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罪犯
服刑罪犯的相关文献在1988年到2019年内共计98篇,主要集中在法律、中国政治、政治理论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95篇、会议论文3篇、专利文献131篇;相关期刊65种,包括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党的生活(河南)、中国司法等;
相关会议3种,包括中国法医学会全国第十三次法医临床学学术研讨会、2007年中国心理学家大会、中国法医学会·全国第十六届法医临床学学术研讨会等;服刑罪犯的相关文献由98位作者贡献,包括罗沙1、邹伟1、无1等。
服刑罪犯
-研究学者
- 罗沙1
- 邹伟1
- 无1
- 何泳川1
- 余大伟
- 李伍妹1
- 杨秀林1
- 王志亮
- 丁虹
- 何利
- 余蕊娅
- 刘旭刚
- 刘波
- 北京市司法局
- 吕成荣
- 吴光升
- 吴宗宪
- 吴新中
- 吴红顺
- 吴莉
- 周光清
- 周立刚
- 周雪迎
- 唐博
- 国立名
- 孙玉英
- 尤国珍1
- 尹大平
- 左登豪
- 张俊霞
- 张建秋
- 张明楷1
- 张桂平
- 张炜
- 张玉胜
- 张璁1
- 彭波1
- 徐娟
- 徐德高
- 徐杏元
- 徐隽1
- 戴艳玲
- 支振锋
- 李东军
- 李启明
- 李寿伟
- 李立新
- 李适时
- 杨军华
- 杨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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裘佳其;
陈进;
楼一沩
- 《2007年中国心理学家大会》
| 200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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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随着监狱工作要求的不断提高,心理学的理论和技术在监狱在罪犯教育改造工作中的运用日益广泛,是监狱工作科学化的具体体现。本文以浙江省第四监狱在罪犯教育改造工作实践中,在罪犯心理评估、罪犯心理危机干预以及罪犯教育改造方面,对各类心理测验工具、面谈技术、咨询技术等心理学理论及应用技巧的运用情况为代表,讨论、分析了心理学理论和心理咨询技巧在监狱这一特殊环境中的运用方法。着重分析了监狱环境和社会环境的不同,概括出了监狱环境的三大特点,并针对此三大特点对心理咨询工作的影响做出了一定的分析。总结出了在监狱这一特殊环境中开展心理咨询工作的目的、方式、方法等。提出须有效的发挥监狱特点探索一条符合监狱特点的心理咨询之路这一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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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猛;
周雪迎
- 《中国法医学会·全国第十六届法医临床学学术研讨会》
| 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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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自1990年《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以下称《办法》)实施以来,罪犯保外就医工作得到了有效规范.但高血压病人的保外就医在医学上有一定争议.笔者认为罪犯高血压保外就医工作仍应按《办法》及附件的要求进行,使用高血压分期标准。《办法》未进行修改前,笔者认为保留当前的医学鉴定模式仍有其法律依据和合理性,建议选用医疗条件和人员技术水平相对较好的医院进行,监管机构应制定相应的评估机制,医院制定相应的管理机制,细化、规范医学鉴定流程,公开鉴定过程,提高鉴定质量。建议根据《办法》的要求以医学鉴定的方式出具鉴定文书,而不是病情证明或诊断书。鉴定文书可借鉴司法鉴定文书格式,作适当的增减,但必需具备以下内容:委托单位、委托时间和要求、相关检查摘要(包括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和仪器检查等)以及简要的分析说明和鉴定意见(鉴定意见中应明确诊断以及严重程度,如分期)。委托单位在书写委托书时应明确委托要求,在委托要求中写明对罪犯是否患有高血压病进行医学鉴定,如患有高血压病,应对其进行分期,杜绝以临床标准代替保外就医标准的情况发生。有关检查报告应作为医学鉴定的附件送委托单位,以作为备查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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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猛;
周雪迎
- 《中国法医学会·全国第十六届法医临床学学术研讨会》
| 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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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自1990年《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以下称《办法》)实施以来,罪犯保外就医工作得到了有效规范.但高血压病人的保外就医在医学上有一定争议.笔者认为罪犯高血压保外就医工作仍应按《办法》及附件的要求进行,使用高血压分期标准。《办法》未进行修改前,笔者认为保留当前的医学鉴定模式仍有其法律依据和合理性,建议选用医疗条件和人员技术水平相对较好的医院进行,监管机构应制定相应的评估机制,医院制定相应的管理机制,细化、规范医学鉴定流程,公开鉴定过程,提高鉴定质量。建议根据《办法》的要求以医学鉴定的方式出具鉴定文书,而不是病情证明或诊断书。鉴定文书可借鉴司法鉴定文书格式,作适当的增减,但必需具备以下内容:委托单位、委托时间和要求、相关检查摘要(包括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和仪器检查等)以及简要的分析说明和鉴定意见(鉴定意见中应明确诊断以及严重程度,如分期)。委托单位在书写委托书时应明确委托要求,在委托要求中写明对罪犯是否患有高血压病进行医学鉴定,如患有高血压病,应对其进行分期,杜绝以临床标准代替保外就医标准的情况发生。有关检查报告应作为医学鉴定的附件送委托单位,以作为备查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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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猛;
周雪迎
- 《中国法医学会·全国第十六届法医临床学学术研讨会》
| 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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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自1990年《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以下称《办法》)实施以来,罪犯保外就医工作得到了有效规范.但高血压病人的保外就医在医学上有一定争议.笔者认为罪犯高血压保外就医工作仍应按《办法》及附件的要求进行,使用高血压分期标准。《办法》未进行修改前,笔者认为保留当前的医学鉴定模式仍有其法律依据和合理性,建议选用医疗条件和人员技术水平相对较好的医院进行,监管机构应制定相应的评估机制,医院制定相应的管理机制,细化、规范医学鉴定流程,公开鉴定过程,提高鉴定质量。建议根据《办法》的要求以医学鉴定的方式出具鉴定文书,而不是病情证明或诊断书。鉴定文书可借鉴司法鉴定文书格式,作适当的增减,但必需具备以下内容:委托单位、委托时间和要求、相关检查摘要(包括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和仪器检查等)以及简要的分析说明和鉴定意见(鉴定意见中应明确诊断以及严重程度,如分期)。委托单位在书写委托书时应明确委托要求,在委托要求中写明对罪犯是否患有高血压病进行医学鉴定,如患有高血压病,应对其进行分期,杜绝以临床标准代替保外就医标准的情况发生。有关检查报告应作为医学鉴定的附件送委托单位,以作为备查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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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猛;
周雪迎
- 《中国法医学会·全国第十六届法医临床学学术研讨会》
| 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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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自1990年《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以下称《办法》)实施以来,罪犯保外就医工作得到了有效规范.但高血压病人的保外就医在医学上有一定争议.笔者认为罪犯高血压保外就医工作仍应按《办法》及附件的要求进行,使用高血压分期标准。《办法》未进行修改前,笔者认为保留当前的医学鉴定模式仍有其法律依据和合理性,建议选用医疗条件和人员技术水平相对较好的医院进行,监管机构应制定相应的评估机制,医院制定相应的管理机制,细化、规范医学鉴定流程,公开鉴定过程,提高鉴定质量。建议根据《办法》的要求以医学鉴定的方式出具鉴定文书,而不是病情证明或诊断书。鉴定文书可借鉴司法鉴定文书格式,作适当的增减,但必需具备以下内容:委托单位、委托时间和要求、相关检查摘要(包括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和仪器检查等)以及简要的分析说明和鉴定意见(鉴定意见中应明确诊断以及严重程度,如分期)。委托单位在书写委托书时应明确委托要求,在委托要求中写明对罪犯是否患有高血压病进行医学鉴定,如患有高血压病,应对其进行分期,杜绝以临床标准代替保外就医标准的情况发生。有关检查报告应作为医学鉴定的附件送委托单位,以作为备查依据。