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犯罪
未成年犯罪的相关文献在1990年到2022年内共计311篇,主要集中在法律、中国政治、社会学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304篇、会议论文6篇、专利文献1173篇;相关期刊201种,包括法学、法律与生活、法制与社会等;
相关会议6种,包括2013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与女性发展论坛、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2009年年会、第八届全国检察理论研究年会等;未成年犯罪的相关文献由367位作者贡献,包括宫瑞、于斐、刘世波等。
未成年犯罪
-研究学者
- 宫瑞
- 于斐
- 刘世波
- 孙克
- 安宏泽
- 宋立宵
- 张子豪
- 张金璇
- 徐珩程
- 朱杜明
- 李丹丹
- 李玉刚
- 王剑
- 王墨
- 肖泽顺
- 臧冬斌
- 车漫洋
- 迟国维
- 邹惠芳
- 郭云宙
- 陈家燕
- 马杰
- 高勇
- LaurenseSteinberg
- 丁雪
- 万梓瑞
- 严锋
- 于铁民
- 于鸿
- 付建飞
- 何剑
- 何剑峰
- 何鑫博
- 倪家聪
- 元冰凌
- 光明日报(摘自)1
- 党宇浩
- 冯诗晶
- 冯金银
- 刘中发
- 刘仕方
- 刘婷婷
- 刘文燕
- 刘旭辉
- 刘昌松1
- 刘晓勤1
- 刘晓蕾
- 刘海廷
- 刘焱
- 刘瑞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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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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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先议制度是未成年人司法制度中的一项基础性制度,有着自身的理论基础与独特的制度价值。该制度在域外法治发达的国家与地区已经建立,并且这些国家和地区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日本作为发达的法治国家,早在上世纪,就于未成年人司法领域建立起先议制度。日本的先议制度经过了旧《少年法》与新《少年法》时期,并且日益完善。在我国12-14周岁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最高人民检察院作为核准追诉机关对该类案件具有先议权,该先议权与日本先议制度相类似。日本的先议制度对我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低龄未成年人实施的核准追诉具有借鉴意义,该借鉴意义体现在核准方式及内容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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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俊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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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刑法修正案(十一)》《未成年人保护法》《认罪认罚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法律文件的出台,无论是刑法学界还是法律实务部门都心照不宣的将未成年犯罪刑事政策与普通刑事政策区别开来。本文为了更加深入的研究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的相关理论,将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犯罪法》作为视角和切入点,对未成年人犯罪的若干问题和机制进行更加深入的探究,正确理解我国未成年刑事政策的丰富内涵。另外,深层次解读我国未成年的刑事立法政策、刑事司法政策以及刑事矫正政策,同时梳理国外未成年犯罪之刑事政策,通过分析这些政策的特色与价值,从立法、司法以及社会矫正三个层面为减少未成年犯罪提供拙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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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栋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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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越来越突出,并呈现出犯罪主体低龄化、犯罪手段成人化、犯罪形式结伙化等特点,如何有效预防、遏制未成年犯罪过快增长,已成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稳定、经济社会发展亟待解决的一项重要课题。本文结合重庆市C县实际,探究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案件频发的原因及问题,力争找到切实可行的防范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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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吉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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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20年,大火的热门悬疑电视剧《隐秘的角落》聚焦未成年犯罪事件,通过三位“问题少年”的展现,深度解析了学校与家庭、教育与司法等系列社会问题。在多年的从教过程中,我逐渐感受到,大多时候,“问题少年”的源头在于“问题家庭”,而学校作为家庭培养青少年成长的教育合伙人,有义务关注青少年法制教育,深化学生对法治文化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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扈晓芹;
樊刘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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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刑法修正案(十一)》的问世,以及近年来未成年人恶性暴力事件的发生,刑事责任年龄的问题再度回到公众的视野。在英美法系国家,同样致力于解决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恶意补足年龄规则”成为重点研究对象,有观点主张将该规则引入并适用于我国刑事司法中,以更好地解决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但此种观点过于狭隘且缺乏相关理论支撑。首先,两大法系的本质区别决定了该规则与我国刑法存在互斥性;其次,该规则的性质特点与我国相关法律原则相违背;再次,我国当前国情与该规则的适用性引入存在冲突。因此,通过引入恶意补足年龄规则来解决我国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并非可行之举,对此应保持谨慎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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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诗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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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刑法》作为我国重要的一个法律部门,其每一次修正案的出台都会引发广大群众的热烈讨论。刑法第十七条的修改更是如此,在《刑法修正案(十一)》中该款新增了对未成年人犯罪的“低年龄”+“恶性罪”规定。但对低龄未成年人实施恶性犯罪需承担刑事责任这一修改,学术界仍存在相当争论。本文将从古典自然法学派角度出发,对《刑法修正案(十一)》中的有关未成年犯罪条款的合理性及合法性进行分析,认可该修改的独特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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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文燕;
王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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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当前,大多数英美法系国家采用恶意补足年龄规则来应对未成年犯罪,取得了较好的成效,鉴于此,文章分析了恶意补足年龄规则、引入的必要性及理论基础,立足于我国国情,为恶意补足年龄规则的本土化移植提出了建议,尽可能使其满足我国对未成年犯罪治理的要求,在未成年犯罪领域推动我国法律发展,维护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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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小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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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20年12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以下简称《刑法修正案(十一)》),于2021年3月1日正式实行。本次修正案直面新冠疫情、冒名顶替、高空抛物、未成年犯罪、“我不是药神”等社会热点问题,及时有效地通过立法回应了各方面的重大关切,彰显了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水平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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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默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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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未成年阶段是人格塑造的关键时期,将人格刑法学人本位的精神、强调个性的特征纳入犯罪预防,以全新的视角看待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从家庭、学校、成长环境等影响人格形成的因素出发,注重未成年人健全人格的培养,以此降低犯罪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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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琼;
陈易;
苏琳伟
- 《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17年年会》
| 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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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触法"一词源于日本《少年法》,日本刑法典规定刑事责任年龄为14岁,触法少年则为不满14岁触犯刑法的少年.我国也有学者从法学的角度出发,称其为触法未成年人.我国对于未成年人的保护具有较强的意识,先后出台多部具体法律法规.《未成年人保护法》第54条规定,"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未成年人有别于成年人,对于未成年人的处遇应适应他们的年龄特征.但近年来对于未成年人处遇似乎过于宽缓,触法少年的行为实质上的犯罪行为,但由于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而不被视为刑法上的犯罪行为,但仍应在保护的基础上,施以合适的处遇来帮助少年改过自新.因此笔者拟通过分析触法少年行为的根源、了解目前我国触法少年处遇问题,探寻适用于我国国情的触法少年处遇模式,建议建立专职少年警察组织、确立多级具有保护目的的管教措施、注重触法少年的心理矫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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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琼;
陈易;
苏琳伟
- 《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17年年会》
| 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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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触法"一词源于日本《少年法》,日本刑法典规定刑事责任年龄为14岁,触法少年则为不满14岁触犯刑法的少年.我国也有学者从法学的角度出发,称其为触法未成年人.我国对于未成年人的保护具有较强的意识,先后出台多部具体法律法规.《未成年人保护法》第54条规定,"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未成年人有别于成年人,对于未成年人的处遇应适应他们的年龄特征.但近年来对于未成年人处遇似乎过于宽缓,触法少年的行为实质上的犯罪行为,但由于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而不被视为刑法上的犯罪行为,但仍应在保护的基础上,施以合适的处遇来帮助少年改过自新.因此笔者拟通过分析触法少年行为的根源、了解目前我国触法少年处遇问题,探寻适用于我国国情的触法少年处遇模式,建议建立专职少年警察组织、确立多级具有保护目的的管教措施、注重触法少年的心理矫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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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琼;
陈易;
苏琳伟
- 《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17年年会》
| 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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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触法"一词源于日本《少年法》,日本刑法典规定刑事责任年龄为14岁,触法少年则为不满14岁触犯刑法的少年.我国也有学者从法学的角度出发,称其为触法未成年人.我国对于未成年人的保护具有较强的意识,先后出台多部具体法律法规.《未成年人保护法》第54条规定,"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未成年人有别于成年人,对于未成年人的处遇应适应他们的年龄特征.但近年来对于未成年人处遇似乎过于宽缓,触法少年的行为实质上的犯罪行为,但由于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而不被视为刑法上的犯罪行为,但仍应在保护的基础上,施以合适的处遇来帮助少年改过自新.因此笔者拟通过分析触法少年行为的根源、了解目前我国触法少年处遇问题,探寻适用于我国国情的触法少年处遇模式,建议建立专职少年警察组织、确立多级具有保护目的的管教措施、注重触法少年的心理矫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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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琼;
陈易;
苏琳伟
- 《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17年年会》
| 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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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触法"一词源于日本《少年法》,日本刑法典规定刑事责任年龄为14岁,触法少年则为不满14岁触犯刑法的少年.我国也有学者从法学的角度出发,称其为触法未成年人.我国对于未成年人的保护具有较强的意识,先后出台多部具体法律法规.《未成年人保护法》第54条规定,"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未成年人有别于成年人,对于未成年人的处遇应适应他们的年龄特征.但近年来对于未成年人处遇似乎过于宽缓,触法少年的行为实质上的犯罪行为,但由于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而不被视为刑法上的犯罪行为,但仍应在保护的基础上,施以合适的处遇来帮助少年改过自新.因此笔者拟通过分析触法少年行为的根源、了解目前我国触法少年处遇问题,探寻适用于我国国情的触法少年处遇模式,建议建立专职少年警察组织、确立多级具有保护目的的管教措施、注重触法少年的心理矫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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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伟华;
林文岸
- 《2013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与女性发展论坛》
| 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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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改革开放以来,未成年人女性犯罪虽然在犯罪主体中只占很少一部分,但近年来确有上升的趋势,凸显了目前在未成年女性保护方面的问题及不足.研究未成年女性犯罪问题,对预防和减少未成年女性犯罪发生,对保护未成年女性合法权益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本文简要的分析未成年女性的犯罪原因,并针对性的提出了预防未成年女性犯罪的相应措施.根据以上对未成年女性的犯罪原因的分析,为了更好地预防未成年女性犯罪,加大对未成年女性的保护力度,笔者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建议:包括正确引导未成年女性建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家庭应重视对未成年女性的教育作用,学校加强对未成年女性的德育教导,加强执法,应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公检法机关、律师协会积极参与到宣传教育中去,适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促使其回到正确人生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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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伟华;
林文岸
- 《2013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与女性发展论坛》
| 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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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改革开放以来,未成年人女性犯罪虽然在犯罪主体中只占很少一部分,但近年来确有上升的趋势,凸显了目前在未成年女性保护方面的问题及不足.研究未成年女性犯罪问题,对预防和减少未成年女性犯罪发生,对保护未成年女性合法权益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本文简要的分析未成年女性的犯罪原因,并针对性的提出了预防未成年女性犯罪的相应措施.根据以上对未成年女性的犯罪原因的分析,为了更好地预防未成年女性犯罪,加大对未成年女性的保护力度,笔者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建议:包括正确引导未成年女性建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家庭应重视对未成年女性的教育作用,学校加强对未成年女性的德育教导,加强执法,应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公检法机关、律师协会积极参与到宣传教育中去,适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促使其回到正确人生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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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伟华;
林文岸
- 《2013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与女性发展论坛》
| 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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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改革开放以来,未成年人女性犯罪虽然在犯罪主体中只占很少一部分,但近年来确有上升的趋势,凸显了目前在未成年女性保护方面的问题及不足.研究未成年女性犯罪问题,对预防和减少未成年女性犯罪发生,对保护未成年女性合法权益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本文简要的分析未成年女性的犯罪原因,并针对性的提出了预防未成年女性犯罪的相应措施.根据以上对未成年女性的犯罪原因的分析,为了更好地预防未成年女性犯罪,加大对未成年女性的保护力度,笔者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建议:包括正确引导未成年女性建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家庭应重视对未成年女性的教育作用,学校加强对未成年女性的德育教导,加强执法,应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公检法机关、律师协会积极参与到宣传教育中去,适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促使其回到正确人生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