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
机动车交通事故的相关文献在1994年到2022年内共计159篇,主要集中在法律、财政、金融、法律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154篇、会议论文3篇、专利文献470988篇;相关期刊100种,包括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法制博览、政府法制等;
相关会议3种,包括中国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成立大会暨中国保险法制30年高峰论坛、2010年广西保险法律诉讼专题研讨会、中国法医学会全国第十八届法医临床学学术研讨会等;机动车交通事故的相关文献由207位作者贡献,包括于舰、叶明1、张洁1等。
机动车交通事故—发文量
专利文献>
论文:470988篇
占比:99.97%
总计:471145篇
机动车交通事故
-研究学者
- 于舰
- 叶明1
- 张洁1
- 杨立新
- 王卫
- 老马
- 葛云松
- 贾丹
- 饶雷际
- 鲍迪
- 丁清
- 乌正赉
- 于昭伟
- 付红亮1
- 任永辉
- 何健震
- 何志
- 佘彬海
- 佘彬海1
- 余昌成
- 党翠
- 冯化梅
- 冯惠华
- 刁婷婷
- 刘召成
- 刘威
- 刘家安
- 刘帅
- 刘改芬
- 刘晓红
- 刘理
- 刘锐
- 刘长生
- 匡雅颖
- 匡雅颖1
- 华梦迪
- 华飞红
- 印通
- 古贞珍
- 史新竹
- 司继宾
- 吕钊凤
- 吴小兵
- 吴峻雪
- 吴正旭
- 吴涛
- 吴玢
- 周俊宇
- 周向红
- 周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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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天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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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对于夫妻一方因机动车交通事故引起的侵权之债,司法实践中法院在认定夫妻共同债务问题上共有“未认定夫妻共同债务”“认定夫妻共同债务”“依具体情况认定夫妻共同债务”三种审判处理方式,不同的处理方式下包括若干可独立适用的裁判逻辑。在平衡被侵权人有效救济与侵权人配偶利益保护两种价值取向的基础上,结合有关理论对上述处理方式以及其中的裁判逻辑进行分析,应适用“运行利益一元论”,在运行利益的范围、判断标准、举证责任划分和配偶责任限制四个方面对该裁判逻辑的具体适用提出完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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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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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共有10章95条,第一章规定了侵权责任的一般性规则;第二章规定损害赔偿的具体内容;第三章是关于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第四章到第十章分别对产品、机动车交通事故、医疗损害、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高度危险、饲养动物损害、建筑物和物件损害等领域的侵权责任规则作出了具体规定。整合现行侵权责任关系相关法律是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编纂的主要方法,侵权责任法为侵权制度确立了比较完善的基本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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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光锡;
胡征光;
杨锦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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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裁判要旨】联合收割机并非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所指的狭义的机动车,而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中所指的广义的机动车。为了保障事故受害人依法得到赔偿,投保义务人应当履行为联合收割机投保交强险的法定义务,以此分散联合收割机上路行驶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责任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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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海涛(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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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截至2020年6月,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3.6亿辆,机动车驾驶人4.4亿人,各种原因导致的机动车交通事故屢有发生。民法典针对不同情形车辆肇事的责任归属,作了哪些规定?租赁借用: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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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志;
华梦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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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诉讼文书改革是以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为中心的新一轮司法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裁判文书的改革则是诉讼文书改革的重中之重。裁判文书是对诉讼过程的再现,是审判成果的结晶,是司法公正的重要载体和最终体现。对劳动争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等类案中的简单案件适用要素式裁判文书,实现裁判文书繁简分流,提高审判质效,满足当事人多元诉讼需求,契合司法体制改革的价值追求与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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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岩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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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前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作为交通工具的机动车不断增加,机动车数量的激增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机动车交通事故频发。由于机动车交通事故的发生一般都伴随着车辆毁损,因而处理车辆损失赔偿成为解决问题的关键。本文通过对机动车交通事故中车辆损失的价格评估进行探析,进而妥善解决车辆损失价格评估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以便有效解决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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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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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平民撞豪车”轻微剐蹭招致数十万赔偿的案件屡见报端,引发激烈讨论.梳理相关案例,可窥见当前豪车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面临的现实困境,如普通车车主负担过重、豪车车主难获足额赔偿、路权实质不平等.剖析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财产损害赔偿制度,探索现实困境的形成因由,从财产损害赔偿的范围厘定、责任限定与保险分担等方向展开.司法实践暴露出赔偿项目尚存争议、完全赔偿原则僵化、保险制度赔偿过窄等制度局限.为促使相关法律制度走向成熟与完善,缓解激烈的社会矛盾与冲突,从兼顾双方利益及社会效果出发,提出涵括否定车辆贬值损失、依可预见性规则合理限定赔偿范围、增设豪车强制保险制度三方面的构想,力求构建全方位的化解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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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翼彪;
崔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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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法律因果关系的认定是对事实的认定,着重于从法律实践的角度考察法律责任的构成与承担.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是日常生活中常见多发的民事纠纷,责任的归结需要综合考虑事故双方(或多方)的过错比例、因果关系强弱等因素.从民事侵权责任归结的角度,结合具体案件阐述法律因果关系理论是确定承担侵权责任与否的依据,也是在复杂情况下(存在共同侵权或与有过失)确定承担责任比例的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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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磊;
马映平
- 《中国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成立大会暨中国保险法制30年高峰论坛》
| 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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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立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中引入了责任保险制度,由于保险法和侵权责任法在规范与功能等方面既有其相互融合的一面,又有其相互独立的一面,故侵权责任法不同于传统的侵权规则,保险法也不能完全取代侵权责任法.我国现行立法注重对保险法与侵权责任法的关系予以有机协调,但是也有一些需要进一步改进的地方:对各方利益的平衡应从法律上进一步完善;要注意商业保险与侵权责任机制的协调;对具体适用中的问题亦应进一步明确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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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德勤
- 《2010年广西保险法律诉讼专题研讨会》
| 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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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机动车、驾驶员数量以及道路交通流量大幅增加,人们正步入汽车化时代。与此同时,机动车交通事故也持续攀升。由于机动车交通事故第三者责任保险的出台,促使机动车保险成为解决事故民事赔偿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而改变了肇事者无力赔偿、特别是一些群死群伤的恶性重大交通事故因受害人无法得到赔偿引发了的社会矛盾的情况。但由于我国保险类立法的不完善及社会道德风险的存在,从而导致诉讼案件的不断增加。本文从事故诉讼案件的成因,社会道德风险,保险法律原则的混淆,公民代理制度固有的缺陷等简析了我国道路交通事故诉讼案件现存的问题及解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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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磊;
党翠
- 《中国法医学会全国第十八届法医临床学学术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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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国《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要求: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应该符合年龄在18周岁以上的要求.因此,从严格意义上来说,驾驶员损伤不属于儿童在机动车交通事故中损伤的范畴.此外,与成人相比,儿童由于解剖特点的特殊性,其损伤也显示出自身的特点.儿童正处于身体发育的时期,在交通事故中一旦伤及头部、颈椎、脊柱等关键部位,即使没有危及生命,也有可能造成多种永久性伤害,同时,在后续的伤残鉴定中也会出现诸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