异尊严说;对于需要姑息治疗和临终关怀的患者而言,尊严基于他们内在的、理性的、针对具体情境而作出的自主判断,而不是抽象的生命权;尽管理性尊严说存在不足,但尊严仍然可以作为权利的道德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